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各地均已陆续完成了国有种子公司的改制工作,作为基层种子市场管理的前沿阵地,县级种子市场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用种安全,关系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我县2009年9月正式成立了种子管理站,通过连续多年的摸索总结,通过三方面变革,已经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改进我国基层种子市场的管理模式。
1以主推品种筛选试验为主线,逐步改变市场“多、乱、杂”局面
2009年我县完成了种子体制改革,成立了县财政全额拨款的长武县种子管理站。我县种子市场以春季杂交玉米种子和秋播小麦种子销售为主,针对县种子公司改制前后全县种子市场出现的品种“多、乱、杂”局面,我站及时转换角色,以主推品种筛选试验为切入口,通过连续几年的试验示范,彻底改变了种子市场的混乱局面。1.1主推品种初步筛选试验2010年春,为了全面掌握我县辖区内销售的玉米杂交种的适应性及产量情况,我县对所有上市销售的65个品种全部进行了区域试验,试验用种由我站持证检验员从市场上随机取样。试验集中连片种植在我县丁家镇五里铺村、长武县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园区内,按照每个品种333.4m2的小区面积随机排列,播种前统一施肥覆膜,一天内全部播种完成,我站11名技术人员全员进入田间指导,防止超区串行。各试验品种严格按照品种简介的密度种法进行种植。播种到收获全程做好资料记载,收获前统一由我站和县农技中心技术人员16名进行取样测产,室内考种在我站实验室进行。以产量指标为主,综合各品种全生育期性状表现及抗病虫性分析,我站对产量偏低抗性较差的40个玉米品种,向各经销商送达了《玉米品种初步筛选试验结果通知书》,建议其退出我县种子市场,并得到了经销商的普遍理解。1.2主推品种对比试验2011年开始,我县种子市场上销售的玉米品种数量大为减少,市场销售已经趋于规范。在2010年品种初选的基础上,我站继续做好各品种的对比试验工作,新引入5个玉米杂交种,共30个品种,按照每个品种666.7m2进行了更加精细的对比试验。各试验品种以最佳种植密度在同一天内完成播种,按照试验示范规程要求从播种到收获进行记载,建立档案,产量取10m×10m全收获计产,并在9月份玉米收获前邀请种子经销门店负责人及各乡镇种植大户进行现场观摩打分评判。通过2011、2012两年的连续对比试验,从2013年开始,我县市场销售的玉米品种缩减到10个以内。通过几年的大量区域试验,我站掌握了大量玉米杂交种的第一手资料,对各品种的植株性状、产量性状及抗性都形成了详细的书面资料,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各种子经销户的理解和支持,得到了全县用种户的好评,使种子经销商经营种子有了目标性,农民用种有了方向性。1.3新品种准入制度在品种区域试验的基础上,对在我县销售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制度。我县位于陕甘交界,夏季高温干旱,气候特殊,所有品种在进入我县销售前都必须进行1年的全生育期种植观察,对其适应性进行考察评判后,再进入主推品种对比试验中进行产量比较。目前我县玉米主推品种稳定在10个以内,小麦品种在5个以内,农民已经彻底改变了过去的盲目购种现象,有效地避免了因品种选择不当而造成风险。
2迅速转变职能,严格市场管理
2.1及时“补钙”提升执法人员素质2009年改制完成后,我站及时学习国家相关文件,对单位职能正确定位,完成了由经营向管理的角色转变。针对执法人员普遍存在的农业知识丰富而行政法规知识欠缺的现状,坚持每周一例会的“职工轮流讲法说案制度”,这一制度的长期坚持,有效地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讨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各条款的学习理解,我站已经建立了一支政策法规精通、专业技术熟练、工作快速高效的执法队伍。2.2实行种子经销人员从业资格制度我站每年利用冬季举办种子经销人员法律法规及种子知识培训班。聘请县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进行种子相关法律讲解,同时邀请市种子管理站专家进行种子有关知识培训,我站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说明。培训后通过书面考试为合格经销人员发放《种子经营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每年进行审核。经过几年的培训,我县种子经销人员的知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2.3种子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2.3.1种子备案登记制度合理化根据《种子法》相关规定,在我县销售的主要农作物种子都必须在县种子管理站进行备案登记。为了更好地保证种子质量,杜绝假劣种子进入销售市场,我站积极听取种子经销商的意见、建议,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取消了一些与种子质量关系不大的备案登记要求材料,简化了备案审核流程。备案登记中紧扣种子质量这一主题,重点审核了《种子质量检测报告单》是否真实规范,是否出自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种子纯度是否真实可靠。重点登记了种子的产地来源,对其生产环节的情况和加工调运情况进行询问登记。通过备案登记,明确了种子质量的主体责任方,避免了出现种子质量纠纷时发生责任推诿现象。对各经销商提供的备案材料通过电话和传真进行确认核实,使备案登记工作不流于形式。2.3.2推行“承诺书”制度县域内所有种子销售门店都与种子管理站签订了《种子质量安全承诺书》,书面保证了种子质量,进一步增强了销售者的责任意识。种子销售门店外张贴《种子质量安全承诺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上印有县种子管理站监督电话,便于购种户发现问题后及时投诉。这一制度的推行,从思想上引起种子销售人员对质量的高度重视,促使他们踏踏实实搞好经营,耐心细致做好栽培技术的宣传工作。2.3.3加强种子销售示范点建设在我站的指导下,县域内已经建成3家流程规范、质量可靠、服务热情的种子销售示范门店,同时取消了2家门店的种子销售资格,实现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有效地带动了全县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2015年全县75家种子销售门店全部做到了种子入店有进货台账,种子卖出有销货台账记载,对每位购种者都开具有门市部印章的销货发票。
3及时处理种子纠纷
3.1严格种子执法我站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从受理举报投诉到处理结果送达,制定了严格的执法程序,接到投诉举报后及时填写书面“受理表”,并在30分钟内向领导汇报,接受指示后当日到达现场,出示证件进行询问调查,对各种证据进行收集保存,拍摄影像资料进行保存,对纠纷原因进行科学分析,根据情况现场进行协调处理,并填写《种子质量纠纷处理意见书》,请当事人签字并告知其权利。难以协调的情况下,请当事人在《调查询问笔录》上签字,提议当事人申请进行《田间现场鉴定》。3.2成立田间鉴定专家组在全县农业系统选出10名农业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农业专家组,根据需要组成5人田间鉴定小组,从气象、种子、土肥、植保等各角度进行科学客观地分析,签名出具《农作物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结果》,及时书面告知当事各方。依据鉴定结果完善书面材料后,向当事人送达《种子纠纷处理结果通知书》,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处理结果,建议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阶段大部分种子纠纷是因为栽培不当或者特殊气候引起的,对于非种子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案件,及时向当事人客观公正地解释清楚。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到感情上理解、态度上诚恳、程序上合法、处理上公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艺术论文大纲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作者:刘宝丽 赵建刚 单位:陕西省长武县种子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