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实施制度。制度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
要对学校颁发的文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使相应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除常规教学检查之外,每学期分别在期初、期中、期末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期初重点通过检查教学的准备工作,规范教学要求;期中主要通过了解教学秩序和教学运转情况,检查教学过程中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期末通过对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规范这个层次适合于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初期,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在加强教学规范管理的同时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其教学管理的重点是通过构建合法、规范、有序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并探寻有效运行的保障措施,着重解决学校教学管理文件的规范化、程序化、系统性、操作性问题,来保证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创新: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教学管理的提升和追求
所谓创新,是指对原有事物的扬弃,它是在旧事物中产生,但与旧事物有着本质的不同。教学管理创新并非是在一种与原有教学管理体系突然断裂后的创新,而是在原有基础上渐变后的产物。随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杂志简介详见
三、示范: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教学管理的目的和功能
1.范例的凝练。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要加强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使其由感性的、具体的、非理论化的“点”上的做法,通过凝练、提升,概括成能够泛化、迁移、推广的方法论层面上的普适理论,形成可推广的范例。2.范例的推广。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应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样化的推广方式,可以通过高职教育的各种论坛、会议和网络平台进行展示交流;接受院校来访介绍交流;开展教学管理培训,交流改革经验;通过合作立项课题研究进行范例的推广。示范这个层次适合于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验收期及后示范时期,学校的主要任务对示范建设进行总结,形成全面、系统的物化成果,其教学管理的重点是通过总结,把有利于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的做法、办法、措施上升到理论形态,凝练成一个既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又具有实践上的可行性的教学管理模式,给其他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实践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我国高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认为“: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唯一权威就是成就。”教学管理也是如此,它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是一个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的过程。目前,100所立项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已相继完成项目建设并结题验收,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审议与批复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要科学认识并准确把握教学管理三个层次的特点,特别是要把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作为基点来筹划,在努力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推动教学管理的科学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作者: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