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案例教学,从广义上讲,其就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式、方法,与传统教学方式、方法不同,教师在教学中扮演着案例问题设计者、学生学习激励者的角色,而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讨论交流,进行建构式自主学习。狭义上的案例教学,则是指以特定教学目的为指导,通过引用真实的、且与教学目的、学生所学知点紧密相联的“案例”,利用案例设计若干“问题”,吸引与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讨论,旨在找到问题解决措施的一种教学方法。自案例教学法被广大一线教师接受并在教学过程中尝试应用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笔者也积极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行政法》课程教学中进行了应用尝试,案例教学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行政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有效加强了师生互动,大大提高了教学的趣味性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培养与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法》课程案例教学前的准备
1.教学准备
(1)案例选择与设计。首先,案例要有典型性,其与学生所学理论知识有直接或间接的密切关系;其次,案例必须是真实的,且要生动、翔实、丰富,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最后,案例中应该有“冲突”,只有这样教学才有可能激发学生的讨论热情,主动与其中。(2)课前熟悉案例。教学过程同样是一个教师熟悉、分析案例事件的过程,为保证案例教学的有效性,需要教师课前充分、全面收集案例可能涉及的诸多背景素材、资料,对案例相关资料、内容进行充分梳理、把握,必要时要对相关背景、资料依据教学需求、要求进行修改和丰富。(3)分析学生学情,预测学生反应。课前教师要充分析学生学情,预测案例及相关资料的难易程度,并预测学生可能的反应,特别是学生可能针对案例提出的问题、观点、建议等,便于及时做出指导、应对。(4)制订科学的讨论方案。讨论是案例教学最重要的环节,为保证讨论的正常进行与有效,需要教师在课前认真、科学的制订讨论计划、方案,包括讨论前期的铺垫、案例的引入、讨论过程与进程的控制及如何结束讨论等。
2.学生准备
学生是案例教学的主体,学生准备充分与否直接影响到讨论的最终效果;为保证学生讨论的正常、有序进行,以及学生的全体参与,应该在开展案例讨论之前告知学生讨论主题和部分案情,要求学生按着主题、案情等收集相关资料,提前了解、思考案例,甚至要求学生制订一份关于案例内容的相对翔实、逻辑性相对较强、有个人见解的提纲或者个人看法的文字资料,在讨论时由学生发言使用,这无疑会增强课堂中案例讨论的热情,加深学生对案例的理解,锻炼学生独立深入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行政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应用实施
1.案例教学讨论与交流
讨论与交流是行政法课程案例教学的核心,课程案例教学的实施其很大程度上就是组织学生讨论、交流。(1)学生小组讨论。开展案例教学过程中,可以依据学生所持观点的“对立”、“相关”等的不同,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开展小组式讨论,这样保证小组内的人人都有参与讨论的机会,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见解、理由或者展示自己的依据,在不同学生、不同观点之间的“碰撞”中相互启发,达到共识。(2)学生小组间交流。在各小组充分进行组内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小组选派至少一名“代表”陈述、表达本小组组内讨论的结论、依据,适时进行解释说明,学生在不同小组得出的结论、所使用依据的“碰撞”下,再次进行思考、交流,将对案例的理解再深入一个层次,使学生真正将所学知识融入案例问题解决之中。
2.案例教学总结与升华
案例的讨论与交流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环节,但要想保证案例教学效果的扎实、有效,教师对案例进行总结、升华也是必不可少的;教师通过对案例适时、及时的归纳、总结,将案例涉及的知识真正固化在学生脑中,让学生课后依然意犹未尽的思考、思索案例。案例教学总结、升华的过程,需要教师掌握以下技巧、方法。(1)总结案例讨论过程中关键问题的分析思路、理论依据和解决方法,使案例教学“有始有终”;特别是对于那些学生没有达到一致意见或者共识的问题,教师应该综合各方意见及其长处,给学生一个“肯定”,鼓励学生继续思考。(2)对案例讨论时学生没有发现的问题、方法进行补充,丰富学生对案例、问题的看法;学生的已有知识体系相对来说还很不完善,不能完全的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思考与详尽表达自己的观点、看法,使讨论、交流流于表面,而教师的补充则可以帮助学生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案例。(3)单独阐释意料之外的学生讨论成果;对于案例讨论中学生提出的、独到的个人见解,特别是有明显创新性、创造性的、积极的问题解决思路、方法要给予充分肯定、表扬;对于讨论中意料出现的、消极的想法、建议,要加以澄清。(4)大胆尝试,鼓励学生进行总结、回顾;教师大胆的让学生来阐述、表达自己从案例讨论中所得的收获、心得、经验,无疑会让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认识案例及涉及的知识。
三、结束语
公共事业管理业专业《行政法》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都相对较强的课程,这就为案例教学法的成功应用奠定了基础,也更加体现了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价值;虽然笔者的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是受到教师经验不足、学生参与度不高、学校支持不够等因素的制约,效果仍不尽理想;为保证案例教学优点、优势的充分发挥,切实借助于案例教学法提升《行政法》课程教学效果,还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提供与创造更多的便利条件。
作者:徐璐 单位: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