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第一种翻译采取了意译形式用短语解释了“shou”,虽然没有体现出中国文化元素,但是意思尚可;第二种翻译就比较准确,较好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因素;第三种虽然有意用音译法接近或体现中国元素,但是意思却失真了。当然,这种融合也是逆向的,尤其是在进入新世纪以后的美国华裔文学翻译中,一些美国本土化的元素直接移植到译作中,如在蔡骏翻译《沉没之鱼》时就出现了不少这种现象,其中一句“……有Bugger-Off的T恤衫,Ripped&Ready的牛仔裤以及环球新闻网的篮球帽,”[7]76这种异化的词汇直接把西方文化传递给国人,推动了文化的交流融合。
文化传统的遗落。在美国华裔文学作品原著中,不管作者对中国传统文化了解多少,他们曾经试图传递一种古老的东方文化之美,比如谭恩美在《喜福会》中写道:“‘……Autumnmoonwarms.O!Geeseshadowsreturn.’”[5]68很明显,这其中涉及到了中国的一首古代诗歌,但是诸多译者在翻译时都没有把诗歌的美学价值体现出来,尤其是没有把中国传统文化中“雁”的意象表达出来。我们知道“雁”是中国文人墨客经常咏叹的对象,极具美感,但是在这句翻译中,译者基本都把“geese”译为“鹅”,具体如余人瑞的“鹅影归”[6]63、吴汉平、贾遂山等人的“鹅影返”[8]52等,而程乃珊、严映薇则译为“鹤影”[4]63,要么没有美感,要么严重失意。
在汤亭亭的《女勇士》中在讲到一段农村婚配习俗时,有一句这样写道“……shehadstoodtractablybesidethebestrooster,hisproxy……”。[9]7这里的“rooster”是有特殊涵义的,即在成婚那一天如果新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亲临现场则由伴郎或者小姑子手提一个雄鸡代替,从而完成与新娘的交拜仪式。但是译者在翻译时基本都疏忽了这一点,把之译为“年轻人的媒人”之类的,这完全是对传统文化的遗落。第三,文化常识的误译。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或者文化交流的缺失,美国华裔作家对中国传统文化处于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结果作品中出现了一些文化常识的错误,也就为作品的翻译错误埋下了伏笔。比如1980年汤亭亭在其小说《中国佬》中介绍青蛙时写道:“‘Fieldchicken,’hesaid.‘Skychicken.Skytoad.Heavenlytoad.Fieldtoad.’Itwasapunandthewordsthesameexceptforthelowtoneoffieldandthehightoneofheavenorsky.”[10]166这显然是对(青蛙)frog的误译,在中国文化中“青蛙”只是叫做“田鸡”,从而没有“天鸡”的说法,而作者想当然地把二者混为双关用法。这样以来,我们在看到对应的翻译时,不禁感到费解。
在描述关羽时,汤亭亭把“关云长”写为“关长云(GwanCheongWun)”,对于这样一个文化常识我们无需考证,好在译者直接按照中国文化规范纠正了。谭恩美的作品中也出现了不少类似的错误,比如在小说《接骨师之女》中,有一段关于“周口店”的介绍,作者把它说成是为了纪念商纣王而命名的,其中“纣”就是地名的第一个字,实际上周口店的“周”和商纣王的“纣”没有任何的历史联系,只是作者的主观臆想罢了。另外,在其小说《喜福会》中说起“中秋节”的习俗时也是错误不断,她把端午节的“驱五毒”、“吃粽子”习俗搬到了中秋节。从这写文化常识的误译可以看出,不仅是美国华裔作家的自身文化素养不够,而更重要的是他们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令人深思的,俨然一种殖民化的东方主义色彩,这也是文化地位差异的体现。
总的来说,美国华裔文学翻译虽然在过去一段时间取得了不俗成就,但是其发展基本处于初级阶段,不仅翻译的范围和数量需要进一步提高,而且翻译的质量也是亟需提高,特别是在翻译过程中对文化因素的关注既要多元化,也要深入化。只有充分研读了翻译中文化的作用,才可以有效避免文化障碍与冲突,才可以最大范围地促进文学艺术的交流。我们相信,随着美国华裔文学地位的不断提升,会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加入华裔文学翻译的队伍,从而促进美国华裔文学翻译的繁荣发展。
作者:李珂 单位:周口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