一、加强西藏农村社会管理,要善于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
始终坚持强化西藏农村社会管理的法制意识,重点应该善于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断加强农村地区的社会管理和创新,统筹协调好农村地区的社会资源,提高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和服务效能。加强西藏农村社会管理,坚持依法管理是基础,坚持党委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是基础,在进行社会管理中,要始终发挥党委纵观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依法强化增幅部门的社会服务功能,始终坚实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把解决好农村少数民族的民生问题、提高服务水平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管理工作都能得到各个民族的支持和肯定。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重视依法充分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和作用,努力形成人人参与,社会成果共享的新局面。
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统筹兼顾,从源头治理的原则,把推动依法建设和科学发展作为加强西藏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的关键点,重点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各种社会极端行为的发生。西藏农村地区还应该依法坚持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水平。在西藏农村地区建立一道牢固的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发展的新防线,使农村地区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稳定,更加充分体现出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提高西藏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的法治水平必须始终坚持宪法和法治的原则
坚定不移的遵守宪法和法治原则是提高西藏农村地区社会管理法治水平的最基础的依靠。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一切农村地区的社会管理和服务都需要按照这个原则进行,一旦背离了这个原则,任何社会管理措施的制定都是错误和危险的。国家的宪法充分体现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尊严、规则及制度等方面的基本价值方向,是实现农村科学管理、民主决策的科学保证,因此,要想提高西藏农村地区的社会管理法制化水平,必须始终坚持遵循宪法和法治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有五十六个民族共同战斗而缔造的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共和国。西藏区域自治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中,少数民族在各自聚居的区域,依靠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等规定,依法行使自己的区域自治权。
国家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同时坚决禁止任何行使的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基于我国这种政治制度和法律体制,西藏农村地区进行社会管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从西藏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遵守各地区民族和人民群众的意向,在西藏农村地区积极的贯彻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西藏农村地区的社会管理符合少数民族和国家的利益。结语总之,加强西藏农村地区社会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想保证这项工作能够顺利的完成和实施必须依靠法制的力量推动,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我国在对农村进行社会管理过程中需要我们不断转变传统理念,以法治的理念指引西藏农村社会管理制度创新,并综合运用其他社会管理手段和机制,从而真正的实现社会管会计类期刊理创新的良性循环。
作者:益西曲珍 单位:中共昌都地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