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封建思想文化传统、去封建化、功利主义、农化认识
摘要:本文从乡村社会外围环境和乡村社会本身两个方面动身,讨论封建思想文化传统对作为社会个体的人及其行为的影响所在,寻觅乡村社会法治建立中去封建化影响的切入点,为乡村社会去封建化道路选择起点位置和要去封建化的对象目的.
虽然封建政权在我国消亡已有百年,但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文化传统在现代中国身上的烙印却仍然鲜活,它触及的范畴是全方面的:更由于我由乡村社会的特殊复杂性,使得乡村社会法治建立中去封建化影响成了一个耐久而普遍的请求,一个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去封建化的第一步就是要先找到乡村社会中需求去掉其影响的那些封建思想文化传统。封建思想文化传统是一个统称的概念,泛指在封建社会中构成的各种认识、思想、文化和在其影响下构成的各种行为形式、习气和传统。它其中当然不乏各种真善和理性的文化和思想,而作为去封建化的对象,是指那些仍然延生在乡村社会中,成为了乡村法治建立的障碍,与民主、进步和文化相对立的封建思想文化传统。
一、乡村社会外围大环境中的封建思想文化传统及其影响
(一)封建功利主义思想
封建功利主义思想是中国社会自古以来为官者和受功利主义教化的人们头脑中最根深蒂固的局部,它直接影响到作为社会个体的每一个人的行为。它常常使人们的行为趋于功利化,为了到达名利和私欲的目的,想方设法来躲避不利、以至是不惜赤裸地蹂躏法律,这样以来它就成了某些违法立功的思想本源。在乡村社会上层的官员中,追求作为功劳化、政绩化的功利主义思想和行为大量存在,极大的障碍了乡村社会的正常开展和法治化进程。如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恶圈土地,牺牲乡村和农民利益搞城市开展:人为地限制司法等机关接访、接诉、以至是干预司法来降低本地域发案率,以彰显社会调和稳定:支配媒体封锁音讯,瞒报矿难、事故、恶性事情的发作和死亡人数等现象直接和某些官员出于维护本人的政治出路和经济利益相关联。他们的功利第一位思想形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严重冷漠,而且在事实上也损害牺牲了农民的利益。由于农民的特殊弱势位置和逐步扩展的国度行政权利,在一定水平上给了官员们的功利主义思想进一步开展的时机,如不加以控制,它所形成的乡村社会问题将愈加凸显和锋利,近一年发作的多起群体性农民事情便与之不无关联。
(二)官本位及特权思想
在封建社会中,做官就意味着将具有比普通老百姓更多的预期财富,更高的身份位置和更多的特殊权益。由于为官者和普通百姓对官的膜拜,整个社会构成了官贵民贱的思想,产生了贱民文化。官本位及特权思想越开展,贱民文化就越盛行。在社会文化不时开展的当今中国,这一思想及贱民文化现状却没有几改动,更由于乡村社会和农民的特殊状况,被灌输了贱民思想的他们以至没有勇气来打破这一等级观念,行为做事时战战兢兢唯恐本人贱民身份的暴露,而这又进一步滋长了官本位及特权思想的滋生和蔓延。
与官本位及特权思想严密相连的是强权思想,强权思想常常又会招致强权行为。位置和身份上的优势,普通会让官员们行为时考虑的是“我怎样怎样样,你们该怎样怎样样”,他们从认识中蔑视别人权益,藐视法律和国度,以为本人就是法律。加上农民的顺民思想,为官者在运用本人权利时通常也会呈好事多磨之态,但有时也会有少数“刁民”会不为所顺,这些他们所谓的“刁民”也就当然成了他们强权打压的对象。由于“刁民”们冒犯的是他们的当官的威严和权威,触及的是他们当官的利益,所以这种打压也就是来自他们关于本人官员身份、特权和利益的维护,而绝不是什么国度公共利益和司法的选择。
二、在乡村社会内部,大量的封建思想文化传统余孽仍在活泼,这些农化思想认识成为了乡村社会本身文化开展的障碍和乡村社会法治建立道路上难以冲破的樊篱,当然也就成为了去封建化的对象
(一)农民阶级的顺民认识和违法传统
“公民”一词早己在我国运用多年,它贯彻的是一种对等和公平的思想,泛指一切生活在一国范畴内的具有该国国籍的人。同样在我国,公民这一概念当然也包括一切的农民,但要真正说道现阶段乡村中的农民群体,这个弱势的群体,我想没有比“农民阶级”和“农民阶级”更适宜的用语了。
我国社会的农民弱势位置这一现状由来己久,封建社会的贱民文化加上建国来长期的以牺牲乡村利益来推进城市开展的政策传统,使得农民阶级早己习气了本人的社会此等位置,他们安于现状,只需本人最根本的生存利益有保证,他们乐于承受来自各方面的请求和义务,因而他们不断被奉为最违法的阶级。
我国乡村法治建立去封建化首先要消弭这一农化认识传统,以唤醒农民阶级的权益认识。顺民不违法固然是个好传统,但如今法治中的违法的高层次含义却是愈加注重社会个体可以沿着法律的预设追求本人更多的权益,完成更多的自在和价值,这关于农民阶级来说,要真正完成本人当家做主的权益还有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
最近社会上呈现的文化封建复儒的倾向值得警觉,由于儒家文化中的大量封建思想和贱民文化绝对是要去封建化的对象。最近这些年呈现的“农民工”、“民工流”、“农民流”文化也在很大水平上进一步弱化了农民阶级的社会位置,成为新的去封建化对象。我国正处在高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城乡一体化进程在加速,城市化对乡村社会的转变固然重要,但里面的诸多要素也极易损伤农民的利益,同样应增强相关方面的立法和标准来增强维护农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