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存在问题
1、对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民办高校初创阶段,很多民办高校有意无意地将有限的精力更多地倾注于争取生源和扩大招生规模上,忽视就业指导工作。通过近二十年的办学,这种状况没有得到很好的扭转,很多民办高校没有专门的就业指导部门,即使有,也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不专职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民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有效开展。
2、就业指导工作缺乏制度化、规范化。民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开展大多未形成体系,没有体现出其专业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就业指导工作的内容仅仅停留在分析就业形式、讲解就业政策、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等方面。就业指导工作的各项制度,如工作人员准入门槛制度、工作激励制度等缺失或者不健全。就业指导课随机性较大,甚至缺乏统一的授课理念。
3、就业指导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民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专职人员较少,大部分就业指导工作依靠一线辅导员;二是专业培训缺失,经过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人员比例偏低,经验型从业人员比例高,缺乏专业理论指导;三是就业指导工作人员重理论缺实践,很大程度停留在课堂授课上,缺乏实习、实训。
4、就业指导工作内容缺失。民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长期存在内容和形式单一的问题。首先是授课内容更新缓慢,不能及时地将适应社会发展的新的知识传达给广大学生;其次是形式单一,基本固定于课堂授课,与专业实习实训等结合较少,与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也很少;最后是目标地位单一,只注重就业、创业、求职等方面知识的介绍,而在健康的求职心理等方面的指导基本空缺。
二、做好民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对策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全员参与。民办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就业对学校办学的重要性,要将“出口”提到与“进口”同等重要的地位,甚至要高于“进口”,要认识到,利用“出口”带动“进口”。逐步构建“领导主抓、就业部门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做到明确目标,规范制度,从经费、人员和制度三个方面做好保障。
2、科学设计、分层培养、全程规划。民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要遵循就业指导工作的规律,用专业知识作指导工作的开展。在制度、授课内容、指导目标等方面要做到科学设计。在学校制度设计中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吸收国内外成功经验,尽量避免“摸着石头过河”。根据学生基础和条件不同,分层培养,分别引导他们向考研、出国、考公、创业、谋职等不同方向前进,提高就业指导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同时,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阶段性特征,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确保就业指导工作贯穿学生从入学至毕业整个大学生活中,为学生养成健康并牢固的就业观念。
3、充分激发辅导员潜能。民办高校由于自身资源限制,就业指导工作更多依赖于一线辅导员。在此过程中,要通过建立明确的激励机制等方式,充分调动辅导员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积极性。加强辅导员队伍对就业指导相关学科理论知识的学习,熟悉国家就业政策,了解就业形式,掌握就业指导技巧,加强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知识的学习,构建全面的知识结构。同时,还要在就业政策的把握、就业信息的搜集筛选及分析等方面提升自身就业指导能力。在有限的资源下更好地做好就业指导工作。
4、加快专业化职业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要对专业化职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做长远规划,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和对现有就业指导人员的选拔、培养,努力提高就业指导教师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对就业指导老师专业知识进行更新和升级,通过设立就业指导教研室等方式,统一就业指导课授课理念,提升就业指导课上课质量。
5、对接市场,跟踪调研,提高就业指导针对性。民办高校应发挥自身机制灵活的长处,将就业指导工作要更好地与市场、与社会接轨,通过大量和长期对就业市场的调研分析,摸清就业市场规律,对自身、社会职业有客观认识和准确定位,力争就业指导工作结果的“人职匹配”。此外,要建立毕业生就业情况反馈机制,了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工作情况,听取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反馈意见,逐年积累,摸索出指导学校人才培养、就业工作的经验。
6、重视实践能力培养。民办高校应该坚持从社会需要的角度出发培养人才,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就业指导工作中重视实践。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广泛利用社会实践、认知实习、就业实习、实验课等途径,锻炼在校生实践能力,将培养方案的设计与用人单位要求结合,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接触到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7、重视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塑造健康职业观。要重视心理因素在毕业生职业生涯中,特别是职业生涯开始阶段的重要作用。就业指导工作应与心理咨询部门的合作,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同时利用各种职业测评工具,鼓励学生做职业测评或职业倾向测评,使广大同学充分认识自己的特点,分析自己,塑造正确的职业观,确立切实可行的就业目标,通绘画艺术论文过自身努力弥补个性中的缺陷或者改变不适宜的个性,主动适应职业生涯的需要。
作者:朱江华 单位:长春财经学院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