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守道德底线,构筑反腐倡廉的自律防线
道德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指的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通常情况下,人们都会自觉以“道德”框架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而违背道德的现象往往会受到普遍谴责。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十分重视德育,早在两千多年前,《论语》中就闪现着“万事德为先”的哲理光芒,并明确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思想。今天,道德内涵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和充实,尽管打上了时代变迁的烙印,但遵守道德规范仍是人们广泛的自觉意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敏感岗位人员更应该以坚守道德底线为己任,构筑起主动自律的第一道防线。要构筑好这第一道防线,不仅要求个人具备起码的社会修养和公共道德,更应具备高尚的人格、勤勉的品格、务实的风格,能够明是非、知荣辱、识对错,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意大利诗人但丁说过,“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这就是说,为人处事求学要“德”修先行,所谓“立世先立身,为学先为人”。可见,古今中外,人们的观念高度趋同,只是具体到日常行为中却因人而异罢了。有的人真正重视自身的品德提升并切实付诸实践,因而成了道德楷模,如隐姓埋名30年的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敬业奉献的全国道德模范杨善洲、用生命托起战机的航空英雄罗阳、为中国石化炼化工程业务发展鞠躬尽瘁的刘家明等等,都得到了世人的赞佩和推崇,青名流芳于世;而有的人却没能做到与时俱进升华德行,甚至连道德底线都没有坚守住,以至于坠入“自作孽,不可救”的深渊。应该说,德修首先要内化于心,通过个人的长期自觉养成,由衷地承认、接纳、固化、秉持一切公德准则,并根植于灵魂深处,最后才能习惯成自然地外化于行,使自己的所作所为主动适应道德规范的要求。因此,道德是一种柔性的修为,能于无形中产生巨大的约束力。但是,道德的弘扬也需要社会环境的支撑。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如一“脱”成名、见死不救、谣言横行、金钱至上、铺张浪费等等,一旦形成风气,就会模糊、冲击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和价值观,如果不及时加以引导,汇聚正能量,就容易产生道德滑坡,甚至挑战道德底线,造成社会管理的混乱。所以,个人道德素质的培养呼唤良好的社会环境,而良好社会环境的构成则需要全民道德素质的提升来支撑。我们既要自觉加强自身的道德修为,以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积极的时代精神作为优质的精神食粮充实自己;又要大力推进全社会的道德教育事业,抵御和清除不良风气。只有两者携手发展,才能构建良好的社会道德生态,从而形成反腐倡廉的一道既柔韧、又强大的自律防线。
2强化法制红线,构筑反腐倡廉的他律防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就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定,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些都表明了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决心,并且正在加快进行法律和制度层面上的补缺补漏,修订已经过时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筑牢防腐肃贪的铜墙铁壁,提高犯罪成本,使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敏感岗位人员由衷地产生敬畏心,不敢触碰党纪国法这一“高压线”,从而彻底铲除贪污腐败的土壤。同时,随着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的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的不断健全,以及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更为淋漓尽致的发挥,加上一批大案要案的连续侦破,一帮“老虎”、“苍蝇”陆续受到严厉查处,既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无论从事什么职业、拥有什么岗位、身处什么级别,每个人都应该正确审时度势、权衡利害、明辨得失、洁身自好,切实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不追名逐利,不擅越雷池,不滥用权力,才能有效降低职业风险,避免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各用人单位或部门应该也可以借鉴一些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十大禁令”、“十大核心政策”之类的规章制度,职工一旦违反并经查实,立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验做法,尝试建立面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廉洁行为规范”、“廉洁守则”、“廉洁禁令”之类的制度,同时针对制度内容加强培训教育和推广运用,以强化制度管人的他律功能,并使这种他律功能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岗位、贴近实际,对每个人形成近身威慑力,从而真正起到耳边警钟长鸣的作用。
3厘清权力边线,构筑反腐倡廉的互律防线
绝大多数人天生有一种对权力的向往和冲动,罗素在《权力论》中就指出,人对权力的追求永不满足,正是对权力的无止境的追求,引发多种社会问题。鉴于权力具有不断扩张的特性,必须加以节制,而节制权力的关键,就是明确厘清权力的边线。众所周知,各级、各部门为了促进工作、加快发展,都会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赋权、放权。在此过程中,有些岗位,特别是实权岗位、敏感岗位就格外引人注目,相关从业人员容易因迷恋权力,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谋取权力,甚至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最终往往导致权力失控、害己害人。所以,厘清权力边线,明确单个权力主体的职责范围,首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分权制衡,形成以“权力制约权力”的互律机制,这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一项具体措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要“推行地方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这无疑就是党中央针对厘清权力边线问题的一项英明的顶层设计。在厘清权力边线时,应明确规定职权范围及相应必须承担的责任,不能权责不清,更不能有权无责。权责不清容易生发浑水摸鱼的乱象,有权无责必然滋养滥用权力的恶习,两者都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同时,还应该防止有权不用(俗称不作为)、公权私用(即权力寻租)或专权擅用(搞一言堂)。厘清权力边线后,还应建立配套的制衡监督制度,如纵向逐级审批流程、平行会审会签流程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发布,供大家共同执行和相互监督,这样既能有效避免产生分权即分家的隔阂甚至对立,也能杜绝越权甚至篡权现象的发生。当然,厘清权力边线是一项需要科学筹划、合理界定的复杂工程,各个单位都应综合考虑,稳步实行,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出现权力真空、监督死角、制衡失效等不利局面,因此不可能一蹴而就。
4坚持群众路线,构筑四律防线多维立体腐倡廉的共律防线
本文借以引申为党员领导干部、敏感岗位人员应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人们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纵观被查处的贪腐案件,几乎都离不开群众的举报或举证,其中不少案件,特别是近年来查处的许多大案、要案,还是群众监督发挥了关键作用。据媒体报道,刘铁男、李春城、倪发科、王素毅、李达球等人落马都与群众举报有关;在纪检部门立案调查的案件中,线索直接来源于群众举报和信访渠道的占最大比例。可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是推进反腐肃贪工作的一条有效途径。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敏感岗位人员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能忘本,要主动贴近群众、团结群众,乐于与群众为伍,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诚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就是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达到“同音共律”、和谐共鸣的境界,从而赢得群众由衷的理解和信任;就是要相信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善于接纳群众意见和建议,敢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深化民主管理,规范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政务(企务)公开等方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唯此,群众才会自发地爱戴和拥护我们,才会坚定地支持和帮助我们。相反,那些满怀私心杂念,喜好暗箱操作,胆敢一手遮天,害怕群众监督而又胡作非为,甚至与群众对立的人,无论本事多大、地位多高,最终都只能被群众所唾弃,迟早落得阶下囚的下场。
以上从四个维度探讨了反腐败立体化机制的构建,纵观天下之大,各国都有贪污腐败行为,这是毋需置疑的事实,如何反腐败也早已是世界性的难题。正因如此,我们更要细心把脉问诊,努力对症下药,积极寻求能够有效扼制腐败、促进廉洁建设的秘方,而构建“四律”型多维立体反腐倡廉机制或许能提供一些参考。
作者:黄佳斌 单位: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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