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浙江省金华市某大型市场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并对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以及历史成因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结合现场实际条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关键词:大型市场;消防安全现状;整改对策
笔者根据工作实践,对浙江省金华市某大型市场进行消防安全调查,该大型市场在经过若干年经营、使用和改造后,在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和消防管理方面,仍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威胁着市场经营活动人员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为了改善市场消防安全状况,笔者在对该市场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全面调查的同时,对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以及历史成因进行详细分析,根据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结合现场实际条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1某大型市场概述
浙江省金华市某大型市场位于一大型公共建筑群中的市场区部分,该市场长约380m,宽的短边130m、长边300m,建筑高度23.3m,总建筑面积238750m2,占地面积83503m2,共分为大小不同的7个区块。除F,G区各为1幢5层的整体建筑以外,其余5区块各自包含4幢3层的建筑。建筑与建筑之间,由纵横交错,通风良好,宽度在9.76~13.76m不等的天井长廊分隔。在总占地面积,商业建筑部分占69.3%,天井长廊部分占30.7%。各建筑物及各区块之间也通过连廊或走道相互联通。各个建筑均为地面高度13.4~23.3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除F区和G区建筑物的地上部分为办公用房、库房及水电、暖通等设备用房外,其余建筑均为经营市场。市场地下1层Ⅰ类汽车库。市场内按照消防规范的要求,设有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地下停车库设有机械排烟系统。虽然整个市场的体量庞大,但它是由数量众多、体积较小的若干建筑和若干天井组合而成。单体建筑进深很浅,相邻建筑之间又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各建筑楼层之间也有足够宽度的外走廊。这些条件都有利于人员疏散、排烟通风和阻止火灾蔓延,这是该建筑群具有的消防安全优势。
2某大型市场消防安全现状分析
随着市场经营项目的转变和市场这些年的逐步发展,该市场的建筑形态经历了一系列的改变。
2.1建筑局部变动对消防安全的影响
(1)原各个单位建筑之间作为室外安全区域的露天天井,目前顶部加盖了封闭、半封闭的采光顶棚。
(2)利用市场北侧汽车坡道和上层货物装卸平台的底部加建了市场。加建部分为宽14.2m,长380m,建筑面积为6537m2,高度为5m,内部共设了5排商铺,未做任何防火分隔。
(3)在未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将加建的市场范围扩大到了原市场区。
(4)原建筑中商铺之间部分被用作防火分区的分隔墙体被拆除,防火卷帘被障碍物阻挡无法放下。
2.2建筑格局的变动所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
2.2.1防火分区格局被破坏
(1)在原建筑中,仅贯穿市场区东西方向的长廊上,设有约1.4~1.8m的风雨棚,其余所有内天井走廊均为室外开敞空间。这样,原各个建筑是以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能够满足规范对防火分区的要求[1]。而当这些内天井在加建采光顶棚后,各个区块便连成了一体,原为室外安全区域的内天井成了“中庭”。这样一来,这些“中庭”以及由它们贯通的各个楼层就叠加成了一个防火分区,使得防火分区面积远远超过了规范限制的5000m2。一旦任何一处发生火灾,很容易蔓延到该建筑物的各个楼层,及至相邻建筑物,导致“火烧连营”的后果。
(2)汽车坡道下部加建的市场范围在未作任何其他隔离措施的前提下,随意地扩展到了原市场区,造成了两种不同消防要求的建筑功能的交叉与混乱。
(3)市场内部商铺间随意地拆除防火隔墙,阻挡防火卷帘的放下,使原有的防火分区功能受到破坏。
2.2.2造成安全疏散的困难
(1)由于原为露天的内天井被封盖,使得这些原属于室外的安全区域变成了室内,人员安全疏散的距离也随之大大增加,超出了规范许可的范围。
(2)室外区域变成室内,还使得大量原本通向室外的疏散楼梯变成了室内楼梯。
(3)建筑北侧加建的市场区使得A,B,C区首层原向北直通室外的疏散,变得需要经过加建的市场区,违反了规范的要求。
3某大型市场消防隐患整改对策
针对目前市场区在建筑方面存在的诸多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业主的需求和现场实际条件,提出如下消防隐患整改对策。
3.1采光顶棚的改造
由于原建筑群内天井加建的采光顶棚带来了防火分区、疏散楼梯、疏散距离等方面的重大消防隐患,因此,采光顶棚的改造便成了最主要的整改项目。比照下沉式广场防风雨棚的建造方法(见图7)[2],依据GB5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第3.1.7条第3款:当确需设置防风雨棚时,棚不得封闭,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四周敞开的面积应大于下沉式广场投影面积的25%,经计算大于40m2时,可取40m2;②敞开的高度不得小于1m;③当敞开部分采用防风雨百叶时,百叶的有效通风排烟面积可按百叶洞口面积的60%计算.
3.1.1具体改造措施
(1)将内天井现有的封闭式、半封闭式采光棚进行抬高架空,使其四周呈敞开的结构,原中庭式的封闭或半封闭内天井因此形成“疏散天井”。
(2)每个风雨棚的架空高度不小于1.2m。抬高后四周可排烟的侧面积将满足不小于疏散天井区地面面积的25%与天井相邻商铺地面面积2%之和的要求。
(3)“疏散天井”区风雨棚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0.5h,顶棚、墙面的装修材料均采用不燃材料。
(4)“疏散天井”区(含回廊、连廊)只作为公共过道及景观空间使用,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设置和悬挂任何可燃物。
(5)商铺之间的分隔墙均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墙体完全分隔。
(6)“疏散天井”两侧商铺间距不小于9m。
(7)“疏散天井”区设置室内消火栓[4]。
(8)在“疏散天井”区的走道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广播。
3.1.2改观效果
(1)将原内天井形成了一条条纵向的“疏散天井”,与中心长廊纵横交错,通风良好,可以此作为亚安全区域(次通道)进行人员疏散,解决了原存在的疏散距离超长的问题。而且利用内天井区进行疏散的店铺进深远小于一般商场,从店铺最不利点到内天井的行走距离仅8m,有利于人员迅速逃离火场,以A区疏散楼梯为例.
(2)临近疏散天井的疏散楼梯在首层无法直通室外时,可先疏散至作为亚安全的疏散天井,再通过疏散天井和中心长廊进行疏散。
(3)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后的疏散天井区,不必划入防火分区面积,克服了防火分区面积因坚向叠加超大的问题,而且楼层间的回廊可有效地防止火灾竖向蔓延。(4)“疏散天井区”的数量大,疏散天井区与木雕经营区相比具有相当可观的面积比(不包括G区),其中疏散天井区占地面积与木雕市场占地面积之比为37.2%,与商铺占地面积之比为59.6%,有利于人员疏散和自然排烟。
3.2不同功能区块的防火分隔
本市场按经营物品类型分成了服装区(加建区域)和木雕区(原市场区域)两部分,而这两个区块的火灾危险性、疏散人员计算数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服装的主要材质为化纤、棉麻等,为可燃物质,燃烧后产生大量浓烟和有毒气体。且服装区人员密度较大,人流相对集中,具有火灾蔓延快、火灾危险性大和人员疏散难度大等特点。而木雕区的可燃物主要为木材、大型根雕等,相对于服装而言,不易点燃,且木雕市场为专业市场,除举办展会,促销等特殊时间外,平时人员相对较少。针对这种情况,提出如下改造措施:
(1)服装区与木雕区之间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利用穿越服装区的通道进行人员疏散,但采用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将通道与服装区分隔开来。
(3)对于部分已经侵入木雕区的服装交易区,则参照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7.1.3条的精神,做如下防火分隔处理:①利用二层商铺外回廓的底部,设置与回廊宽相同,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隔墙,以阻断一侧发生的火灾向另一侧蔓延;②为了满足使用需要,现在的防盗分隔可不取消。
3.3防火分区的调整
(1)与同一“疏散天井”相邻的不同楼层的防火分区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2)尽量利用现有的防火卷帘、铺位的隔墙划分防火分区,以维持原建筑防火分区格局,但应复查其分隔的有效性。
(3)服装区与木雕区单独划分防火分区,服装区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4)服装区的防火分区的调整及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建规》的要求。
3.4疏散路径的确定
3.4.1服装区疏散方案
(1)服装区仅有1层,可直接开设对外的疏散出口、安全通道等进行疏散。
(2)本改造方案将利用服装区北侧的5个通道,通过采用防火墙、甲级防火门等防火分隔措施,将通道两侧的服装区分隔开来,通道对外不设门,通道直接对外,该通道主要用于解决服装区域的疏散,同时还作为木雕区的安全疏散出口。
3.4.2木雕区疏散方案
(1)由于本改造方案在首层增加了作为亚安全区的疏散天井,故可利用疏散天井和作为安全区域的中心长廊组合疏散,以保证亚安全区内任一点到安全区域的距离不超过60m,这样便满足了消防规范的疏散要求。
(2)根据上述原则,木雕区首层的疏散路线为:木雕商铺→疏散天井(亚安全区)→中心长廊,而2,3层疏散路线为:火灾时,人员先在各自的防火分区内,疏散到封闭楼梯间,再通过封闭楼梯间下到首层,经疏散天井到达中心长廊。各楼层及各个防火分区的具体疏散线路如图所示。
3.5消防车道调整方案
原设计不仅有环绕建筑一周的消防车道,还设有穿越建筑内部的消防车道。本方案依据《建规》6.0.1条“当设置穿越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规定,取消穿越建筑的消防车道,保证环形消防车道的畅通和大型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
4结束语
本文针对某大型市场在建筑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出了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贴合实际、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当然,本方案的提出有着必要的条件。比如,由于现场距离消防队较远,难以保证专业消防力量在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为了给人员提供足够的疏散撤离时间,就必须确保市场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自身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5];确保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安全撤离,取决于本方案确定的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可随意地改变疏散通道的功能或长时间阻碍通道;确保内天井作为亚安全区域,就必须确保内天井区不得放置或悬挂可燃物品。由此可见,以上整改措施必须结合完好的消防设施和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下,才能发挥出整改效能,以达到保障市场的消防安全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4]30号)[2013][S].
[3]上海市关于加强厂房库房、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排烟系统等防火设计的通知(沪消发[2012]174号)[2012][S].
[4]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S].
[5]GB50116-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作者:葛俭辉 单位:金华市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