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观变化
矿山开采不仅改变了原有的自然景观,而且产生了一些新景观,致使区域景观协调性发生变化。项目运营的三废排放、噪声污染和突发性污染事故均造成环境污染,施工作业物料运输等带来废水、噪声震动、废气和固体废物污染隐患和环境突发事件隐患。在建设过程中占用土地,造成土地资源减少,大量的弃渣场、临时施工场造成土地质量和土壤环境变化,土地利用价值改变等;造成对社会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生态验收调查重点
调查因工程内容(如开采面积、开采深度、弃渣量堆放等)造成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植被、土壤环境变化、水土流失情况、防护工程及其效果、绿化工程及其效果、景观影响等。矿山开采的近期、中期和开采终止后生态恢复计划、规划和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设计中各项环保措施和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中有关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及有效性,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1]。调查工程采取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及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比较项目建设前后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分析各项环保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针对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对新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减缓和补救措施[1]。环境保护目标调查重点:矿山附近村庄、河流、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矿产资源及文物古迹等。
3调查的主要内容
3.1项目工程概况
(1)核实项目建设过程履行环评审批全过程,涉及项目变更的要求变更环评审批手续。(2)核实项目选址与环评报告书和批复文件确立的选址是否一致,重点核实造成环境影响的尾矿库、废石堆场选址情况。(3)工程调查和项目组成,包括矿区范围、开采范围、标高、开采方式、建设内容、产品种类、名称、规模、服务年限、取弃土石量、废石场、尾矿库、工业场地建设等。属于续采工程或技改扩建工程的要调查原有工程情况,本项目与原有项目在主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方面的依托关系。(4)项目生产工艺、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及生产负荷、产污环节及污染治理、生态恢复、水保措施、清污分流、污污分治等情况,如废石堆场、尾矿库设计施工单位情况、坝下渗滤水收集池和监测井,周边排洪沟建设,矿区外围排洪、开采范围内雨水收集等。(5)调查运矿路线、道路建设,矿区道路和矿山与外界连接道路建设情况。(6)调查工程环保投资包括水污染治理投资、大气污染治理投资、固体废物治理投资、噪声治理投资和环境监测仪器配置以及生态保护和绿化投资等。(7)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敏感点与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和距离。如受厂界噪声运输路线噪声、粉尘影响的村庄,尾矿库、废土石堆场影响的地下水和村庄,水系河流、溶洞暗河、农田土壤以及自然保护区、稀有动植物、保护文物等等。因为时间的不同和施工工程的变化使保护目标发生相对位移,环评报告书中所涉及到的保护目标未必与验收调查时实际存在的保护目标相同,在工程调查中要实地调查。
3.2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1)区域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气象、地质水文、植被、土壤、动植物、矿体特征和成分。(2)是可持续发展影响调查:包括土地资源影响调查、水资源影响调查等。(3)区域社会环境调查;工农业生产;土地利用、水环境功能区划;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调查。
3.3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矿山的削顶表层剥离、运矿道路等工程开挖地段、废土石堆放、尾矿库建设等直接破坏矿区内原有植被,造成地表土裸露,随着大气降雨或风的影响,极易发生风蚀和水蚀的水土流失。现场调查项目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分析其效果和技术可行性。(2)运行期生态环境影响调查项目露天开采,不可避免的造成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完全改变区域的地形地貌,破坏植被和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随着开采不断深入,自然生态环境破坏面临的压力越大,对动植物的影响将不可逆转,调查报告要重点分析项目在开采年限范围内对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景观影响调查:主要包括区域景观状况调查、项目景观构成分析和影响景观的不利因素分析等。生态危害调查:包括露天开采对区域动植物的影响;水土流失强度调查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查;矿区土地复垦措施及有效性分析。项目永久占地状况、临时占地及其恢复状况。
3.4建设项目社会环境影响
调查环保搬迁包括防护距离内环保搬迁,震动噪声污染引起的村庄搬迁问题,建设项目征地搬迁及其赔偿等。工程占地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等社会环境影响调查。
3.5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调查
根据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水土保持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制定、资金筹措、已开采区措施落实情况;对山区露天开采项目检查开采边界外围排洪沟建设情况;废土石场堆放、拦渣坝、雨水收集系统、排洪设施、坝下渗滤液收集及监测情况。对以上各项措施和设施建设有效性进行评价,对不完善的措施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建议。
4污染因素调查与监测
4.1水环境调查监测内容
(1)废水监测:露天开采项目废水主要有废石拦渣坝坝下收集水池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坝下收集池废水一般循环使用,部分外排,对外排废水进行监测。少量生活污水,一般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灌溉。监测指标以监测特征污染物指标为主。(2)地表水监测:根据环评和批复文件调查评价范围内地表水系分布情况,明确纳污水体及纳污水体功能区划;由于露天开采项目废水仅为雨水冲刷引起的面源污染,因此,在对地表水监测布点时要对矿区河流上游、矿区范围、河流矿区下游监测布点监测,同时监测河流底泥,监测项目为水质常规项目和项目特征污染物指标。(3)明确调查范围内的地下水流向,在矿区地下水上游、下游布点监测,尽量与环评点位一致,监测项目为水质常规项目和项目特征污染物指标。
4.2大气环境影响重点调查内容
(1)有粉碎加工工段的,对破碎工段、皮带运输、装卸物料等扬尘点采取的抑尘措施进行调查,对配套的除尘设施除尘效果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颗粒物[2]。(2)根据环评所提出的措施,检查对大气污染源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矿区洒水抑制扬尘、筛分破碎车间洒水加装除尘、矿山运输车加盖等。(3)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下风向设置监控点,监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3]。
4.3声环境影响调查
(1)结合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噪声监测布点,特别关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预测结果超标的敏感点。(2)选择距工业场地和道路较近(小于200m)的村庄、学校;厂界内有高噪声设备的对应厂界适当增加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等效声级LAeq。(3)应给出如下结论:根据验收标准,分析工程周围的敏感点环境噪声和厂界噪声的达标情况;分析现有噪声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及存在问题,在对措施有效性分析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声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建议[3]。
4.4公众意见调查
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调查,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施工期及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了解施工前期和施工期曾经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采取的措施,针对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运行期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征求公众意见,作为进一步采取生态恢复措施的参考。公众意见调查应在工程的影响区域内进行,调查方式采用分发调查表的形式进行。调查表宜发放100份。对调查内容进行逐项分类统计,分不同地域特征、不同年龄、不同职业计算各类意向或意见数量和比例,并依据调查统计结果对建设项目的主要影响、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进行分析。
5结论
综上所述,煤炭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调查目的及重点内容包括:调查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营阶段落实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以及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及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实施但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矿井及选煤厂建设期低碳经济论文及试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影响区居民工作和生活的情况,针对公众提出合理要求及解决建议;根据工程环境影响情况的调查,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工程是否符合相应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作者:周小曼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