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加0即日内(或当日)回转交易。T是英文Trade(交易的意思)的第一个字母。另一说T的意思是today(今天),+0代表T的当天,+1代表T的第二天。在该制度下,当日买入的股票可以当日全部或部分卖出,也可在以后的任一交易日卖出。我国股市目前无做空机制。(期货的T加0,可以双向交易,买空卖空。)T+1交易,当日买入的股票要在下一交易日之后才可以卖出。沪深两市在上世纪90年代初曾一度施行过T加0交易,1992年5月上交所开始实行T加0交易,并取消股票涨跌幅限制;次年11月深交所也取消T+1,实行T加0。但由于T加0交易造成了股市的剧烈波动,投机风气盛行,一些股民频繁交易,情绪化操作,遭受十分严重的亏损。所以实施不久之后,1995年1月起,沪深交易所又取消T加0,实行T+1。B股市场于2001年2月对大陆地区开放,开始实施的是T加0,当年12月也改为T+1。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规定“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当日卖出”,但2005年《证券法》修订时取消了这一条款。T+1交易制度实行迄今已近20个年头,绝大多数股民无T加0交易经验,对它的风险认识不足。近几年来大盘蓝筹股的走势相对低迷,缺少短线资金的关注,可以增加成交量同时可以当日平仓的T加0交易受到券商和一些短线股民的关注。所以在蓝筹股中进行T加0交易以活跃成交,增加流动性的建议屡见于报端。据2013年7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针对有些媒体报道称监管层在研究蓝筹股T加0交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在我国股票市场实行回转交易,需要进入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评估,进行全面细致的准备。
目前尚无推出A股日内回转交易的时间表”。同时表示“A股推出T加0交易不存在法律障碍”。一个月后发生发生了8.16事件,T加0交易又再度引起了媒体关注。8月16日11时06分,上证50指数成分股被突如其来的巨量买单迅速推高,包括中石油、工行在内的70多家权重股几乎在一分钟内瞬间被拉至涨停,上证指数和股指期货爆拉100多个点。上涨速度之快和成交量之巨大,是我国股市历史上罕见的。事后查明光大证券自营业务的策略投资部的套利系统出错,意外的在现货市场上做多,拉高股指,而后光大期货又在期货市场下了七千多张空单,企图减少损失。有关责任方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投资者的损失却无处获赔。笔者认为相关监管层本应暂停当日证券市场交易,并宣布11点06分之后的交易无效。但上交所有关发言人却借8.16事件,强调T加0交易的积极意义,认为“通过此次事件,市场的共识越来越充分,认为应加快推出T加0机制,减少因缺乏纠错手段导致的市场风险”,这完全是认识上的一种偏差。自2012年底以来深圳市场的创业板和中小板指数屡创新高,其中创业板指数从2012年12月4日的585.44点一路上涨,8.16事件那天到达1178.84点(到2014年2月25日更涨至1571.44点,当日创业板成交金额达到572.82亿元,沪市成交金额为1278.24亿元。但沪市的流通市值是创业板的十几倍。)沪市的换手率和活跃度一年多来一直远低于深市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在IPO方面,上交所也无论数量上还是融资额上都落后于深交所。两市的蓝筹股多在沪市,在此背景下上交所希望在蓝筹股交易方面实行t+o以活跃上海证券市场是有其自身考虑的。当时针对证券市场人士的建议,证监会表示要进行研究。两个月后,证监会对研究结果做了初步表态。据2013年10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提到T加0交易对证券市场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认为A股市场实行T加0也存在不少不利因素,各方面对此尚有明显分歧。这些不利因素包括:A股的换手率已经居于世界前列,实行T加0交易改善市场流动性的必要性不足;T加0交易可能加剧市场炒作,增加市场大幅波动的风险;经验丰富、规模较大的投资者采用高频交易和算法策略,这会导致中小投资者在交易中处于劣势,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存在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如美国2010年5月6日的“闪电崩盘”中,高频交易者快速撤单离场,导致市场瞬间流动性枯竭,使得风险迅速传播。”目前支持“T加0”交易的观点主要有5种,下面笔者逐一进行分析。首先谈谈“T加0”交易的“改错”功能。“T加0”交易可以“改错”,这是它被提及最多的“优点”。“8.16”事件后,更屡被提及,此观点认为投资者一旦发现买错个股的话,可以当日卖出,规避风险,减少损失。但问题在于普通投资者(笔者这里说的是普通投资者,不是那些可以先知先觉的“市场精英”)自己认识一定正确吗?认为买对就一定买对,买错就一定买错吗?投资者在买入一只个股以前肯定看好它的后市,但买入后股价下跌,认为买错了,于是卖掉。卖出后股价可能继续下跌,也可能止跌反弹,甚至大幅上扬。须知庄家在拉升前往往都要打压。在庄家打压时出货,开始拉升后不愿或不敢追了,也有拉升到高位又追买被套之后又“改错”的。还有的投资者在“改错”出局后又买入其他个股,结果卖掉的上涨,买入的又下跌,造成新的亏损。所以说“T加0”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可以“纠错”也可以“纠对”。买对一只个股,但被短暂的下跌或庄家的震仓打压所迷惑,“纠错”出局,卖在低点,或在上涨初期即“趁反弹”出货。这就是“纠对”。再回头来说说“8.16事件”,当日肯定有些投资者追高买入,收盘后蒙受较大的损失。支持“T加0”交易“市场人士”最爱以“8.16事件”来说事,但事后诸葛亮谁都会做。假设有T加0,有人会止损出局,也会有人以为股价的下跌是上涨过程中的回调,继续加仓买入等之后回升时再卖,因为反正是“T加0”,风险可以控制在日内。结果股价越来越低,导致更大的亏损。也有人会说:那我不做事后诸葛亮,当日中午“乌龙指”消息传出来后,大家都知道上午追高肯定是买错了吧,不是可以用“T加0”马上纠错吗?须知消息是你先知道还是庄家机构先知道?你当日买入的数量比庄家、比光大证券多吗?此时很可能巨大的抛单迅速汹涌而出,普通散户稍一迟疑,又失去较好的出货时机,说不定又卖在低位。8.16之后的那个交易日,沪指略低开后高走,至收盘上涨0.83%,8.16当日低位出局的投资者是“改错”了还是“改对”了?
第二种观点说“T加0”可以锁定利润,这种说法就更片面了。“T+1”就不能锁定利润了吗?确实有可能在“T加0”的条件下买入一只个股后,价格大涨,投资者逢高出货,落袋为安,卖出之后股价又下跌,利润锁定了。但是第一卖出后又上涨呢,第二能卖在高位的人毕竟不多,不少投资者是属于亏损的拿得住,赢利的拿不住的,所以股价上扬时往往放量,下跌时往往缩量。亏不多时不想卖,等赚钱或保本,亏多时恐慌了,认赔出局。上涨时赚了买快餐的钱就跑路,做菜蓝子工程,卖出后股价若继续上涨,不愿再买回,涨的受不了时又可能赌气买入。所谓“赢则赢颗糖,亏则亏套房”。行情上涨时反而是“T+1”交易制度替他们管好了钱袋,锁定了利润,碰到震仓想卖都卖不了。可以说一轮行情上来,若无“T+1”锁定利润,那些手痒的超短线投资者肯定要经常踏空的。客观地说,“T加0”交易只适合少数心态好,投资经验丰富,时间宽裕,又有资金实力的投资者。独立财经撰稿人皮海洲表示,“T加0交易的一个巨大弊端就是助长市场的投机炒作,巨大的负面影响就是加剧股市的失血。许多投资者以为自己能力强,通过T加0交易一天能赚个来回,但事实上往往并非如此。面对机构电脑程式化高频交易,散户希望通过T加0赚大钱是不现实的。在股票交易佣金与印花税收取比例不变情况下,投资者做T加0交易的次数越多,支付的佣金与印花税就越多……这对投资者本金损耗是不言而喻的。”北京大学教授曹凤岐也认为“T加0一定会增加投机,引起疯狂炒作。”
第三种观点,海外的成熟市场普遍采用T加0交易,我们要与国际接轨。确实海外的成熟市场包括纽约、东京、伦敦等普遍采用T加0交易,但海外市场对“T加0”交易规定远非我们认为的不受限制地当日买卖无数次。以最有代表性的美国股市而言,个人投资者比例很小,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各种机构进行投资,包括共同基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等。很多投资者长线持股。2013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的一篇文章提到“从境外经验看,美国和我国台湾都将T加0限定在信用账户内,同时为避免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中小投资者过于频繁地从事回转交易,各市场还都会对回转交易进行严格监管并设置一定的投资者门槛。例如,美国市场规定,投资者必须确保其账户内自有权益符合25000美元的最低要求,才能够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发生4笔以上T加0交易。统计显示,美国个人投资者从事T加0的人数比例不到千分之一。”据北美证券监管者协会统计,个人投资者仅有约10%最终在T加0交易中获利。现在不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用资金庞大和先进的技术采用算法策略和高频交易的方式。截止目前高频交易已占据美国交易所所有交易的60%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T加0不占优势。我国股市目前还不够规范,长期存在着浓厚的投机氛围。既然国情迥异,又何必急于接轨呢?
第四种观点,T加0可以提高市场活跃度,增强市场流动性。笔者并不完全否认这一点。但是广大投资者进入这个市场,最关心的是会不会赚钱,会赚多少。在T加0交易机制下,投资者主要是短线投资者,很容易频繁操作和情绪化操作,而这两点乃投机之大忌。以2012年我国证券市场数据为例,专业机构、自然人的平均持股期限分别约为143个交易日和44个交易日,其相应的收益率分别为7.71%和2.44%。收益率与持股期限成正比。我国股市长期存在着浓厚的投机氛围,不排除部分投资者频繁交易,最终导致投资风险迅速增大,出现重大亏损。即使在T+1的交易机制下,我国股市的流动性已经位居世界前列。根据今年瑞士信贷(27.05,0.61,2.31%)(CreditSuisse)对全球股市换手率(turnoverratio)的计算,中国和土耳其分别居于全球第一和第二,超过所有发达国家。换手率位于世界前列,实行T加0增强市场流动性的必要性不足。近几年来,管理层为鼓励长期投资,单边收取印花税(买不收卖收)。以持股时间长短来征收差别红利税。若贸然推出促进短期投机行为的“T加0”是与管理层鼓励长期投资的思路相矛盾的。
第五种观点:目前股指期货是T加0,股票T+1,机构大户可以在股指做空来规避持股风险,中小散户不行,形成不公平。首先,我国股市没有做空机制,T加0交易只不过可以当日平仓,把风险控制在日内。融券交易可以做空,但因为各种条件制约,做的人很少。利用T加0来规避持股风险,没有多大效果。其次,从事期货交易尤其是股指期货的人数要比从事股票交易的人数少得多。据统计2014年一季度(1.1~3.21日)有效A股帐户总数为13378.81万个,持仓帐户为5386.97万个,参与交易的帐户总数为1030.38万个。至2012年12月14日股指期货开通户数为124282万个,其中自然人开户121702个占9739%。仍以散户为多。股指期货的推出没有受到广大中小散户的认同,效果并不理想。有不少观点认为它是导致股市下跌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时管理层从防范市场风险的角度出发,设了一个50万元人民币的开户门坎,但并没要求开户之后帐户内一定要保留50万元的市值,以15%保证金,目前买卖一手股指所需资金约为十万元,(2200×300×15%保证金)。一手股指每点值300元。但是大合约可能会带来很大风险。所以笔者建议管理层将每点300元改为100元,让更多经验丰富,心态良好的中小散户参与。这样在股市下跌时可以通过股指规避风险,同时每手改为100元,也大大减少了客户因心态问题引起的情绪化操作。目前商品期货的门坎很低,做不了股指期货的人很可能去做风险同样很高的商品期货。采用大合约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股市的健康发展需要贯彻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加强监管,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者素质,为广大中小散户多做一些实事。如2014年6月以后,新股以低市盈率发行,市值以T-2日之前20个交易日的均值来计算(鼓励持股),就是一项很顺应民意的措施。新股的赚钱效应引来增量资金的介入,推动了股市的持续上涨。如果管理层能够针对广大股民的呼吁,再采取以下措施:①发行新股时增加网上发行数量。②改革停牌制度,限制停牌时间。③取消沪市的指定交易和过户费。那么对股市的健康发展,对贯彻“三公”原则更是莫大的好事。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现阶段实行T加0交易,弊大于利,损害广大处于弱势的中小散户利益,不利于我国股市的健康稳定发展。我国股市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不适宜推出T加0交易。
作者:张和群 单位:闽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