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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道路工程监督现状及对策

摘要:介绍了城镇道路工程的特点,分析了目前城镇道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从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建设程序、寻找多元化投资主体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城镇道路工程监督管理的措施,有利于促进城市道路工程的发展。

关键词:城镇道路,监督管理,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TU712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国城镇道路工程投资项目日渐增多,这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的市容市貌,是现代城市文明中不可缺少的元素[1]。城镇道路工程大部分由政府投资建设,既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也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本文结合个人这几年来对城镇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践体会,分析城镇道路工程的特点及其在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供读者参考。

1城镇道路工程的显著特点

1)施工场地狭窄,施工难度大。城镇道路工程的施工都是在城市主次干道,沿街住房的拆迁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施工中场地局促,给居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增加了对工程进度的控制难度。比如:2014年的王舍路改造工程,在旧房拆迁过程中因补偿费问题达不成一致,市民拉横幅阻挠施工,造成该工程停在路基阶段影响整体进度,再加上夏季雨水充沛,给附近市民的出行带来困难,市民为此多次投诉各部门,影响恶劣。

2)多专业工程交错、隐蔽性强。一般来说,市政工程具有繁多的相关建设项目,需要非常复杂的建设程序,现存的煤气、热力、给排水、联通、移动等多种管线交错其中,倘若协调力度不够,就会增加工作难度,工程造价超出财政预算,甚至会影响到工程质量。另外,在诸多的城镇道路工程中,包含着很多的隐蔽工程,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对工程总体不能进行系统的规划,对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可能使工程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为以后的施工建设埋下隐患。

3)多部门参与监督管理。以淄博市为例,2012年11月6日印发的《淄博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对各单位的职责范围进行了梳理,牵扯单位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和渔业局、公用事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油区工作办公室等单位,牵涉部门多,协调难度大,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很容易出现责任、职能划分不清的问题。

2目前城镇道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市场管理不规范,施工企业技术落后,设备不健全。从监督行业的整体看,行业规范尚未完善,相关条例尚未健全,监督行为缺乏标准,监督机构缺乏责任意识、监督机构的法人意识还没有树立起来[2],监督不力仍是主要问题,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不进行竣工验收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企业技术落后,设备不健全,缺少相关精密仪器,试验资料数据存在较大水分。

2)工程实体存在质量缺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回填土过程中不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施工,或者沟槽中的杂物不处理干净就覆土,导致道路使用后出现裂缝及塌陷的现象;养护期限不够,或者养护措施不到位;钻芯取样试件厚度、密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附属工程不够重视,行道基础处理不到位,致使人行道出现松动塌陷[3],这些缺陷都容易导致路面出现裂缝或坍塌。相比房屋建筑工程而言,道路工程工序简单,但是建设程序不如房屋建筑工程规范,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象突出,表现在建设单位专业程度不高,监理人员把关不严,旁站不到位,施工项目经理不在岗等方面。

3)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高。道路工程是政府形象工程,有些建设主体往往重视工期忽略质量,抢干、蛮干现象时常发生,有些监理人员思想懈怠、缺乏责任意识,出现“出事也不会是大事、大不了坏了再修”等想法,从自身对工程质量降低了要求,人为地降低了施工质量。另外,市政一线操作工人大多数是从农村转化而来,企业、项目部、班组没有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导致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差,对不良行为的自控能力差,容易埋下质量隐患,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例如2013年北京路热力管线改造过程中,两名工人掏挖导致坍塌事故,主要原因就是安全意识不够。

4)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些设计人员缺乏施工经验,按图施工各专业相互矛盾,影响工程的顺利开展;有些监理单位仅仅有监理资质,缺乏专业的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对质量隐患视而不见,蒙混过关;市政工程监督机构技术人员储备不足,监督机构人员配备少,从而加重了监督管理的困难。

3加强城镇道路工程监督管理的措施

1)严格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良好的工程质量不是“监督”出来的也不是“监理”出来的,而是承包商实实在在干出来的,但是没有监理和政府的监督,便失去了政府引导的重要作用,各方的建设行为也得不到规范,势必会影响到工程质量,由此可见落实各方的主体责任极为重要。

2)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人是质量保证体系最基本的要素,是形成工程最终产品的直接因素[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建议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培养一支业务素质高、操作能力强的劳务队伍。推行技能比武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确实做到有时间、有地点、有效果。加强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学习,应用实际案例联系实际,只有以法律为准绳,在工程施工中才会有了不可触及的底线,法律的震慑作用对提高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的素质尤为重要。

3)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措施。加强原材料、构配件及半成品的抽检工作。不仅要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项目的数量和批次进行自检,而且要要求监理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确保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的使用安全。寻找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管机制,使得工程项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能够在政府的统一监管之下,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5]。加强工程巡查及处罚力度,提高工程违法成本,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顶格处罚。开工之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

4)规范建设程序,建设标准化工地。规范城镇道路工程建设程序,加大前期管理投入,包括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前期工程造价控制,制定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强化质量监督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市政工程的质量得到全方位的保障,真正做到为老百姓谋福祉,为老百姓提供便利。各参建单位应进一步研究市政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从中找出主要矛盾,并结合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对策,整改落实,结合“市政金杯工程”的评选活动,让城镇道路工程工地逐步走向标准化。

5)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督导作用。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站,有责任和义务对道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并加以适当的引导和督导,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灵活处置,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监督方案,在监督过程中,可以实行施工、监理人员资格等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等方法,强化参建各方的行为监督,同时要加大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宣传力度,加大对质量通病的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工程的处罚力度。

6)寻找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入竞争机制。伴随着城市功能的开发,大量的投资也成为必然,新常态下财政增速的减慢,地方融资平台的转型也迫在眉睫,2015年6月1日,我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人称“PPP”法,PPP模式采用竞争性采购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打破了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各种不合理限制,PPP项目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将对政府较大的资金支出起到缓冲作用,有利于减轻政府债务负担,完善竞争机制。

4结语

城市化建设需要更多的基础设施,十三五伊始,我国在城镇道路建设方面的投资也会越来越多,工程的数量也会持续增加,质量安全监督在引导企业生产、落实国家标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抓好城镇道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尤为重要。本文分析了城镇道路工程的特点,目前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对城镇道路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进一步向前推进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浩.论市政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建筑工程,2002(32):65-66.

[2]郭汉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3]闫利荣.浅谈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5):11-12.

[4]卢庆坤.浅谈市政工程管理中的质量控制[J].科技向导,2012(33):213.

[5]郭艮发.刍议提高市政工程管理的有效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1):267.

作者:孙梅花 孙九瑞 单位: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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