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义务教育阶段写作提出的总目标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的“老大难”,也是学生最感到头疼的事情,因而学生的习作多是或无物可写、无事可叙;或言之不详、叙之不细;或立意不高、情感不深等等。在“语文实践与主体性发展”研究过程中,笔者体会到,指导学生写个性化作文,应力求学生做到“五有”,即文有旨、记有物、叙有序、抒有情、说有趣。
一、文有旨
文有旨,就是说写作文要有一个明确的中心。学生写作时,一旦作文思路打开,那么他们想到的事情自然很多。写作文时往往会出现“想到哪写到哪”的随心所欲的现象。此时,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一边想事情,一边考虑这件事是否符合题目的要求,是否能够表达中心。如果感到不切题意,就应弃之不想;如果一些事情虽与题目有联系,但不能很好地表现中心,也应该少想或不想。如写《我的妈妈》一文,为了描述妈妈对“我”的关心、对“我”的爱,那么可以重点描写“我”生日之际,妈妈为“我”做了哪些事,或“我”生病了妈妈怎么做。由一件或两件事来表达妈妈对“我”的爱。有的学生在写这些时,会忽略了文章的主题,而泛泛写起了“我”如何过生日等,这样就脱离了文章的中心。而每件事都泛泛而谈,反而让读者感觉那不是作文,而是一锅“腊八粥”或是一本“流水账”。又如在写人的文章时,就要抓住人物特点,选择最能表现人物性格和精神风貌的典型事例来写,写好人物外貌、语言、动作、神态及心理活动。
二、记有物
记有物,就是文章要有充实的内容。学生看到一个题目,常常感到无物可写,或可写的东西太少,在作文中常写一些空洞的、不真实、不具体的事。这并不表明学生的生活贫乏,而往往是他们思路没有被激活,平时的“生活储备”未能被调动。新课改以来,人们关注的视线转移到了“写什么”,即课标说的“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积极向上,表达真情实感”。所以,在指导习作时,应注意引导学生再现生活情景。还以写《我的妈妈》一文为例,可以引导学生联想:①夏天,妈妈为你扇过扇子吗?②雨天,妈妈为你送过雨具吗?③你生病时,妈妈又是怎样照顾你的?④在你生日之际,妈妈是怎样祝你生日快乐的?⑤妈妈又是怎样孝敬奶奶爷爷的?⑥你见过妈妈的笑吗……从而唤起学生心灵深处潜藏的记忆,激发他们对妈妈炽热的爱。这样,思维的闸门一打开,学生习作中就会达到事例如涌泉喷水,可信手拈来,下笔仿佛也有神了。再如,写以《我成长中的一件事》为题的作文,许多学生只满足于写生活中的事,虽紧扣了题目,却流于表面,如白开水一样平淡乏味。但有的同学却能自出机杼,以“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来构思全文,从叙述的事件中,体悟做人的道理。这样既紧扣了题目,又抓住了生活。写出的作文就丰富多彩,有血有肉,也表达出了学生的真情实感。
三、叙有序
叙有序,是指写作文条理要清晰。为了使文章中的语言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除了中心突出、事例新颖外,还要写得有条理,让读者的思维跟着你的文字跳跃,这就要把所搜集到的材料按一定的顺序进行编排、叙述,使读者达到“入目入心”的境界。如,学生写《游××公园》这类作文时,往往不是按一定顺序来写,而是看到什么写什么,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写出来的文章杂乱无序,缺乏条理性。所以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按照一定的顺序来写(或按游踪,或按从远到近,或按从左到右等顺序)这样才能使读者读后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特别是写事的文章,经过是事情发展变化的过程、是主体;场面是人物活动的画面,最能说明事件的意义。所以写叙事文章,要有条理,事情的经过和主要场面要写详细、具体。写场面或活动既要有全貌、又要有重点,做到点面结合,并展开丰富的想象,巧妙构思,使情节一波三折,又不失文章的条理。
四、抒有情
抒有情,是指作文中除了树立的观点要鲜明正确外,还要在文中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让读者能深切感受到你是欣赏、赞美还是反对、鄙弃,让读者了解你的喜怒哀乐,从而感染读者和激励读者。如,写《我的妈妈》一文时,有个学生经过引导写道:我过生日时,总喜欢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吃蛋糕、喝牛奶,开开心心的。但每次都恰好遇上妈妈有事,下班很迟,所以很少有这样的机会。这次妈妈早早就答应一定陪我过个快乐的生日。到了那天,我和爸爸把蛋糕切好后,坐在桌旁等妈妈回来共度生日宴会,但左等右盼等了很久,妈妈还没回来,以至我和爸爸都趴在桌上睡着了。妈妈回来后,看到了这幅情景,没有惊醒我们,而是悄悄地给我们披上了衣服,坐着等我们醒来。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我醒来,发现妈妈手中拿着生日贺卡,带着疲惫的笑容也伏在桌上睡着了。我抽出卡片,只见卡片上写着:“亲爱的孩子,我又迟到了……”此刻,我的眼睛湿润了……在这个片段中,学生娓娓道来,情真意切,让人读来感受到有血有肉、真切感人。
五、说有趣
说有趣,就是写出来的文章要有味道。这是指教师在指导学生习作时,要注意让学生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体现出童真童趣,而不能把教师自己的意识强加在学生的身上。如一位学生在叙述自己的童年趣事时,是这样写的:我见爸爸用一把刀给水仙花球茎“动手术”后,黄嫩嫩的花蕾就露出来了。在春节前水仙花开了花。可是自己种的报春兰比爸爸的水仙球茎更绿更大,却一直不见开花,于是我就偷偷地也给它来个“手术”,结果切得快只剩下一个芯了,还不见花蕾。过不了几天,那棵报春兰也就报销了———萎了!而那棵水仙花开得正旺,似在嘲笑着我。瞧,这就是童真,如果我们将他往向他爸爸学雕刻水仙花球茎的方向引导,叫他去描述怎样学,学后有什么感受,那么这个学生因缺乏亲身体验,就写不出这样富有风趣的文章来了。这正如巴尔扎克所说的:“同实在的现实毫无联系的作品,以及这类作品全属虚构的情节,多半成了世界上的死物。至于根据事实,根据观察,根据亲眼看到的生活中的图画,根据从生活中得出来的结论写的书,都享有永恒的光荣。”在引导学生写记实作文时,我们必须遵循课程标准中所提出的“鼓励自由表达”的理念,引导学生写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和所思,努力表达出真情实感。
作者:林丽芯 单位:福建省德化县第二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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