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中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建设法治贵州。党的群众路线从本质来说,是一条人民民主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动贵州省民主政治发展,建设法治贵州,是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积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快制定贵州省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的细则,对人大闭会期间代表联系群众、听取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等,作出制度性安排,进一步完善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作用。二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紧紧围绕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步小康、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广纳群言、广集民智,更好地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在全社会通过多层制度化民主协商渠道,寻求改革发展的共识,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三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要顺应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强烈意愿,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健全全省城乡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要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法治贵州建设。法治在保障贵州省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贵州省各项工作,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在繁荣发展多民族文化中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建设人文贵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促进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建设人文贵州,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文化建设领域的根本要求。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促进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从人民群众的劳动创造中汲取素材、提炼主题,以充沛的激情、生动的笔触、优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创作生产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促进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二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其文化需求。要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以文化人,以文惠民,通过实施省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市县文化(图书)馆建设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村(社区)文化室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让文化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健康向上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三要抓好群众性文化活动载体、激发各族群众建设人文贵州的热情。人民群众不仅是文化的享有主体,也是创造主体,表现主体。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公共服务的同时,也要积极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依托重大节庆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激发各族群众建设人文贵州的热情,用群众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谈身边的理,寓教于乐,以文化人,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品位,积极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建设平安贵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思路。社会治理就其本质来说,就是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紧紧依靠人民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平安贵州建设实践中的重要体现。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治理主体作用。要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参与机制创新,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积极投身社会治理,通过参与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的制定、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制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参与社会治理效果的评价等途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治理主体作用。以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社会化服务为方向,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全面推广社区管理的“贵阳经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铜仁经验”、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的“余庆经验”。二要创新群众工作机制,保障群众工作常态长效。要通过完善省市县党委群众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处置长效工作机制等,促使群众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三要把平安贵州建设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广泛开展“平安社区(村寨)”、“平安乡镇”、“平安县(市、区)”创建活动,筑牢平安贵州建设的基础;通过完善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打击“两抢一盗”、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强化反恐体制机制建设,增强反恐责任感,保持对恐怖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建设生态贵州。
人民群众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而且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享有者。组织、教育、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自觉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科学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生态贵州建设实践中的重要体现。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发展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积极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和渠道,通过开展生态村(社区)、生态乡(镇)、生态县(市、区)创建活动,通过企业严格推行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来,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美丽贵州,奠定强大的社会群众基础。二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发展权益,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享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权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发展权益,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一个合乎自然和人性的发展,不仅要有经济的增长,还要青山绿水,干净的环境和清洁的空气。但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的却是另一景象:水、大气、重金属等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屡屡见诸报端,近年来,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明显增多。为此,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保持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发展理念,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下大气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确保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权,让老百姓真正拥有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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