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威海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基本情况
威海市范围内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主要包括对讲机、船舶雷达、船舶电台三大类。根据历年统计数据看,在三大类中以对讲机的销售数量最大、社会应用范围最广。表1、图1为2010年至2012年威海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数量统计情况。目前,威海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商家中,已备案的共有25家。从地域分布来看,3家位于文登市,两家位于荣成市,20家位于市区。市区中又以销售电子产品最为集中的鑫城大厦附近较多。根据全市台站普查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有不少用户反映,所使用的对讲机购自鑫城大厦。在历次执法检查中,发现未进行备案私自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商家,也多出现在鑫城大厦。从经营模式来看,两家属于专营,23家属于在经销其他电子产品的同时兼营对讲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从销售对象来看,22家主要面向市场消费,3家主要针对政府采购。
2.威海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模式
2009年,威海市依据《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27条的相关规定印发了《办法》,旨在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在山东省属首次。《办法》实施以来,威海无管办主要通过三大抓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巡查。坚持每季度对经销商巡查一次,检查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销售无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设备。二是备案。要求登记备案的销售商,每季度末都必须认真填写《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情况统计报表》,并报无管处备案。三是案件查办。通过集中检查,对违规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店铺和商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常态化地毯式排查。威海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坚持定
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市场执法检查。在检查中,逐个摊位仔细排查,对擅自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耐心进行《办法》宣传教育,告知尽快补办备案手续;对已办理备案手续却发现违规情节的,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置。2013年上半年,对3家备案证已过有效期的经销商提醒督促其换领了新证,发现3家无线电发射设备经销商未办理备案手续,经宣传教育,已有1家依法补办了备案手续,两家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明确表示不再销售有关产品。
(2)人性化亲情式服务。
在执法检查中,威海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打出“亲情牌”,走“温情路线”,以亲和的服务态度消除用户对执法者的戒备心理,拉近用户与执法人员的距离,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树立无线电管理执法的亲民形象。同时,转变执法理念,探索人性化服务措施。例如,威阳电子有限公司距离市行政审批中心路途较远,办证很不方便,经营者又业务繁忙,很难抽出时间,执法人员就指导其准备好有关材料,主动代办备案手续,得到用户高度称赞。
(3)系统化溯源式管理。
在台站普查、拉网式排查等重大执法检查过程中,威海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注重做好调查统计工作,掌握对讲机用户的设备来源情况。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经销商的销售情况进行实地的数据核实,了解其是否如实上报数据;另一方面,对使用的无型号核准代码的对讲机追查其来源,上溯到经销商,做到终端反馈、源头净化。
3.当前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威海市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有效地加以解决。一是部分经销商未进行登记备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门槛越来越低,部分电子经销商看到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有利可图,便采取代卖、兼卖等方式私自销售。这种现象目前数量较多且不易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宣传引导、社会心理、专业性强和人力物力限制等诸多原因,导致无线电管理社会认知度不高,尤其是在辖属县市,部分经销商以从未听说为借口,拒绝办理备案手续。目前,威海市无线电管理主要是对市区范围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对辖属的三县仍以宣传引导为主。二是部分经销商存在违规行为。《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27条明文规定,“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具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禁止销售无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办法》根据这一条款提出了具体的细化和落实措施。目前,有部分经销商在利益的诱惑下出售一些没有型号核准代码的设备。此外,因商业竞争等原因,部分经销商对销售情况讳莫如深,不愿意如实填写销售备案,部分经销商用虚假的销售备案充数,给监管带来了难题,影响了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外地流入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难以监管。一方面,由于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网上销售对讲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商家越来越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监管起来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由于其他地市未实行销售备案制度,从这些地市流入威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存在缺少型号核准代码、相关标示不清等诸多问题。四是无线电管理的法规条文层次级别较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30条虽然对产品质量提出要求,但并没有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手段作出明确规定。《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27条也没有给出地市一级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实施细则。威海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办法》,其中对违规行为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缺乏强制性,导致违规成本低。另外,还存在管理力量不足,人员、设备等亟待充实的问题。
4.对策与建议
鉴于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形势和面临的问题,重点需要在以下方面予以改进和加强:
(1)加强法规宣传,做到执法与宣传相结合。
部分无线电发射设备经销商和用户对相关法规还存在模糊认识。因此,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在各类执法检查过程中发放宣传资料和讲解政策规定等,总结以往宣传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大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力度,使广大经销商和用户了解法规、明确程序、增强依法销售意识,进一步提升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规范性。
(2)加强工作创新,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各项程序,做到有销售就要有备案,销售多少就要备案多少。在新经销商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时,要求他们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法规,如实上报销售情况。如果发现有违规经营的情况,坚决予以查处。另一方面,以用户最大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承诺服务、预约服务、A-B角工作制等制度,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创新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用户提供最大便利,优化社会形象,提升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赢得用户支持。
(3)加强部门联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
可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一起,严打非法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部门间长效稳定的联动机制。通过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合作,强化行政、经济管理手段,克服单一部门处罚力度不足的缺点,对违法、违规商户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科学、高效、顺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4)加强法规建设,建议国家和省级尽快出台相关法规。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是无线电管理的重要方面,由于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的法规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进行明确规范。对此,我们建议国家和省(区、市)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使地市一级的执法行为有法可依。
(5)进一步修订《办法》,逐步完善政策法规。
《办法》自2009年印发以来,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呈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也需要随之调整。为此,威海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计划于2015年对《威海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通过完善法规,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作者:龙国栋 蔺艳 林培明 单位:山东省威海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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