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所希望者维持发还管业香火以存道衲,秉公给租以维业权,果荷维持则戴恩靡极矣。③
作为万真观产权者的住持则既无权决定本物业的使用经营,在神事承办权被拍卖后,也实难获得出租收益,其生存保障进一步被消弱。
四、万真观开坛建醮案
1927年,实现形式上统一的南京国民政府一建立就竭力开展“改革风俗”运动,中国传统的民间信仰尤其是涉及迷信性兼盈利性的宗教活动是禁止和取缔的重点,为此颁布了多项法令。1928年广州市风俗改革委员会成立,并于1929年18日举行“破除迷信大会”,大张旗鼓地倡导风俗改革运动。
作为本地一座大型道教场所,万真观在这次运动中可谓首当其冲,于是发生了“开坛建醮”活动。1929年8月,广州总商会常委袁次明,到佛山出差,发现“该地一般无赖神棍,现正纠众沿户强迫捐款,积极筹备盂兰大会,并已择定废历七月十四日在莺岗城隍庙打开盂兰会”,并将这个情况上报给了广州风俗改革委员会。广州市风俗改革委员会主席蒲良柱随即函告南海县长,指出“查此项陋俗,不惟导人迷信、虚糜金钱,抑且阻碍社会进化造成神棍敛钱之机会,实有百害而无一利,亟应彻底破除”,要求立即采取措施禁止。
接函后,南海县长余心一立即责令万真观所属的佛山警察第五分区署长顾星阶调查情况。顾调查后上报,城隍庙准备开坛建醮事件属实,认为这不仅有敛财之害而且“到开坛之日,则男女杂处,一连数日,喧扰通宵,已于风化公安两有妨碍”,更为严重的是“近闻有等匪徒,欲乘此时机,暗用妇女偷运军火入市,以此庙为集合点,图谋不轨。”因此南海县长发布了严禁城隍庙举办建醮的通告:“该分署长所请严行禁止,应予找准,除指令并行该庙司祝合行布告严禁,仰佛山市民人等一体知照,毋得在该庙开设万人缘斋醮,如敢抗违,定将主动人及该庙司祝拘究”。南海县长同时将处理结果函告了广州市风俗改革委员会。
政府明令禁止举办斋醮等活动,但事实上并不能完全禁绝。现保存下来的一张万真观举行盂兰会的宣传通告就是证明,该通告标题为“注意”发布于“民国廿七年”即1938年,内容为:
盖闻阴阳异路生死殊途,阴惨不比阳舒,死生难□(字缺-笔者注,下同)乐。兹我佛镇城隍主宰司察阴阳造化变理生死,权衡屡年例向盂兰大开盛会,卜七月□日启坛至十五日完隆,广发超生之路宏开拔度之门,如有善男信女孝子贤孙附荐先亡,祈早日到庙挂号备办牌位等物,以免临时忙速却意不雅,则阴灵受度得登大罗之天,阳眷蕃昌永享清平之乐矣。并不上门签题醮金,恐有冒名巧骗,勿受其凭为要,谨此奉闻。(注意)本庙特设普通牌位一元起码,挂号日期由旧历六月初一日起至七月初十日止。
布告中有“权衡屡年例向盂兰大开盛会”,表明此类活动是历年延续,已成惯例,而且规模不小,收人可观,甚至引得有人冒名诓骗,万真观不得不提醒防范。而且这种布告,主要内容是木板印刷的,只有日期可以添写,因此制作方便,易于大量散发,若非使用频繁则无必要,反映了在政府禁令下万真观仍想方设法多次举办了盂兰会。
总之,进入民国,佛山万真观身处社会的巨大变革,面临着多重冲击。宗教政策的影响最为直接和明显,一方面逐步将万真观纳入了法制有序的管理轨道;而另一方面政策的缺漏,特别是实施过程中的走样,带来的消极影响更为严重,登记注册、拍卖庙产等,无疑于一次次的搜刮,经营权拍卖、神事活动被禁止等,实际上截断了万真观传统的生存来源。虽然万真观努力争取自身权益,并千方百计寻找政策空隙维系原有的宗教活动,延续生存,但时移势易,走向衰落不可避免,“城隍庙(洞天宫),在民国1938年佛山沦陷时,曾一度为日军占据,道士四散,建筑物多被破坏,抗战胜利后,庙很衰落,只余一个残废老道士在庙看守”。在一定意义上,万真观的历史是民国时期大多数道教宫观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