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营业地不在同一国境内的国家、国际组织、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的财产流转关系以及国家对这种跨国财产流转的管理和管制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目前.关于国际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过程.还存在不同的说法国内学者大多认为国际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但对各阶段的具体划分则不尽一致。理清国际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脉络.对于更好地学习、理解和应用国际经济法都是有帮助的。
一、关于国际经济法发展阶段的几种观点
陈安主编的《国际经济法学专论》将国际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分为3个阶段:(1)萌芽阶段。时间为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l7世纪,以罗得法、罗马法中的“万民法”、中世纪的国际性商事法典、“汉萨联盟式”的商务规约为主要内容。(2)发展阶段,时间为17世纪以后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以双边国际商务条约、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多边国际专项商品协定、近现代国际商务惯例以及近现代各国商事立法为主要内容。(3)转折、更新阶段,时间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目前.主要形成了布雷顿森林体制和关贸总协定.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得到发展.出现了区域性或专业性国际经济公约.各国的涉外经济法不断发展.而经济全球化明显加快.国际经济法面临新的挑战认为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发生的国际经济关系.在每一个特定历史阶段.往往形成某种相对稳定的格局、结构或模式,即国际经济秩序。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变迁,取决于国际社会各类成员间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力量的对比国际经济秩序与国际经济法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国际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始终表现的是国家利益的维护和争取国际经济法是建立国际经济秩序和巩固与发展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国际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的各个阶段前后相承.又各具特色。在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过程中.各国均以争取最大国家利益为根本出发点郭寿康、赵秀文主编的《国际经济法》[,]认为国际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历的3个阶段是:(1)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2)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3)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至今他们认为国际经济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任何法律部门的产生都基于一定的社会物质关系国际经济交往和商品交换活动的发展.是国际经济法得以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调整各民族间的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表现为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相互关系的私法规范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自由资本主义政策.而自由资本主义是当时发展到最高阶段的商品生产.故此时为国际经济法的产生时期l9世纪末出现了少量的国际公约.作为国际经济关系的调整规范。各国间频繁的经济交往和商品交换.是国际经济法产生的物质基础.而大量出现的调整此类交往和交换关系的国内法、国际公约、国际惯例,是国际经济法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张晓东主编的《国际经济法原理》•]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为国际商法时期.这个时期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规范。中世纪时期.在欧洲逐渐形成了国际性的商事习惯规则.继承和发扬了罗马法的内容商人习惯规则时期是国际商法的萌芽时期.这时的规则大多是习惯性规则这些规则严格说起来不是法律规则.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产生的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由于各国采取的是自由经济政策.对国际经济活动干预很少.也就不存在国家对国际经济活动进行管制的国际立法和国内强行法.就不存在国际经济法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因此.国际经济法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发展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2O世纪60年代末和7O年代初以来为国际经济法的现状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跨国财产流转关系和国家对其管理、管制关系的综合体,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中必然有管理、管制的强制性规范。对跨国财产流转关系调整的法律规范中有强制性规范存在.是国际经济法产生的一个显著标志
二、对国际经济法产生与发展阶段的讨论
(一)自由贸易与国际经济法的起源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因国际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国际财产流转关系以及国家对这种国际财产流转的管理与管制关系.它的产生涉及私人间国际经济的交往而更多的是国家对跨国经济关系的干预.包括相关法的废除和创设国际经济应当是自由发展的经济.国家对自由经济的立法规范和保护应成为国际经济法的开端在古代至中世纪.国内法中涉及的国际法规范主要是由于国际贸易和经济交往的出现而形成的私法性的习惯规则.调整的是各国商人之间的贸易关系.很少有调整国家之间或国家政府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规则中世纪末期.北欧国家首创了调整国家经济关系的商事条约.其中最有名的是“汉萨联盟”城市国家间缔结的商事条约“汉萨联盟”更多体现的是14一l7世纪期间北欧各城市国家结成的商业和政治联盟.它涉及城邦国家间的商事关系.但还不能与现代的国际商事条约相提并论.因为在当时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还没有出现且在英国的《谷物法》废除之前,这些商事法律规则主要调整的是商人间平等的商事贸易关系.还没有出现国家对跨国财产流转关系的管理规范。所以这一阶段.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规范并没有正式形成.直到英国《谷物法》的废除。1815—1846年间,英国《谷物法》的变革是保护贸易制度向自由贸易制度过渡的典型反映,《谷物法》是英国自由贸易进程中一个最难逾越的障碍。到19世纪前半期,强大的英国工业已经不再需要国家来进行贸易保护了,而这个法律只能阻碍商品的自由流通.不利于英国国内经济的发展及对外经济交往的开展。1864年《谷物法》的废除象征着自由贸易的开始.是国家对国际间财产流转关系管理的开始之后.英国与欧洲大陆各国签订了自由贸易的协定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自由贸易随着垄断经济的产生而淡出.这个时期应当是国际经济法的起源阶段
(二)垄断经济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这是国际经济法的调整阶段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的十预.制定了一系列对跨国经济行为管制的国内法规范.并与他国订立了协调彼此对跨国经济行为管制的国际条约。这其中有双边的.也有多边的;有一定区域内的,也有世界范围内的:有专项性的,也有概括性的从国际贸易到国际投资.从国际货币金融到国际税收.都无一例外的成为国家间或国际组织之间的谈判内容,如《英美金融协定》《欧洲经济合作条约》《围际砂糖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公约》《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签订等等此阶段的国际经济规范更多体现的是大国间的利益维护和争取及大国对世界统治范围的再划分,是殖民经济的新发展。故此阶段是建立公平公正、自由发展、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法的调整阶段.是弱小国家争取经济独立和为平等参与世界经济往来的斗争阶段。
(三)合作经济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今.可以称之为国际经济关系的全面合作阶段其中有发达国家之间的相互合作.更多的则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谈判和利益博弈.部分发展中国家力量的崛起对推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世纪7O年代后期以来.跨国公司大量出现.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作用日益显现.美元与黄金兑换脱钩,美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绝对统治地位丧失.欧盟建立.一些国家经济实力快速增强(如中国、印度、巴西等),一批新兴国家加入联合国.并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而进行不懈斗争,世界经济自由化、世界经济一体化成为国际经济法发展阶段的主要表象国际社会力量的对比调整.使得国际经济法有了新的表现方式和内涵现代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中承认和规定了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现代国际经济关系中除了政府之间的交往外.大量的是政府同私人、私人同私人之间的交往.对他们行为的规范也是发展着的国际经济法的具体内容此阶段.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较为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博弈,大量国际协议和规范得以签订.为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创立和维护提供了富有成效的支持。
三、结语
国际经济法产生之后,其发展是阶段性的,也是在不断演进的。虽然国际经济法建设取得了不少成果.但现在国际经济法仍处于发展的阶段,有待调整和规范的国际经济内容仍然很多。各国都会努力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过程中总是充满矛盾和斗争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及自由化的加强.国际经济关系也总是处于变化发展之中.国际经济法的发展道路也将是艰难而漫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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