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相互关系
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是我国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行政执法手段,它们相辅相成、彼此依赖,但又制约着对方。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的行政执法提供科学的检测数据和分析评价,但又是检测环境监察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指标。环境监察让环境监测的数据有了用武之地,但又必须有其支撑才能完成执法行为。环境监测要把为环境监察提供科学数据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在环境监察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发挥出其技术支持作用。环境监察则应把环境监测提供的检测数据作为执法的准绳,实现科学、合理、定量、法制的监督检察。倘若缺少环境监测数据,环境监察则空有其表,无法进行实际的行政执法活动;但没有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也只是一纸数据而已,毫无价值。
二、促进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的主要措施
1.推行监测、监察业务联动机制
建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联动机制,使两者充分沟通、协调运行,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使环境保护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实施环黄登强郭云霞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545001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业务联动是规范进行环境保护执法活动的需要,是树立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部门权威形象的需要,监测及监察人员应认识到联动的重要性,转变观念,相互信任,有效沟通。从事环境监测及监察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掌握本职工作的操作技能,还需要了解彼此的业务知识,才能实现业务的高效联动。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越高、专业知识越全面,业务联动机制的运行效果就越好。实现业务联动还需要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把环境监察的排污资费标准、环保行政执法、投诉纠纷处理等板块与环境监测的在线监测系统、检测数据统计、环保验收管理等信息综合于一体,构建管辖区域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在线监测、在线管理、在线执法,打破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壁垒,实现直接的业务信息交换,自动自觉联动起来。
2.促进监测、监察的协调发展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协调发展需要两者相互协调、配合,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模式。环境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应建立在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环境监测的相关监测规章制度、监测方法及行业的新动态、新思路、新技术,对检测数据和监测结果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综合评价监测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并进行下一步监察工作的安排。环境监测则应以真实、准确的反应监测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监测污染源的排放情况为主要任务,把现代化的监测技术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加强对网络技术的运用,建立实时在线监测系统以完善一般的例行监测、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测,并关注环境监测相关新动向、新趋势,积极在创新、不断探索新的监测领域,发展和运用新的监测技术,为积极参与、协助环境监察工作奠定基础。加快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信息的有效传递,如召开协调会、视频会议、电话会议,实现网络信息共享等,注重沟通协调,共同磋商,以高效、便捷地完成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只有将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有机的结合起来,共同协调发展,才能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活动有序的开展,才能促使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实施监测、监察的保障措施
完善、操作性强的法规、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环境检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提供保障,对提供给监察部门的监测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检测精度应达到什么级别,监测报告在监察过程中的有效性等做出明确规定,为两者的协调运行提供制度保证。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部门在工作中也应为做好彼此的互相配合而适时调整,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环境监测部门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应急监测,提供真实有效的监测数据给环境监察部门做应急调查和处理。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也是保障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的有效措施,对从事监察和监测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相互配合、彼此信任、互助互利的责任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吸纳优秀的高科技人才加入,进一步充实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队伍,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力量的支持。
三、结语
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是我国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行政执法手段,它们相辅相成、彼此依赖,但又制约着对方,将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协调运行,共同发展,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推行业务联动机制、促进协调发展、实施保障措施是实现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的有效措施。
作者:黄登强 郭云霞 单位: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