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壮大,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逐年呈上升趋势,但参保率仍然较低,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和难点,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这些难点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难点;措施
近年来,随着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壮大,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党和政府一直很关注农民工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从2004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三年都是“农业”主题,每年都关注农民工问题,国发[2006]5号、国发[2014]40号、人社部发[2014]103号等文件及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极大地促进了农民工的参保缴费工作。虽然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逐年呈上升趋势,但参保率仍然较低。下面就当前我国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难点及应对措施谈几点看法:
1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状和难点
1.1用工企业参保积极性差,政策执行不到位
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许多企业只顾自身利益,在招收农民工时采取不签订劳动合同,谎报用工数量,选择性参加险种等方式,千方百计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上是弱者,能找到一份工作已经不易,可能没有过多考虑养老保险问题,因而大部分农民工对企业不给参加养老保险只能保持沉默。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征缴执法力量薄弱,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等现象,对于涉及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问题,大都是出现问题或投诉举报才进行检查处罚,主动监督不足,又为企业逃避履行社会保险责任提供了机会。因此,企业在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是抱着能逃则逃,能少缴则少缴的态度,主动参保缴费的少。
1.2农民工社保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弱
农民工大多受教育程度不高,对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虽然逐渐意识到以后养老是一个大问题,但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养老是几十年以后的事,经常听到他们说“谁知道到退休时政策什么样”,对退休时现行养老保险政策的延续性和退休金多少的不可预知性缺乏信心;大多数农民工没有职业技能,主要从事一些脏、累、苦的工作,拿着最低水平的工资,维持家庭开支已力不从心,他们宁愿多拿工资也不愿去支付养老保险费;部分农民工想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但当遇到不签劳动合同,克扣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权行为时,迫于就业压力为了保住工作,往往选择克制、忍耐,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职工养老保险在农民工中参保率低的重要原因。1.3社保缴费标准高,统筹层次低,信息化建设滞后一是缴费基数高,企业负担重。以泰安市为例,2016年度泰安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2910元,企业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8%,如果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企业每年为每个人需负担6285.6元,按20名农民工算,企业一年需负担125712元,若加上其他险种,总缴费率高达40%,全年需负担199044元。而企业雇佣农民工是希望降低开支,减少生产成本,所以大多数企业从思想上很难接受和认可现行缴费标准,缺乏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统筹层次低,信息化建设滞后。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跨省、跨地区转移频繁,而我国现行养老保险经办多为县市级统筹,管理不集中不统一,在“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经常遭遇地方“土政策”的种种限制,造成一些农民工因为跨省、跨地区流动后,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困难;另一方面,自2002年金保工程实施以来,虽然各统筹地区都建立了自己的业务信息网路,但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仍然通过人工传递纸质转移单和信息表的方式,参保人员要往返两地,转移成本高,从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2促进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措施
2.1加大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参保意识
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持续不断地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一是使各类企业的法人充分了解社会保险政策,执行社会保险法规,确保所有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切实让用工企业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二是让农民工了解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充分认识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等。让农民工主动意识到,缴纳养老金就能拿到退休金,只有好处不会吃亏,就像原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保,经过几年推行,大家都见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工心里算明白了这笔账,参保积极性自然就上来了。
2.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一是要强化监察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规范用工程序,明确所有企业用人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加强对违法侵权行为的处罚,重点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瞒报少报农民工社会保险费等行为,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二是要强化部门联动,将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纳入强制性管理。当前在建筑业、采矿业等用工单位的开工许可审批上,安监部门、建设部门等都把对用工人员的工伤、医疗保险等保险办理情况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所以社会保险中一些受政府约束力较强的险种,在执行中就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从这一点看,将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纳入强制性管理,作为相关部门审批的前置条件,是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的好办法。三是要组织实行农民工有序流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动事务代理等制度,减少盲目流动和零散就业,提高农民工进入城镇的组织化程度,以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其参保率。
2.3降低缴费标准,提高统筹层次,加快信息化建设
现行政策每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以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县以下参保单位普遍感觉缴费标准过高,90%的单位不堪重负。对此,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以各市县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省、市、县分级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二是按照企业行业类别,分档选择最低缴费基数;三是在适当范围内进一步降低缴费比例。无论选择哪一条,都有利于解决全省一个缴费标准过高,而有些企业承受不了的问题,提高农民工参保率。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级,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现各地业务信息网络全国联网。只有解决了全国统筹问题,才能真正实现市场公平竞争,解决养老保险费率总体偏高、各地负担轻重不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等问题,防止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受损,切实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续保率。
参考文献:
[1]程雅丽.浅谈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对策[N].人民网2012.9.7.
[2]杨静.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分析研究[D].南昌大学,2012.6.3.
作者:李峰 单位:新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