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盗掘走私文物犯罪活动曾一度猖獗、屡禁不止。有些地区成百上千群众参与盗掘文物,出现了愈演愈烈的趋势。这里虽然有群众文物意识低,缺乏法制观念的因素,但打击不力以罚代法,对其中首犯、要犯没能依法严惩,也是很重要的原因。这不仅给罪犯本人,也给其他群众造成错觉,犯法不过如此,顶多拘留罚款,还是“得”大于“失”,有利可图,以致助长了破坏文物歪风的蔓延。由此可以看出,依法执法不仅在于打击违法犯罪,而且查处得当的典型案例本身就是向社会做具体生动的宣传教育。再如我们在开展文物宣传活动中,由于利用历年来群众主动上交和违法被收缴的文物举办了小型陈列展览,开展形象的宣传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通过展出后,不断有群众报告、提供文物线索,或送来自己发现的文物,呈现出文物意识增强的好势头。总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可以为贯彻执行文物法规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人人自觉依法保护文物,又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开展,扩大了声势和效果。一手抓宣传,做到细致深入;一手抓执法,做到严肃法纪公正不阿,二者结合进行,相得益彰,我们应正视和运用这个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工作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提到技术保护,人们就会想到这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保护工作。但是在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历史悠久,可以说自有了文物以来就有了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理论却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与文物保护工作相比是远远地落后了。在目前文物保护的科学理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如何做好技术方面的文物保护工作呢?笔者认为起码要做到以下几点:
1.借鉴医学界的“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
无论什么质料的文物,也无论是处于什么状态下的文物,都要受到它所处的环境、条件的影响而发生变化。例如,室外遗址、建筑、碑刻等,都要受到风剥雨蚀的影响;室内收藏的书画要受到温度、湿度、细菌、光照的影响。无论室内外文物都有受到人为破坏的可能。我们平时就应想到并且想办法阻止来自各方面的对文物的侵害。要经常把文物与其所在的环境,条件连成一个整体来分析研究。“亡羊补牢、尤火未晚”,但总不如“常常补牢、不使羊亡”为好。
2.在一切保护工作中,都要注意清除可能发生破坏文物的“隐患”
前面谈到对危及文物安全的因素要想到,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阻止。这里还要对可能对文物造成损害的因素进行研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隐患”的突发,例如:野外遗址有可能被开地、植树、挖土、碑刻、建筑被人涂抹、刻画,库房电线失修发生火灾,器物架倾斜、青年工作者搬运陶瓷粗心大意、方法不对等等。这些虽然尚未危及文物,但已构成严重威胁,应视为“隐患”,要注意防止和消除,不能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3.要恰当有效地对文物进行保养,延长文物的寿命
在我们所保护的文物中,有很多需要进行保养,如对本质古建筑物进行油漆,对书画展视、除尘,除去金属器物上的锈斑,对文物进行保养,不是使文物脱胎换骨,也不是让文物返老还童,而是要对文物进行保健,延长其寿命。
作者:江洪梅 单位:吉林省通榆县文物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