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是中国古代杰出的哲学家,其著作《老子》文约义丰,思想及其丰富,涉及到宇宙、人生、社会等各个方面。唐代以后的许多帝王如唐玄宗、宋徽宗、明太祖、清世祖等都对《老子》从政治角度进行研究注疏,为他们的统治服务。在西方,《老子》亦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美国前总统里根在一九八七年国情咨文中就引用了“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名言。事实证明,老子的政治哲学历来备受重视,直至今日其仍有恒常的价值。
一、老子政治哲学的基础———“道”论
老子的政治哲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其“道”论,其一切主张皆是围绕着“道”展开的。《老子》开篇即言,“道可道,非常道”,又言“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曰‘道’”。一般人把“道”理解为万物的本原,但是不够完全。按照陈鼓应先生的说法“道”有多重含义。
“有些地方,道是指形而上的实在者;有些地方,道是指一种规律;有些地方道是指人生的一种准则指标或典范”。[1]
由是我们考察“道”的这些含义,发现它们之间似乎存在一种由此及彼的推论关系,即从自然到社会的推论。我们可以看出,“道”的前两种含义指的是宇宙本体及其运行的规律。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可见“道”化生万物而又寓于其中,通过万物来表现自身。而“道”的第三种含义则是道的必然下降。因为如果“道”仅停留在宇宙本体的层面,其对人类社会是毫无意义可言的。正像苏格拉底把哲学从天上降至人间,把哲学输入城邦之中那样,老子亦把“道”同人生和社会结合起来。“道”在社会生活中运动并发挥作用,这就形成了生活准则和社会规范,这就是“德”。
老子把“天之道”与“人之德”统一了起来。
那么“天之道”与“人之德”是怎样结合的呢?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关键是理解道法自然,一般认为其有两重含义。
其一、道即自然
老子说“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人乎?”(《老子·二十三章》)“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德赘行。或物恶之,故有道者(弗)处。”(《老子·二十四章》)这话是说,凡事反常即违背自然之性,都不能长久。天地反常尚不能长久,何况于人乎?因此人们的行为若违反自然之性,都不能持久。用道观之,凡行为动作违反自然之性,都不是正确的道德,所以老子称之为余德赘行,天神和人们都讨厌它,有道德的人更不会与之相处。
其二、道法自然是说道任自然,道以自然为法则老子说,“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以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老子·六十四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万物皆按自然的法则运行,所以人也应该顺应自然,不存私心杂念。据此,老子提出了“无为”的政治原则。
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上德无为而无不为”,道与德既然密不可分,那么自然和政治也应密合而不可分离。老子认为既然自然界依据一定的规律运行,那么人类社会亦不能例外,其必然也遵循自然的规律运行。由此推出政治亦必然遵守它本身自然的规律。
只有认识掌握了自然的规律并且遵守它,人类社会才能实现安居乐业,得到自然社会。这就是老子所说的“言人事必本之于道”。可见“道”是老子政治哲学的基础。
二、老子政治哲学的核心———“无为而治”
1、“无为而治”的含义
一提起“无为”,很多人就认为是疏懒散漫无所事事,其实这是对“无为”莫大的误解。
我们从前面的论述可知,老子是把顺应自然的法则应用于政治的,他针对当时统治者的“有为”而提出了“无为”。所谓“有为是指违自然法则而用自私自利之心以行为”。[2]
因此我们应对“无为”作如下解释。
第一、“无为”的首要含义乃是无私。韩非子说,“所谓无为,私志不得入公道,奢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权自然之势而曲故(巧诈)不得容”。庄子也说,“顺应自然,而无容私焉,天下治矣”。(《庄子·应帝王篇》)老子看到统治者个人的私心私欲乃是政治混乱的一大原因,统治阶级争权夺利攀比奢侈横征暴敛等行为都是由于他们的私心和私欲所引起的。只有消除了私心私欲,然后才能达到无为。治理国家应当不循私情,不以私心处理事务,而应当顺应自然的规律,放手让人民去做事,把好处让给人民,不与民争利。
第二、无为是指要顺应自然,不枉为。此即“无为而无不为”。万事万物都有其自身内在的规律性,只有遵守这些规律才能把事情做好,而不是违背规律任意妄为。人们顺应了天时,充分利用了自然条件,在加上人的努力,那么办起事来将是十分容易成功的。所以老子说,“常道,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老子·三十七章》)
第三、在政治上,“无为”主要是指不扰民。老子主张“以无事取天下”(《老子·五十七章》)。这就是说,执政者应当注意自己的行为和政令,尽可能地不去扰民。人民不受惊扰,自然就会安居乐业,国家因此亦可繁荣富强,哪里还需要费尽心思去加强管理人民呢?
2、“无为而治”的原则
“无为而治”同时也是治国安邦的原则。老子对此亦做了阐述,并且提出了具体的主张。他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
首先、在教化方面,如果统治者无为,使自己的行为顺应天道,那么人民便可自我教化,法律也将派不上用场。
其次、在社会管理方面,统治者对百姓不临之以法,威之以刑,人们自然会安分守己,不去惹事生非,社会自然十分安定。
第三、在关注民生方面,统治者无事即不去征兵役劳役徭役,没了这些苦差事,人民便不会有愁苦,整个社会就会出现百姓安居,四民乐业,男耕女织,丰衣足食生活富裕的繁荣景象。
第四、在民风民俗方面,统治者应当无欲,即不尚奢华,生活朴素,遵崇自然,则人民自然会学习,做到自然纯朴。
三、老子的政治理想———“小国寡民”
任何一种政治哲学都有其理想的社会形态,老子亦不例外。老子既然拥有一整套的政治理论和治国之术,那么它们怎样去实现,在何处实现,当其实现之后社会又会怎样呢?这一切都需要到老子的“小国寡民”的设想中寻找答案。
老子这样说:“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至治之极,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八十章》)有人认为,这段话是老子消极思想的集中体现,认为老子的政治理想与社会历史的发展潮流背道而驰,这是一种倒退,是复古主义,是一种原始的共产主义理想。但是如果我们对老子的理想社会细加分析,便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
首先、老子所说的社会不是物质资料匮乏的贫穷社会。因为在那个社会中,人们有船有车,有什伯之器,(所谓什伯之器指的是能提高工效十倍百倍的器械)可见生产交通工具先进。同时人民吃的是甘甜的食物,穿的是华美的衣服,可见他们的生活水平很高。
这样的社会怎么会是原始的落后的社会呢?
其次、老子的理想社会是没有战争的和平治世。
虽然国家拥有军队,但无所陈之,可见国家之间是没有战争的。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说明人们各自生活互不干扰,悠然自得。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当中,人民才会安其居,乐其俗,过着田园牧歌式的理想生活。
第三、老子的理想社会不是野蛮的社会。冯友兰先生说到,“在这种社会中,并不是没有舟舆,不过是没有地方用它。并不是没有甲兵,不过是用不着把它摆在战场上去打仗。并不是没有文字,不过是用不着文字,所以又回复到结绳了。《老子》认为这是至治之极。这并不是一个原始的社会,用老子的表达方式,应该说是知其文明,守其素朴。老子认为,对于一般所谓文明,它的理想社会并不是为之而不能,而是能之而不为。”[3]
由此可见,小国寡民的思想不但不是老子落后,恰恰正是老子的远见卓识。老子厌倦了当时社会的物欲横流、你争我夺,希望能有理想的社会生活,这是他对当时文明的强烈抗议。正如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文明进行反思那样。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文明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是这样的现代文明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的全球性问题,如环境污染,能源危机,战争威胁,整个地球满目疮痍。于是我们提倡节能环保,主张无车日,无烟日,提倡回归自然的生活方式,这不正是虽有舟车无所乘之吗?再者,现在各国军费开支不断增长,许多国家争相发展核武器,世界局势并不太平,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之下,我国政府率先承诺:决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决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这岂不是虽有甲兵,无所陈之吗?如果各国政府也都能像我国政府那样,在核武器的使用上做出类似的承诺,那么我们距离和平治世就不远了。回过头来再看老子,他是何等的睿智,其绝不是无原则地主张社会倒退至原始的野蛮社会中去的。“套用《老子》言曰:大文明若野蛮。野蛮的文明乃最能持久之文明也。”[4]
四、老子政治智慧的应用
老子的政治哲学在中国影响深远,他的一些治国谋略至今仍在闪耀着光芒。试举例如下:
1、“治人事天,莫若啬”
《老子?五十九章》说“治人事天,莫若啬。”这里所说的“啬”并不是吝啬,其内涵是节俭爱惜,反对奢侈浪费。这当然体现了老子哲学的收敛内蓄的精神,齐家治国亦需如此。
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样离不开节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就明确体现了这一思想。中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在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和利用,完善在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5]
同时建议还提出要强化节约意识,形成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可见节约乃是治国之道。
2、“不争之德”
老子说,“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
《老子·八十一章》“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古之极。”《老子·六十八章》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强调人的处事法则应当是施与而不争夺。当然这是以不争为手段,从而达到争的目的。这是一种欲擒故纵的做法。无论是带兵打仗还是致力国家都要善于不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升,在国际事务中,我国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能有这样的成绩,不是争强好胜,而是基于不争之德。邓小平同志指示我们要“韬光养晦”,“中国绝不称霸”。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我们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成就了今日中国的辉煌。相反,前苏联一心想要争霸全球,其结果却是走向衰亡。故而,不争才能真正达到所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