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桥工程质量监测行业现状
路桥工程质量监测行业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建筑行业的进步兴起的,距今已有二十余年,在这短十年内,路桥工程质量监测行业的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行业发展规模逐渐扩大,工作类型也逐渐丰富,成立了一大批的监测机构,这主要包括企业试验室、监督检测机构以及科研院校的监测机构,企业试验室是对企业生产的建筑工程的相关产品进行检测,保障企业产品的竞争能力,但是通常情况下,企业试验室的可信程度较低,相关的设备有限,经济实力以及监测能力处于劣势,因此在监测市场上所占的市场份额较少;监督检测机构是各级政府成立或者承认的检测机构,其成立时间较短,但是由于自身的优势,已经成为了市场的主流,受到各界的认可,目前已经处于垄断优势,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是其垄断地位决定了他们的服务意识较差,适应市场的能力较差,技术水平有限,工作效率低下;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科研院校加大了检测的业务的投入,这些科研院校的设备先进,技术力量比较强,主要的技术来源于国家对于科研的投入,有着设备和技术的优势,因此市场竞争能力较强,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2路桥工程质量监测行业存在的问题
2.1政策风险
路桥工程质量监测行业的生产和发展都受政到了策影响,由于我国监测行业起步晚,因此受到传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比较深,因此监测标准以及检测规范以及执行都无法达到国际发达国家的标准,且差距较大,目前我国政府规定的建筑行业的监测标准和规范还是早年使用的标准,这些标准既不能满足现在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无法与国际接轨,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很多的监测标准也在不断的缩小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距离,这种政策的变动需要改进或者更换原有的检测设备、提高监测技术,给整个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2.2立法的滞后性
我国现有的规范监测行业的立法比较少,目前现有的《路桥工程之间监测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都不属于法律层面,法律的空白制约了路桥工程检测行业发展;建筑行业的发展中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增加了立法的难度,加上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很多新的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不断的更新完善,难以预料,因此立法的预见性较差,现有的法规只能针对路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因此法律具有严重的滞后性,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上很多先进的法律法规也传入我国,我国相关的部门需要不断的吸取相关的经验,提高我国法律法规的预见性。
2.3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关于路桥工程质量检测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全面,目前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都涉及到了关于路桥工程质量的相关事项,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都很片面,缺少系统性,甚至有些地方彼此矛盾,例如路桥工程的验收主要是由监督站负责,如果山品的购买人员对于路桥工程存在怀疑,申请重新审核时结果还是一样的,这主要是由于验收人员即是审核人员也是监督人员,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存在弊端,法律法规不完善,影响了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
3如何提高路桥工程的健康监测
3.1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
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是施工企业是否具有施工条件和施工能力的主要评价标准,因此在进行施工资质审核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施工标准进行,对于施工资质不够的施工企业一律不发施工资质证明,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允许进行施工,建筑施工监督部门对于施工的各个阶段都要严格进行检查,保障各个环节的有效运行,这样才能有效的保障施工质量。
3.2严格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为
目前我国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主要的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的部门,因此想要提高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最主要的是要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行为,规范监督流程,强化监督手段,严格项目的审批制度,同时还要明确职责,建立专项负责的制度,对于出现的质量事故既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行政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行政部门针对在建工程项目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的查处,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
3.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的进步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冲击,因此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建筑行业的发展,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在建筑行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需要不断的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尤其是在质量监督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掌握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于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详细的了解,这样制定的法律法规才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同时法律法规的制定还具有一定的预见性,避免法律法规的滞后性的问题,这样才能提高法律的约束性,提高了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最终提升工程质量。
作者:周鹏 王翔 单位: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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