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现状
1.1完善三级管护体制建设为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焦作市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出台了《焦作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了深化三级管护体制建设的工作内容,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均出台了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及考核标准,市、县、乡政府层层签订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责任书。所辖有农村公路的乡镇均建立了农村公路管护站,全市共建立乡镇农村公路管护站80个,乡道、村道日常养护实行分段承包方式,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三级体制建设得到了完善。1.2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实现养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对我市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的现实要求,为此我市深入落实2009年制定的《焦作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实施办法(试行)》,每年派专人对各县的内业表格登记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与指导,并对县所每月安排的日常养护工作按《办法》提出了前有计划,中有实施记录,后有检查,依据实施情况落实奖罚的工作要求,加强了县道日常养护的组织工作,确保了全市养护工作规范化管理得到全面落实。1.3文明示范路创建文明示范路是管理养护工作的标杆,在文明示范路方面,2007年我市出台了我市的市级文明示范路创建标准,从2007年到2011年底,我市共创建了431.76公里的市级文明示范路。2013年,全市176公里“文明示范路”已通过省厅验收。
2目前管理养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随着国家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投入,我市农村公路的建设也得到了空前发展,在新形势下,群众的出行要求有了新的提高,不仅要行得通,而且要行得舒适、行得安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新问题:一是县、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仍未充分体现。目前全市乡村道里程4940.9公里,占总里程的76%,虽然国办发[2005]49号文件从国家层面上明确了县、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和养护责任主体,但通过多年的实践可以看出,县、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管养工作力度极为薄弱,无论是技术还是设备都无法承担农村公路管养任务,养护质量难以保证,列养的乡村道仅仅是极少数,失养严重,如何把行业行为转变为地方政府的职责,是当前工作的难点之一。二是养护资金不足。养护资金来源单一,分配比例失衡,列养里程数大,养护资金无法满足正常养护需求,严重制约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就2012年来看,全市农村公路列养里程6525.401公里,省补养护资金1597万元,全部用于大中修工程。市补用于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水毁抢修、设备购置的资金仅有358万元,平均每公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用不足550元。三是经常性养护率偏低。近年来建设项目增多,人工工资和物价上涨增幅较大,而现有的县道养护承包单价较低。因此,农村青壮年愿意从事养护承包的人数很少,同时目前的养护工考核计量制度不健全,沿袭多年的承包养护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大部分养护工拿了工资后不上路养护或突击养护,日常养护质量较差。四是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落后,机械化程度低。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加大,通乡油路的实施,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里程大幅增加,养护资金短缺、缺乏养护机械设备等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养护工作。各县(市)施工机械大部分年限已长,养护手段和机具落后,仍以笤帚、铁锹等传统工具为主要养护工具,与养护机械化差距较大。五是大中修项目的实施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在制定大中修项目计划时比较随意,未经过专业勘察、论证项目可行性就将计划上报;在实施过程中未经审批就随意变更、整合项目;大中修项目过于分散,将有限的资金分散到过多的线路,未从根本上解决路况质量问题;连续多年在同一路段实施大中修工程,存在以养代建情况。
3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决策和展望
为解决养护资金不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难度大、养护技术落后等问题,服务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必须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新型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确保公路路况良好、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3.1健全管养长效机制,强化政府职责。一是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市)区财政要列支不低于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收入1.5%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村道的日常养护。二是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从2014年开始,焦作市政府将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列入各县(市)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各县(市)区政府也要与乡镇(办事处)政府、乡镇(办事处)政府也要与村委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三是通过政府监管、行业指导,强化乡镇(办事处)政府管养职责,乡镇(办事处)要建立农村公路管护站,负责组织开展乡道、村道养护工作,确保“人员、资金、职责、制度、考核”五落实,并将管养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四是乡镇(办事处)要建立对村的管理养护考核机制,明确村委会办管护员职责,村道管养要纳入村规民约。3.2加强日常养护计划和计量支付制度,切实解决养护工拿钱不干事或少干事的问题。养护承包要以“包路段、包质量、包责任、定奖惩”为原则,严格执行日常养护和计量支付制度。为避免承包人“只拿钱,不干事或少干事”,管养机构应按月制定养护计划,月初下达养护任务,月底进行考核计量,合格后拨付养护资金,即实行“任务-考核-计量支付”的养护承包模式,将养护工劳动报酬与养护的好坏或达标率挂钩,充分调动养护工养路积极性。3.3加强对县、乡、村道养护的考核。加强考核就是要将养护质量和养护资金挂钩,责任与效果挂钩,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起到良好效果,实现农村公路有人管有人养的目标。首先要加强养护质量考核。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要出台符合实际的管理考核细则,加强对养护工作的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其次要实行责任制。就是要明确责任,实现每条道路都有人养有人管。重点要向各乡镇(办事处)管养站派驻工作人员,逐乡逐村落实养护人员,指导养护作业,检查考核养护质量,根据养护质量拨付日常养护补助资金。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要对各单位的考核办法、乡镇站管理人员、各条路段的养护人员等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后形成报告,在全市进行通报。3.4调整大中修工程实施重点和方向,大中修工程重点在于维护、维修,但不改变原有技术等级,主要针对县道及重点乡村道进行路面或附属构造物的大中型维修,在此基础上,大中修项目要坚持相对连片原则、市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县区统筹原则,并向以下方面作调整:一是改造局部过窄、过弯的危险路段。二是健全沿线安保、标志标线、绿化等设施。三是用于部分水毁较严重路段的修复。四是向示范乡镇、文明示范路倾斜,确保大中修工程与安保设施、沿线设施、绿化结合起来,“建一片、成一片”,充分发挥最大社会效益。3.5推行养护机械化。一是建立养护基地或养护中心,已有养护道班的要以完善功能、健全设施设备,提高技术水平为主。没有养护道班的,可因地制宜,选用公路建设临时料场、废弃石料场或其他适合场地建立养护基地,负责实施农村公路中小型养护工程、日常养护、抢修保通、养护设备存放及保养、养护材料的堆放。二是配置中小型养护机械,通过统筹养护资金和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购置适合日常养护及沥青、水泥混凝土的中小型养护机械。
作者:张改红 单位:焦作市农村公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