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盐城市农机安全现状
1.1农机拥有量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颁布实施,农业机械的发展速度逐年加快。特别是2004年以来,国家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民购机热情高涨,农机保有量增速迅猛。与此同时,农机安全事故隐患随之增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据统计,目前盐城市共有近11万名农机户,其中大部分用户既搞农田作业,又搞道路运输。2012年,该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563.8万kW,农业机械总量达471231台(套)。其中:拖拉机98950台,联合收割机16482台,插秧机9964台,机动脱粒机11472台,饲草料加工机械36847台,机动植保机械297516台。目前只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操作使用列入牌证管理,其余大部分农田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机械的操作使用未列入牌证管理。
1.2“三率”水平偏低
近年来,该市通过免费监理、平安农机创建、免费实地检验、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平安农机通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大大提升了安全监管水平。但是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以下简称“三率”)水平仍然偏低,与农机化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尤其是无挂车手扶拖拉机面广量大、高度分散、利用率低、收益不高,大多数农民不愿意接受管理。据统计,2012年全市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为61.84%、28.28%、49.25%,联合收割机上牌率、年检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为90.74%、34.21%、69.61%。
1.3农机事故时有发生
该市的家庭农场规模、土地流转力度远不如欧美地区以农机自用为主的规模农场,因此农民购买农机特别是大中型农机具不仅要为自家生产所用,还需要开展社会化服务。农机社会服务流动量大,特别是跨区作业面大、点多、线长,存在一定程度的农机生产安全隐患。就盐城市而言,2012年全市上报各类农机事故100起、死亡39人、重伤53人。其中:农机道路外发生事故48起、死亡9人、重伤28人;公安交巡警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上事故52起、死亡30人、重伤25人。给受害者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1.4农机监管能力不强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机部门农机安全管理的法律地位,赋予了农机部门对上道路拖拉机登记、上牌及驾驶人发证、年检年审等管理权,但未授予上道路执法权。农机部门的执法范围为道路以外的田间场院和乡间道路,道路上的执法权由公安部门负责。由于农机监理机构执法没有“上路权”,在没有交警部门配合的情况下,无法对有违法行为的上道路拖拉进行处罚,导致了上道路拖拉机监管处于极度尴尬的局面。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农机部门想管管不到,公安部门能管却没有足够的警力专门管的现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作为农业执法主体单位,在维护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均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盐城市有些县、乡农机管理体系不健全,每个乡镇只有一名安全监理人员,就在监理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还被抽调从事其他工作,新、老监理员交替、衔接不畅,难以履职,因此必须加强县、乡两级农机管理队伍建设。
1.5农机手文化水平低
盐城80%的机械是农户个人购买的,受消费水平和观念的影响,在购买机械的时候,农户往往是重价钱、轻质量。有的为了省钱,甚至主动要求去除安全保护装置。同时,农机手大多文化水平不高、专业知识匮乏,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在实际操作中重生产、轻安全。故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难度大。
2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几点建议
2.1政府重视,部门配合,加强联合执法
我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再次将农机安全纳入国家安全生产17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盐城市政府已经连续7年将农机道路外亡人指标纳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只有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目标体系之中,对农机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才能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才能统筹安监、交通、工商、质监、教育、法制等部门的力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农机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农机监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大力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查出问题并及时整改。要建立案件移交、责任追究等机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压力传递机制,形成层层有压力、人人挑担子的局面。
2.2大力宣传,多措并举,营造安全氛围
盐城市2012年农机事故发生原因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无牌无证驾驶、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造成事故的比例分别占46%、20%、24%,说明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相当薄弱。要增加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就要将“平安农机”创建和开展驾驶培训日、学生放假日、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实施立体式宣传,在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设立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专栏、专版,采用领导访谈、技术宣讲、经验介绍、进展通报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展开宣传,动员农机战线干群积极投身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去。
2.3强化培训,加强引导,提高农机驾驶人的安全技能
对农机驾驶人进行农机相关法律法规、农机基本构造、农机安全操作技术等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使农机手在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增强实践操作本领,真正掌握农业机械的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知识。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村庄,深入农户进行安全作业指导,将农机安全带到田间地头;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编印农机安全生产资料分发给农机手。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严格把好考试关,不走过场,不讲人情,不做“老好人”,严格按照标准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要利用“送检下乡”、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对所有驾驶员进行复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2.4强化装备,严格管理,提高农机监理能力
农机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全市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佩戴统一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事故勘察车辆应当在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都应当积极争取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地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现代化建设,为提高执法水平、开展优质服务提供物质保证。
2.5突出源头,优化服务,努力提高“三率”水平
推进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建设,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上道路拖拉机的“三率”水平。进一步推行免费监理,优化服务方式和手段。结合免费实地检验,对纯农手扶无挂车拖拉机开展拉网式调查,核准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实际拥有量,组织乡镇监理人员深入村组、农户逐户开展排查,做到登记、检验、拍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签订责任状“六统一”。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机械鼓励其报废,对已灭失的机械及时予以注销。
2.6加强学习,提升效能,保障农机安全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当地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好坏,所以提升监理人员执法能力刻不容缓。农机监理部门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定期对系统内的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使其增强业务知识,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广大农机手提供优质服务。要把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真心实意为农民谋利益,搞好安全管理和服务。
作者:季小凤 单位:盐城市农业机械安全稽查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