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
1.1平面交叉形式不合理。两条道路相交时,其交角应该大于45度,过小的交叉口角度不但增加车线长度,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由于设置不合理的因素造成了驾驶人员的不便,司机无法充分地判断交叉口的交通状况,尤其是在高速行驶下可能会出现转弯不及时而引发的车辆碰撞甚至甩出道路的情况发生,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出现概率。1.2交叉口面积过大,缺少必要的渠化。交叉口面积过大,导致车辆行车轨迹混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由于交叉口面积过大的问题,很容易造成交通车辆的混乱,使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之间都容易发生事故。缺少相应的疏导导致直行的车辆与左右转向的车辆发生碰撞的可能,较远的停车线问题和在有限的信号周期内容易导致滞留的行人和车辆,造成交通堵塞,影响行人与车辆的顺利通行。1.3视距问题。良好的视距不仅使司机能够正确地判断各方向道路上的行车状况,从而采取正确的驾驶行为。在交叉道口的设置时应充分考虑对司机的视距影响问题,司机的视线得到保证是安全行驶的前提。如果视距受到影响那么很有可能发生车辆之间避让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在交叉口设置上做好这方面工作,可以使司机的视线范围扩大,提前做好准备从而防止事故发生的可能。司机在良好视距的情况下更有安全感,有利于交通的平稳流畅。1.4行人过街安全保障不够。很多地方的交叉口普遍缺少行人过街等待区域,道路较宽时,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过街就会比较困难。在某些交叉道口的设计不合理问题,可能会对行人的过街安全造成影响,首先行人的等待区域可能过于狭窄甚至于没有,这就可能使车辆在高速行驶的时候对行人的避让不及时。还有就是即使在车速不快的情况下,行人过街时仍然会同左右转向的车辆发生冲突的可能,行人在过街问题始终都存在危险性。
2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2.1渠化交通。渠化交通交叉口,是在交叉口范围内,通过布置交通岛、交通标志、标线等的方法,引导或强制不同流向的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从而将错综复杂的交通流引入到指定路径进行交通组织。渠化交通在从空间上分离了各方向的交通流。2.2导流。设置导流岛和导流带,明确车辆在交叉口内的行走路线,提高车辆通行能力,能更好地组织交通,便于各种车辆集散、变换方向,减少车流冲突点,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同时,通过设置导流岛或导流带能缩小交叉口面积,减少车辆停车线之间的距离,提高交叉口的通行能力。2.3信号控制。信号控制交叉口,是在交叉口范围内通过设置红绿灯,以时间换取空间,实现减少冲突点的交通组织。信号控制是以某一方向车流等待绿灯信号的时间来换取其他方向车流对交叉口的单独占据,从而实现各方向交通流在时间上的分离,使交叉口的交通运行井然有序。2.4设置专用车道。在道路交叉口的车辆行驶当中,很多冲突都来自于需要左转的车辆和直行的车辆,左转的车辆还可能对过街行人造成影响和危险,所以有必要在道路交叉口当中设置左转的专用车道。在很多城市当中人流较大的地区经常与右转向的车辆造成拥堵冲突,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使交通安全平稳顺畅的运行,有必要设置右转专用车道。在实际的交通运行当中车辆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设置合理科学的道路交叉口设计是有效保证交通安全流畅行驶的方法之一。在某些情况下靠近最右侧车道的车辆在等红灯时,可能会影响到后面所有不需要直行而想右转却依然要等红灯的情况,所以这个时候需要我们设置专门的右转车道,保证车辆的流畅和行驶效率以及安全。2.5行人过街安全。行人通过交叉路口的方式是影响其安全程度的主要因之一。根据交叉路口的具体条件因地制宜地组织好行人交通是保障交叉路口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交叉路口,渠化交通应与行人交通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设置合理的导流岛、中央隔离带,不仅能对渠化交通起到关键作用,而且对行人的安全能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行人穿越街道时,穿越时间越长,与机动车发生冲突的概率就越大。对左右转交通较大的路口,应设置行人过街专用相位,以完全避免行人与机动车辆的冲突,确保行人安全过街。2.6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对交叉口的交通安全能起到很好的效果。设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起主导安全引导,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转向标线、减速标志、渠化车道线等;另一类是起被动保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通过适当的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的设施,安全护栏等。因此,完善合理的交通安全设施对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结束语综上所述,为了解决在城市道路交叉口出行的上述安全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既要在设计上更加贴近实际,也要在管理上更为合理。行人与车辆的安全同样重要,要保证行人和车辆都能够平稳、安全、快捷的出行。在道路交叉口的设置上需要我们的从业人员下功夫,设计出更加合理的、更加方便高效的、均衡的方式。保证行人过街、左右转车辆以及直行车辆的安全、便捷、和快速。为促进交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作者:尹升 单位: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