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
(一)实行委托代理,建立“三资”规范化管理体制。为了从体制上解决农村财务前清后乱、边清边乱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从体制建设人手,在全县推行“三资”管理委托代理制,即在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五权”不变的原则下,由乡镇与各村签订“三资”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代理范围和职责。主要内容包括五个环节,即“一设立、两取消、三清理、四规范、五统一”。一设立:即设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依托乡镇农经站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农经站合署办公,从乡镇财政所等单位抽调懂财务的业务人员充实中心力量,确保每个中心不少于3名业务人员,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两取消:一是取消村级主管会计。每村设一名报账员,负责向管理中心报账、联系业务、公开村务及日常财务收支工作。为减少支出,报账员必须在现有村干部中产生。在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内设资金会计、统管会计、审核会计,依据各自职责统一负责所辖村的“三资”管理日常业务工作。二是取消村级所有账户。三清理:一是清资金。主要清理现金数额,将银行存款与金融机构进行核对,对存款余额统一划转到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设置的账户。二是清资产。对存货进行分类登记,做好总账和明细账;固定资产实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及时查明原因,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三是清资源。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源进行实地勘察、丈量、登记、公示,并做好各项资源台账,向镇“三资”管理中心进行移交。对包干到户的土地资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另建立土地承包登记簿,统一登记。四规范:一是规范账户设置。由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统~在金融机构开设“农村三资管理”账户,实行“单一账户管理,分村设账核算”。各村所有的账务收支纳入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核算,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自设立“小金库”。村级日常支出采用备用金制度。二是规范票据管理。由县统一印制“三资管理专用票据”和“村级往来资金结算票据”,并采用“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的原则管理。三是规范债务管理。查明债务的来源、形成时间、具体数额,对不属于村级债务的款项及时剥离,对互为债务人的进行账务调整,对有能力偿还的负债及时偿还。在此基础上,全面锁定村级负债范围和数额,建立健全负债总账、明细账,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债务移交至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四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制度一律实行招投标,并由镇纪委、“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监督委监督实施。五统一:一是统一制度。统一制定严格的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开支审批等管理制度。尤其对村务、公务支出等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保证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得当,收支有序。二是统一审核。各村成立监督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对村级支出进行会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收到各村原始收支凭证后,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凭证,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不予人账,并予以纠正。三是统一核算。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所有村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并统一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村报账员按月到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账、结算,严禁坐收坐支。四是统一公开。财务公开内容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提供,财务逐笔逐项每月公开。五是统一归档。各村移交的“三资”档案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建档、集中管理,分村设立档案柜。实行农村“三资”管理服务后,凡群众要求查账的,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理。
(二)创新科技手段,着力提升“三资”管理水平。为解决近年来因机构改革经管力量严重弱化的问题,舒城县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化”管理手段,提升“三资”管理质量和水平。县财政先后投入达300多万元,培训“三资”业务人员600多人次,购置并安装了“谐农”三资管理系统软件,为县乡“三资”管理部门配置电脑3O台、打印机30台,并与市“三资”管理中心进行数据联网,成功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运行。将所有村的财务、资产、资源数据输入微机,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账物相符。实行“台账+附件”管理模式,即建立“三资”代理服务台账,全面反映资产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附资产处置情况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招投标、合同等。真正实现了全县“三资”管理网络化动态管理,市县乡三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足不出户,只需轻轻一点鼠标,就可及时查阅到村级财务的每一笔收支、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变动情况。同时,所有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触摸屏、电子显示屏,与中心电脑实现数据联网,每天更新内容,方便群众及时、详细查阅村级财务、资产、资源情况及村务。
(三)制定相关办法,完善“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操作性强,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舒城县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包括《舒城县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舒城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舒城县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舒城县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舒城县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审计的规定》《责任追究制度》等,从集体资金收入到支出,从资产购建到资产评估,从资源清查到租赁等各个方面做了规定。从落实制度入手,注重“三资”清查资料的归卷整理,实行一村一卷,一卷“五有”,即有“三资”清查登记表、有清查公示表、有核销资产会议记录(复印件),有乡镇审核表,有“三资”清查报表,工作轨迹清晰完整。乡镇把“三资”管理制度和本镇实际结合起来,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凡不按规定管理处置集体资产,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除依法予以赔偿外,还要按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这些工作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加强“三资”管理的责任感。在这些制度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的措施主要有三项:一是建立了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机制。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后,“三资”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但仍然存在“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突出问题。为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2010年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管理。坚持用“流程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人手,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依次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内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所有程序都在村监督委的监督下依次进行。不经过“四议”决策的,不准招投标和实施项目;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决算;不走完规定流程的,不作为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使村级重大事项管理迈上了规范化轨道。二是建立了公开招投标机制。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后,资金管理的漏洞有效杜绝了,但在农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大财务事项的办理过程中,仍然存在权钱交易、权情交易等腐败现象,群众反映强烈。为此,舒城县在2009年底就尝试建立了《工程项目集中招投标和大额物资集中采购》两项制度。乡镇依托农经站建立招投标中心,凡工程资金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村民委员会委托乡镇进行招标,村民代表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招投标活动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2009年以来,全县22个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共组织规模工程招投标1079宗,中标金额13908万元,比预算金额减少1000多万元。一改过去村干部在工程建设中说不清、道不明,群众对村干部说三道四、评头论足的状况,真正给了干部一个清白,还了群众一个明白。三是建立了村级财务例行审计制度。为巩固“三资”清理成果,确保“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农委、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六家联合出台《舒城县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审计的规定》,要求在代理服务工作中,加强农村审计常态化工作,实行外部监督。该规定明确要求各乡镇每年审计的村数不得少于本乡镇所辖行政村总数的1/4,保障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合理合规使用。
二、主要成效
通过i年来坚持不懈地狠抓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特别是2011年全县上下开展“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年建设,使“三资”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摸清村级“三资”家底,锁定各村债权债务。通过登记、确权、建立台账,有效盘活了村集体闲置资产,有些原来被其他单位、个人占用的资产被重新登记入账,已经偿还的债务或已经不存在的债权也被注销,有力维护了集体和群众的合法利益。通过清理,共盘盈资产23184万元,其中:汤池镇盘盈资产1149万元,晓天镇盘盈资产2043万元;万佛湖镇各村共重新补登记房屋130问,价值669万元;资源登记面积增~52940亩,年收益增加70万元。清理前债务总额7950万元,清理后债务总额7733万元,减少217万元;张母桥镇对村集体房屋等闲置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偿还村级债务40万元,剔除历年往来账款8.6万元。千人桥镇各村清理债务烂账1.83万元。清理前债权总额4318万元,清理后债权总额3835万元,增加483万元。
(二)规范操作程序,节约了集体资金。通过建立“报账责任金、招投标、预决算”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强化了村级按时结账、报账、财务公开,使村财务更加透明,较好的控制了村级债务和困中国农业会计2014_7__ll一0_|||非生产性支出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积累了村集体资金。城关、南港等乡镇不仅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还针对具体实际制定了村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南港镇沙埂村2010年4月份按照县乡两级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旧村部进行公开拍卖,最终拍得20.O2万元,群众非常满意。棠树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自运行以来成功受理了3起招投标案例,为村集体累计节约资金10万多元(洪院村26亩杉木林对外出售,发包标的价为18万元,经乡“三资”代理中心公开招标,最终以23.8万元中标,为集体增加收入5.8万元。桂花村杨冲支渠土方工程标底价l2万元,最终8万元中标,减少支出4万元)。城关镇七星村、南港镇落凤岗村等利用结余资金进行修路、兴修水利等公益事业建设,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强化民主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民主化管理和监督,全县22个“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财务清理过程中共纠正账外账、“白条”抵库、不合理票据等问题1511笔,涉及金额1336.5万元,纠正不规范合同136份。汤池镇金盆村通过财务清理追回违纪款项计2万余元,党纪处分村干部1名。春秋、张母桥、五显等乡镇在清理期问,缴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信用银行设立的村集体资金专户620万元。使村级家底更加清楚,村干部之间也没有了昔日的猜忌,促进了团结,增强了村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广大干群对推行的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赞不绝口,因财务问题的信访量大幅下降。
(四)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通过“三资”管理,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了约束,将村级“三资”家底全面公开,债权债务进一步明确,各项操作民主公开,真正做到群众的事群众定、群众管、群众办。通过实施多层次、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特别是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增强了村级财务收支透明度,有效杜绝了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现象的发生,消除了群众的猜疑,有力保障了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融洽了农村基层的党群干群关系。
三、几点体会
实行“三资”管理,规范了村集体“三资”运营,保护了农村“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预防了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真正实现了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从“为民作为”向“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的转变。舒城县自2009年实行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以后,可谓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收获,其中凝聚着广大干群的智慧和汗水。笔者对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组织领导是保证。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监察局、农委、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组,并确定由纪委牵头推动、县农委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牵头组织落实“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深入村、组、户亲自调研,县几个班子领导还带队进驻乡村几个月,真抓实干。没有各级党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各部门的全力配合,舒城县“三资”管理工作就没有今天的好局面。
(二)统一认识是前提。“三资”管理工作之初,少数村干部对此有抵触情绪,认为是在剥夺他们自身理财的权力;也有少数干群对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疑虑,担心是否只是走走形式,换汤不换药。针对以上情况,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先后召开了多种形式的动员会、推进会,从而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增强了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此基础上,按照“先行试点、逐步规范、全面铺开”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及具体内容,为“三资”管理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三)阳光操作是基础。取得群众信任、赢得群众拥护和支持是搞好基层工作的关键所在。尤其是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是直接反映干群关系的晴雨表,必须本着“大家事、大家议,大家事、大家提”的原则,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积极性。在具体实践中,舒城县制定了多项制度,采取了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使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村级财务管理中来,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村级财务监督组的审议、监督作用,规范财务公开。为此,在全县“三资”清查结束,各村“三资”清查数据全部录入“三资”管理系统后,县制定了《村级“三资”公开办法》,确定通过“三资”公开查询平台向群众实行“九公开”,即财务收支明细公开、内部往来明细公开、资产及资产经营收益明细公开、资源及资源经营收益明细公开、大额资产变动公开、财务报表公开、单项统计公开等。群众高兴地说:“过去我们只能通过公开栏观看“三资”管理情况,现在不管在哪里,只要有网就可以查看,而且可以前后左右对照着看,太方便了”。目前,全县100%的村“三资”数据上网进行了公开,真正做到了零距离、零时间监督。由于在农村“三资”管理上长期坚持阳光操作,实行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拉近了干部与群众问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四)人员素质是根本。“成事在天、谋事在人”,做好一项工作,没有一支拉得出、打得响、过得硬的高素质队伍是行不通的。近年来,舒城县在“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成效,是与拥有一支较高素质的农村财务管理队伍分不开的。实行“三资’’管理以来,县乡两级分级负责,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农村财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培训。县里每年组织财会人员进行珠算、电算化操作技能比赛,还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现在,以乡镇农经人员为主体,以村级报账员为基础的会计队伍素质越来越高。全县农经队伍81人,不仅年纪轻(平均年龄28岁),而且学历较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78%),能吃苦、能干事,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一支骨干队伍。正是这支队伍的开拓进取和奋力拼搏,全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才取得长足进展,2011年,舒城县被省农委授予“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先进集体”;2012年,该县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五)网络化管理是手段。实现村级“三资”网络化管理,既是时代的发展方向,更是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客观要求。舒城县实施“三资”网络化管理后,以计算机代替人工进行账务处理,有效避免了手工操作可能产生的误差,简化了操作流程,缩短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杜绝了各种不合理开支,方便了群众查阅村级财务,提高了透明度,强化了监管;有效地解决了以往手工操作中存在的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难题,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了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了农村财务会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六)监督制约是根本。在推进农村“三资”管理的过程中,该县始终把严明纪律放在突出位置,要求各村加强“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把握有关涉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及时答复群众咨询。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强化服务意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防止资金、资产、资源流失。各成员单位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政府推进“三资”管理服务的各项决定,全面清查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弄虚作假、隐瞒虚报或漏报和私分财产,并积极与“三资”代理中心办理交接工作。同时,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对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乡镇、村进行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村,由县纪委进行调度,年终一律不予评先评优,并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七)促进发展是目标。发展是硬道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只是一个抓手,一个切入点,其目的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村财清、民心顺、事业兴,只要我们做好“三资”管理这篇小文章,就会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就会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作者:黄贻传 单位:安徽省舒城县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