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教育、培训并重
在日本,接受义务教育的毕业生不仅有留在学校继续学业的机会,还有到短期大学、专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以鼓励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增加职业技能。通过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设立等值体系评价办法,以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使技能水平提高与人才综合能力培养同时得到强调。这种职业教育模式对我们在职业技术教育的观念、理论、结构、体系、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教育体系方面。学校的职业技术教育与企业的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辅以社会上的公共职业训练。学校的教育主要是初中的技术、家政课教育,高中的综合学科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专修学校教育,高等专门学校教育,短期大学教育。业内职业技术教育主要是技术教育、技能训练、经营教育、能力教育及品质教育等。公共职业训练是社会上的组织举办的职业技术教育,在各都道府县设置公共职业训练设施,为社会上准备就业的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训练,为已经就职者进行职业能力开发和提高技术训练,主要有养成训练、提高训练、能力再开发训练以及对残疾人的职业训练、对职业训练指导员的训练等,促进了职工职业能力的提升。师资队伍方面。日本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开放型”师资培养体制,实行严格的录用制度,构建广泛的课程体系,建立多样的在职培训制度,多渠道引进师资,给予优厚的待遇,以培养实践化,职业化、能力化和全面化的职业教师。伴随着职业教育模式的转变,对教师的能力和素质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部分科研能力、创业能力较强的人员加入教师队伍中来,促使原有的教师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在日本,一些职业学校本身就是由企业创办的,教师来自企业内,有很好的知识背景,加之多年的工作经验,在短时间内解决了日本职业教师实践化、职业化短缺的现象。一些职业学校成立创业协会,由职业指导专职教师负责,为学生提供创业交流平台,让师生亲身体验创业过程带来的快乐和艰辛,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和教师一起为企业设计服装,学生作品若被企业采纳,企业即给予相应的回报,完成了在校期间的创业孵化。学位制度方面。日本的学位制度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经过历次改革后日益成熟。1991年始,授予两年制短期大学和五年制初中起点的高等专门学校毕业生以“准学士”学位,1995年始授予修完专门课程者“专门士”学位(相当于“准学士”),2005年将短期大学准学士称号改为“短期大学士”学位,又增设“高度专门士”称号(相当于“学士”),这些学位设置为高职学生继续深造提供了渠道,架起了各类教育、各级学位之间的“立交桥”。在应聘国家公务员等方面也赋予同等待遇,提高了高职学生的社会地位。此外,实行职业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之间衔接。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的紧密融合,使日本高职教育与市场紧密对接,提升了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也使高职毕业生在就业竞争中获得了更多资源。
二、韩国:大力提升职教地位
战后韩国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对经济腾飞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韩国职业教育不仅培养目标明确、课程实用性强,而且有严格的资格证制度和多样化的技能奖励政策,更有职业教育终身化等特点,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是职业教育的基础。在韩国职业教育发展起来之后,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同步,职业教育形成体系,职业教育更注重产学合作,从而形成职业教育课程的综合化和管理机构职权清晰化。韩国职业教育发展最根本的支撑是政府对人力资源开发的高度重视,韩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保障在于高水平的职业能力开发研究,并规范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使其发展适应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韩国注重职业教育的发展战略、立法工作、构建动态和开放体系、拓宽发展道路,注重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全面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一是政策鼓励,支持职教发展,立法保障职业教育的发展。韩国政府对职教的财政拨款和财政奖励多于普高;为吸引学生报考职高,职业高中学生的学费比普高中低,而奖学金比普高高,且高考有优先录取的资格,毕业后还能获得熟练工人证书。为应对多变的经济形势,韩国政府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不同的教育发展规划。具体做法有:第一,政府专门指定部分职业学校招收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未就业者或未升学者、对国家有功人员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第二,引进职业教育领域的专业学位制度,学生通过职业教育可取得本领域的最高学位;第三,政府不断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奖学金、扩大奖学金的受惠率;第四,优先保障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升学和就业,在高考录取过程中,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学生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高中毕业生。二是通过扩招职业高中学生和减少公立普高招生人数,提高高中阶段职业高中学生的比例,并为职业高中毕业生提供出国深造的机会。同时,完善职业教育体系,设置从专科至本科至研究生的学习层次,丰富职业教育体系,使职业教育形成多层次、多专业、多经验的培养体系,以体现其对职业高中的重视。在经济蓬勃发展阶段,韩国政府制定了职业教育发展的三个中长期计划,即《职业技术教育5年计划》(1958~1962年)、《科学技术教育5年计划》(1967~1971年)、《科学技术人力供给计划》(1973~1981年)。上世纪80年代后,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技术人才的需要,韩国政府制定了第二个长期综合教育计划(1979~1991年),以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加大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投资力度。在专业与课程设置方面,专业覆盖面广,几乎覆盖了韩国主要产业的各个领域;选修课与必修课并重,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专业基础,增强学生的应变能力;教学与实践并行,职教与普教相融合,开始普教、职教“两轨一体化”的尝试,普教与职教相融,各有其侧重点。三是利用贷款发展职业教育。韩国利用世界银行的贷款扶持本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为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设施和条件。韩国政府从1997年开始,每年筹措2500亿韩元,专门用于国民的职业教育。政府投入不仅拨款和补贴,还有以承担还息责任的方式,允许学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来改善办学条件。在政府财力的倾斜下,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培养出的技能型人才更多。四是实行多元办学体制,推进职业学校与企业的紧密联系。这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场所,而且为学生的实践实习提供了平台,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利用产学合作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将“产学合作”写入《产业教育振兴法》,使之法制化。法令规定,产业界要积极协助学生现场实习,职业学校学生现场实习要义务化。为推动产学合作建立职业教育协调与指导机构。韩国成立了由地方自治团体、学术界、产业界以及地区民间代表组成的“产学合作教育协议会”,由其对学校和企业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启示
职业技术教育是经济腾飞的润滑剂和动力源。新加坡、韩国、日本的做法对我国的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如下启示:教育体制改革。借鉴韩国经验,首先要大胆进行教育体制改革,提高国民对职业教育事业的认识。转变职业教育是“二流教育”的观念,逐步地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新加坡政府重视教育的一个重要表现即是新加坡的教育经费在全国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最大,1979年还专门成立了工业和职业训练局,使其与经济发展局共同负责全国的职业培训工作。同时,实行全国各行业职业技能证书制,使其与个人就业、收入乃至晋升息息相关。求职者必须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使职前培训制度化;外资或合资企业,如招聘新籍员工,必须派到投资者母国或技术更新的外国进行技术培训。我国要加大职业教育发展力度,把职业教育培训和技能发展摆在显著位置。应着力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现一体化管理,并在招生上进行有效衔接;改革招生制度,增加中职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比例,拓宽高职学校应届生升入本科院校应用性专业继续学习的渠道,对优秀学生报考高等职业学校给予政策性倾斜。政府提供支持环境,加快职业教育立法进程,完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在职业教育立法方面,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国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从总体上明确了国家、社会、个人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确立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地位,也引起了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关心和重视。进一步利用政府行政和财政手段,从规划职业教育发展的大局出发,制定相关配套的专门性法律法规是继续可持续地科学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一步。同时,要进一步解决职业教育的经费问题。为使职业教育既可持续发展,又有灵活的适应性,根本驱动力在于政府的政策优惠和观念上的导航,鼓励全社会共同重视职业教育,鼓励社会投资办职业教育。完善课程设置,突出产学研结合。重视职业基础能力培养,增强课程设置的应用性。我国职业教育院校目前的课程配置不尽合理,许多课程缺乏实践性、操作性,使得步入社会求职就业的学生遭遇与需求脱节的尴尬境地,这与职业教育的宗旨是相悖的。职业教育地域性较强,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办学软硬件要求,做到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相融合、专业与教学资源配置相适宜,适时增设新专业,淘汰与企业脱节的陈旧专业。教学应以课程改革为推动力,以教学项目为载体,与工厂对接,突出实践环节,培育专业知识“够用”、技术能力“过硬”的人才。可参考日韩经验,贯彻加强产学研结合,逐步改变学生“高分低能”的问题,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的紧密联系,加强企业的教育与培训,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可通过建立校内和校外合作实训基地,以利于设备、生产环境与企业零距离对接,在日常教学和综合实训中锻炼学生技能,提升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学习能力、受挫折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等“软实力”;同时巩固理论知识、训练职业技能,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夯实实践技能,培养职业意识。
作者:杨蓉荣 徐小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