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在2011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对我国高校的法学教育改革提出新的方向,提出要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当前,我国高校的法学教育还达不到要求,需要各方配合进行改革,从而为各行各业提供专业的高素质的后备法律人才。
2.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概述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重点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职业人才,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能过综合多专业的知识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在2011年发布《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之后,2012年公布了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名单,我国高校的法学专业面临的巨大的改革。
3.当前高校法学教育现状
(1)教学模式单一,教学内容陈旧。当前,我国很多高校的法学专业仍然采用教师教学生学的单一教学模式,学生被动的输入法学概念,课堂上很少对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缺少沟通和互动。而教学内容也很陈旧,很多年都不更新,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学生没有兴趣学,导致教学效果不明显,使得法学专业的课程越发的枯燥和无聊。
(2)缺少实践课程设置。虽然,近几年有些高校已经开始重视法律实践课程的设置,开始了诊所式教学、案例分析等课程,但是其效果甚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在这些实践课程中,学生只是按照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进行推理和认证,并不能从实际操作出发去解决问题;其次,开设的这些课程并不能从根本上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模拟法庭也是事先写好本子进行若干次排练后进行的,并不能激发学生的临场发挥能力和法律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
(3)法学专业准入制度不健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使得法律人才的需求加大,高校的扩招加大了法学专业的招生能力。当前,我国很多高校都开设了法学专业,相当多的学校都是大班教学,好几百人坐在一个教室里进行授课,其规模呈盲目性扩张。真正走出校门,走上法律职业工作岗位的人才少之又少。高校的法学专业准入制度亟待健全,以提高法学教育的培养质量。
(4)司法考试的弊端。我国当前仍然通过司法考试来给法律人才发放职业资格证。不可否认的是,司法考试确实使优秀的法律人才脱颖而出,但是其弊端也显现出来。很多学者认为,在司法考试的影响下,高校的法学教育成为典型的应试教育。学生只是获得了司法考试的能力,而并没有获得通过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法学素养、思辨能力等都被忽视。
4.卓越人才计划背景下高校法学教育改革对策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1)改革课堂教学法,更新教学内容。对课堂教学法加以改革,辅以案例教学法,使学生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加强对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避免简单化和形式化,选择的案例要具有代表性,注重推理的过程,并且具有不确定性,可以使学生通过推理,在不同角度分析问题。同时,要实时关注法学的发展,更新教学内容,和国际接轨,使学生能够不断的学习新的理念,能够和未来的职业更好的衔接。
(2)加强法律实践课程。在课堂教学之外,设置更多的实践课程,通过诊所式教学、模拟法庭等,使学生真正参与其中,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通过多专业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推理能力,注重证据的严密性,使学生能够运用法律推理能力去解决具体的社会矛盾,对其行为做出法律上的认定,证据的合法性和案件的推理保持一致。同时也可以委托法律行业的专家,比如一线的法官、检察官等,为学生讲述实际案例中法律知识的运用,使学生能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识进而更好加以运用。
(3)提高法学专业准入门槛,完善准入制度。为了更好的提高法学教育的培养质量,应该完善法学专业的准入制度,使真正有法学信仰的学生进入法学专业学习。能够更好的培养学生的法学素养和法学实践能力,教师能够更好的为学生讲解法学知识,照顾到每一位学生,为各行各业提供更加优秀的法律人才。
(4)提高司法考试的正面导向作用。当前,在我国全面废除司法考试制度是不现实的,应该从积极的方面进行引导。司法考试在考查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的同时,应该加大案例分析的比例。案例分析要求学生要关注案例的每一个细节,从而发现问题,综合多方面的知识得出解决的对策,加大司法考试的正面导向作用。结束语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启动几年来,全国各地高校采取了很多改革措施,以贯彻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的意见。高校法学专业应该结合课堂教学讲授法律基础知识和多种实践教学提高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改革司法考试,发挥其正面引导作用,使法学专业学生成长为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法律专业人才,从而实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梦想。
作者:薛金侠 刘喜贵 单位:河北工程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