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体制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体制在一段时期内很好地促进了我国农业发展,解决了亿万人民吃饭穿衣问题。但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的情况下,集体经济经营体制的弊端越来越凸显。首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由于农业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民组织过于分散,缺乏核心力量,导致农业发展中出现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难的问题;其次,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劳动力流失严重,农村土地闲置现象增多,粮食产量减少,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最后,由于分散经营、独立决策,导致经济效益低下,难以推广新技术、新机械进行规模经营,且规避自然与市场的风险能力弱。
二、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包括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推广体系,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它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模式运行系统。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日益完善和深入,现行的带有强烈计划经济色彩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突出表现在:
(一)缺乏有效的顶层设计,现行的“以专业行政区划”纵横交错的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容易造成推广机构庞大冗余、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的后果,而且自上而下的政府驱动模式影响了推广人员,特别是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二)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现行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头管理机制容易造成人事分离、条块分割,技术与实践不能有效融合,加之政府组织协调功能的弱化影响了农业技术研发部门、科研单位的积极性和活力的发挥。
(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以及激励机制,造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情况,不能把效益与农技人员的努力程度挂钩,难以调动农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四)缺乏稳定的资金支持,资金投入不足,尽管近年来国家逐年增加农技推广经费,但与国外仍有较大差距,推广经费的不足影响了农技推广网络的建设和推广条件的改善。(五)缺乏优秀的农技推广队伍,由于农技推广工作的特殊性质,加之推广经费不足,造成了农技推广队伍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因此,农技推广普遍存在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知识陈旧等问题,从而造成推广理念落后、推广手段简陋、基础设施老化等问题。(六)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有待提高,现行的农技推广注重农业技术的传递,而忽视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从而导致农技推广成效不显著。
三、新形势下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要求
当前正处于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日臻完善以及农业技术的日新月异,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从根本上讲,农业科技推广就是把科学技术由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形式,而农技推广体系就是要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增强科技保障能力,为农业与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新阶段,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要求:
(一)粮食生产安全是农技推广的首要任务,必须丝毫不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的粮食安全要靠自己”“我们自己的饭碗主要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的指示非常重要,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2013年5月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会议上,国家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指出,目前农业资源要素紧张,挖掘增产潜力十分有限,科技支撑作用日益凸显,迫切需要创新、集成和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生产生态协调,促进粮食稳定增产。
(二)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农技推广要注重与市场经济接轨,指导农民发展适销对路的特色产业,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三)创新农技推广方式,适应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规模化,随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且不断壮大,农技推广要创新服务方式,确保服务成效,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效能。(四)不断扩大农技服务外延以适应农民不断扩大的需求,以农民需求为农技服务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新形势下农民的需求不再仅满足于农业生产技术,而是需要得到科技、管理、市场、金融、家政、法律、社会等多个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因此,农技推广要千方百计给予满足。
四、构建稳定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一)要坚持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农技推广中的主体地位。我国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近18万个,专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有100多万人,农业技术员近千万,已经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今后应当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以满足广大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加强队伍、创新机制等措施,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农民满意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真正发挥好其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主导作用。
(二)要充分发挥农业科研单位和教育机构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广大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教育机构是农业科研的主力军,是农业科技成果原创者,因此,把农业科研单位和教育机构同现有农技推广机构有机联系起来,既有利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又有利于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实用性。同时,应当通过体制创新、项目带动、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示范基地建设等措施,鼓励、选派和引导科研人员到农技推广第一线锻炼,考察农技推广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机制,发挥专业人才在农技推广中的优势。
(三)加强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技推广体系中的纽带桥梁作用。要鼓励涉农组织等将引进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融入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活动;通过立法形式保护涉农组织的合法权益,使涉农组织等在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有法律保障;做好统筹和协调工作,促进涉农组织和科研单位、教育机构、现有农技推广机构的合作,壮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作者:孙铭 段德奇 单位:黑龙江省浓江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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