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新农村大片区示范引导作用,快速提升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制定整片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的新农村试点村、推进村、示范村和重点村为依托,以现有样板村群为基础,通过进一步规划和连点成线、扩面成片,加强统一建设、集成武装、提高标准,突出重点,整合投入,集中建设,打造新农村建设样板,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推动新农村建设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二、基本原则
———强化统的功能。大片区跨区域建设,必须整个区域统一规划、统一项目、统一施工、统一建设、统一验收,形成一体。———突出重点区域。大的片区要重点摆放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重点建设区域,突出公铁路沿线、旅游线和少数民族居住区、边境地区、特色文化区等地的片区建设。———市州引领建设。以市州为单位科学规划大的片区建设,县(市、区)负责具体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具风格,统一谋划建设机制和模式,整合投入,调动辖区形成合力。———坚持较高标准。大片区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坚持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实现各美其美、全面发展。
三、建设目标
从2016年开始,全省每年打造高标准新农村建设大的片区20个,每个市(州)打造2~3个,到2020年全省打造100个精品片区。
四、主要任务
每个大的片区要由3~5个行政村组成,集中连片。在建设的过程中,做到“十统一”:(一)统一规划,分头施工。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整个片区进行统一规划,明确统一建设内容和建设项目,明确建设标准,分头组织实施,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使整个片区建设浑然一体。(二)统一预留植树台,集中绿化美化。将原有的路边林带地重新修整,建好路边排水沟,修整好林台,统一栽植绿化树苗,树两侧及中间栽植各种花卉,达到整齐美观。(三)统一建设道路、排水沟,实现道路硬化、排水渠系化。整个片区统一修建水泥路或柏油路,破损路罩面,路边修建排水沟,过户处下涵管或修建栏杆、拱桥。(四)统一改造围墙大门,实行庭院综合整治。对现有围墙大门进行改造,对现有破损和断条的围墙大门,做好修新和改造,有条件的建设高标准的围墙大门或栽种绿篱。围墙建设要坚持灰、白、黑,淡、素、雅,充分考虑能绘制文化墙。庭院也要硬化,周边绿化美化,精心规划菜园。(五)统一改厨改厕,推广清洁能源和卫生厕所。片区内,统一推广生态卫生厕所或水冲厕所,消除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综合利用秸秆,禁止焚烧。推广“三化一池”或吊炕、地火龙、新型节能灶,有条件的按照土暖气。(六)统一打造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建设美丽乡村。按照庭院美、居家净的要求,集中成片打造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悬挂标牌或张贴标识,激发农户讲卫生、讲文明、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七)统一打造文化品牌,注入文化元素。全面提升休闲文化广场建设品位,挖掘保护古井、古树、古迹,搜集整理民间传统技艺、民俗、传说、祖训家规,建设宣传栏,绘制文化墙,修建村史馆,宣传历史名人。开展扭秧歌、广场舞、文艺演出、农民书画、摄影展等各项文体活动。(八)统一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连锁超市,丰富建设内容。结合推进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依托各村资源禀赋,开发名优特产品,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景点、花海基地、乡村旅馆、农业采摘园、农家乐等,带动和促进整体环境和经济效益的提升。依托商贸部门和流通企业,发展各类农村连锁超市,推进超市下乡,统一配货,倡导绿色消费。(九)统一整合投入,实行片区责任包保。整合省、市、县专项资金集中投入片区建设。积极打捆使用涉农项目资金,充分利用乡镇、村集体和农民投入,推进片区项目建设。全面落实片区领导包保、部门帮扶、企业支持的工作责任。(十)统一建立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保洁,建立村规民约。全面落实保洁经费、保洁队伍、保洁设施和保洁制度建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包花草树木成活、街道排水沟清扫清理、包垃圾清运处理等。
五、实施步骤
推进新农村大片区建设,要按照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一)提出计划,制定方案。1~2月份,由市(州)和县(市、区)提出片区建设计划,制定建设方案,报省备案。(二)明确项目,落实资金。3~4月份,搞好规划设计,明确建设项目,筹措建设资金,履行招投标手续,落实包保责任。(三)统一开工,建设项目。5~10月份,片区内,按要求统一开展项目建设,统一质量标准,保证建设进度和规模。(四)加强检查,搞好验收。11~12月份,对片区建设项目进行统一检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提高。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把整片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研究部署,纳入各级的党委、政府重要中心工作加以推进。(二)坚持把片区建设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三)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方面力量,确保片区建设标准不降低、规模不缩水。(四)不断创新片区建设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相互观摩学习,交流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单位:省新农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