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改善文创企业融资环境
由宁浩、黄渤和徐峥出品的《心花路放》从2014年9月30日正式上映到黄金周结束,短短8天内斩获7.56亿票房,除了影片自身的吸引力之外,其在上映前通过猫眼电影成功预售100万张电影票的做法也居功不小。此外,《后会无期》、《小时代3》、《黄金时代》等影片热映的背后也都有互联网企业的身影。互联网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改造着每一个传统行业,互联网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结合使文创产业迸发出巨大活力,也令投资者重新审视文创产业中蕴藏的巨大商机。
“在2014年1~11月发生的434起文化创意产业股权投融资案例中,涉及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多达304起,占比70.05%。而且其资金吸引力也是最强的,从已经披露投资金额的情况看,移动互联网投资规模最高,达到25.1亿美元。”倪正东介绍。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执行董事唐肖明表示,文化创意产业与互联网衍生融合的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内容、互联网技术以及互联网资源整合四个领域在未来具有较好的投资机会。除专业投资机构之外,不少互联网巨头更是直接出手,进军文化创意领域。2014年3月,阿里巴巴集团以62.44亿港元认购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文化中国传播集团增发后约60%的股本,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文化中国也于8月更名为阿里巴巴影业集团。百度金融也在其“消费金融”平台积极推进影视作品项目,并于9月21日推出“百发有戏”首期影视项目《黄金时代》。毫无疑问,互联网的介入改造了文化创意产业的盈利模式,使其对资本的吸引力大增。与此同时,互联网也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了更为“合体”的融资模式,使文创企业融资更加便利。
二、仍需警惕投资风险
尽管文创产业投融资状况有所改善,但文创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投资文创产业的风险也依旧不容忽视。首先,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产能过剩的状况本身就是一大风险来源。“产能过剩的问题日益凸显,引致估值泡沫不断涌出。”唐肖明表示,当前国内文创产业的配套金融产品单一,整体实力相当薄弱。
“2010~2014年电视剧播出量与库存比大约为1:10,大部分发行的影视作品都没地方播放,制作了没能发行的也很多。”艺能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祝金甫介绍,即使成功上映,能挣钱的也是少数,亏本的居多。与此同时,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盈利能力有限,也构成投资风险的重要来源。启赋资本董事长傅哲宽表示,文化创意产业盈利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文创企业持续创新能力不足,持续创收能力较弱。很多影视公司、动漫公司、游戏公司在开发出一个得到市场认可的产品后就不行了,业务出现断档。他分析,这是文创企业产品内在创新要求高与人才资源有限的矛盾带来的波动,也是投资文创产业的主要风险之一。
二是衍生产品运营能力比较弱。“我们也看了很多比较好的文创项目,但是去看营收就发现不是很好,虽然市场影响力好,品牌也好,但是创造不了大的价值。”傅哲宽表示,作为文创行业,如果有很好的创意和内容,而且又能做出品牌,那一定就要把延伸产业做强,否则做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