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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民族音乐学的音乐认同研究

音乐是人类重要的交流和表达方式。在民族音乐学分析中,音乐可以定位为两种途径。其一,音乐可以界定为一种交流的实践方式,它通过音高、音长、音色及音量等方面将声音组织在一起。此界定可以涵盖广义的实践,从人类扩展到自然界所有的声音,例如,鸟鸣、海豚和鲸鱼的“语言”。这种方法使其声音在高度结构化的交流与表现体系中进行社会化分析,隐瞒原生的界定和解释力需要做进一步的分析使用。同时,诸如“音乐”这样的类别是一种专注于表演和理念的有用方式,它具有重大的文化意义。其二是寻找本土化的术语,它覆盖了大致相同地域环境的体验,类似于“音乐”这个术语所涵盖的范围一样。这种方法根植于对社会的、文化的话语分析,揭示了涉及表演与社会文化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使得人们以“音乐”实践的不同方式去观察,这种方式包括了在“他者”社会、文化实践中的再生产或变革,而非在意文化音乐研究中强加一个异质的、不恰当的分析框架。民族音乐学家关注音乐与社会、文化现象相关的所有因素。20世纪80年代初,“音乐与认同”话题成为民族音乐学研究关注的新动向之一。着眼于此主题的海外研究中,以美国民族音乐学成果最为丰富,并以美国民族音乐学学会(SEM)官方刊物《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为主要阵地刊载了大批该主题学术论文。为了理解海外民族音乐学家如何看待这一主题,本文从“音乐与认同”主题的提出、研究综述、回应与反思、与认同相关的主题四个方面展开讨论,力求对民族音乐学研究有所启示。

一“、音乐与认同”主题的提出

目前,民族音乐学学术界一直在争论如何将音乐研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与音乐中的声音进行整合,其中存在一系列的范式、模式及方法论,大多数学者会从以下四个视角来考虑与之相关(地理或历史)的研究范围:(1)音乐作为文化和社会进程的中介;(2)音乐作为话语和音乐意义的本质;(3)音乐与认同;(4)音乐与现代性。近年来“,音乐与认同”主题的研究在美国民族音乐学界得以相对发展。在美国民族音乐学学会2005年年会报告中,蒂莫西•赖斯(TimothyRice)发现“音乐与认同”问题是会议中最有代表性的议题之一,提交的500篇文章中约有83篇讨论该主题,这些集中的讨论构成了“音乐与认同”主题研究的基础。①之后,赖斯对《民族音乐学》1982年至2006年间刊载的标题含有“认同”的文章进行综述,发现有17篇讨论该主题的相关文章,其中16篇音乐民族志个案和1篇理论性文章。此综述基于17篇文章从认同的概念、来源、种类、产生、界定等基本问题进行综述,总结出音乐在认同建构与符号化中所起的作用,关照美国民族音乐学家如何处理“音乐与认同”之间的关系。呼吁民族音乐学界应该出现一本全面的、整体的理论性著作,从而提出潜在的、跨文化理论意义,进一步证实音乐是可以被用来创造个人或社会的认同。①“音乐与认同”主题在民族音乐学学科领域的出现并频繁使用是在20世纪80年代。究其原因,与以下三种因素有关:首先,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人类学、社会学、文化研究和哲学文献中,将认同归为心理—社会学类别的分析不断被加强;其次,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的认同政策基于对种族、民族、族群、性别进行研究,在美国的大学及文化生活中获得了主要研究阵地;再次,20世纪90年代初,民族音乐学越来越多的体验来源于直接的田野考察,社会的流动性消融了表面上是传统的国家、民族、性别、阶级认同和类别。②

二、“音乐与认同”研究综述

“认同”是一个源自个体心理学的重要概念,心理学家埃里克•埃里克森(ErikErikson)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认同”并使其成为该领域的专有词汇,他关注个人的发展阶段,③并提出“认同危机”④。20世纪60年代末,随着美国和世界其他地方族群问题的凸显,人类学家开始关注认同,围绕族群认同展开争论:西尔斯(EdwardShils)、克里弗德•格尔茨(CliffordGeertz)、伊萨克(HaroldPIsaacs)等“根基论者”认为,族群认同主要来自于根基性的、“原生的”情感联系;而德斯皮斯(LeoA.Despres)、哈兰德(GunnarHaaland)及柯恩(AbnerCohen)等“工具论者”,将族群视为一种政治、社会、经济现象在其竞争中使用的工具。弗里德里克•巴特(FredrikBarth)的族群边界理论认为族群性可以按照界限的构筑、维持和调适来理解,应注重社会边界以及社会生活中的行为组织与社会关系。⑤20世纪80年代初,民族音乐学领域有关“音乐与认同”主题的讨论集中在《民族音乐学》期刊。第一篇讨论该主题的文章是克里斯•沃特曼(ChrisWater-man)《“我是一个领导者,不是老板”:尼日利亚伊巴丹的社会认同与流行音乐》,该文首次引入了“认同”这一术语,讲述一个约鲁巴音乐家戴欧(Dayo)如何在伊巴丹尼日利亚将自己同时嵌入两个社会群体之中。沃特曼将这种对社会地位的关注,通过戴欧的个案获得自我认同的心理归属感,从而提升“自我认同”并将其作为心理归属感的研究典范。⑥早期的研究包括1985年曼努埃尔•佩纳(ManuelPena)对得克萨斯州的墨西哥裔美国人所进行的认同阶层的研究。⑦戈登•汤普森(GordonThompson)对一个称之为商队(Carans)的印度种姓自我理解或认同的研究,说明族群认同研究相比个体自我认同研究更为普遍。该种姓是包含多种行业的混合族群,他们通过歌唱的旋律性和使用乐器伴奏来强调他们艺术的音乐性。但是他们争辩说,他们并没有歌唱,而是在朗诵自己的诗歌。事实上,由于种姓内容日益多样化的现实引发了诸多关于族群、族群特征、族群根本属性的争议。在大多数情况下,认同似乎更加关注以集体自我理解为代表的(包括音乐在内)各种特性、活动和习俗。⑧纵观诸多文献,学者们反复强调一个观点,即音乐有助于建构社会认同。艾伦斯(LaraAllen)对一种称为“有声摇摆舞”(vocaljive)的混合风格进行研究,该音乐形式在20世纪50年代的南非黑人城镇发展中陷入迷茫状态。这种音乐混合了西方和非洲元素,形成了非部落、面向国际化、城市的非洲文化认同,体现了城市、非部落、部分西化的经验和城镇居民的认同,并通过音乐自身形象的混合形式反映认同的混合性。⑨民族音乐学家劳伦斯•韦慈朋(LawrenceJ.Wit-zleben)在对上海江南丝竹乐社的研究中,认为对音乐形式本身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除关注旋律形态、音乐结构之外,剧目应该作为理解、建构音乐族群、个体认同过程中的重要角色而需要重新加以审视。谈到音乐对于认同的贡献,民族音乐学家托马斯•图里诺(ThomasTurino)把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SandersPeirce)的符号学理论运用到音乐研究中,他认为音乐的情感力量正是来自其作为符号的标志性本质。这种音乐建构的认同是“自然的”,音乐标识某一群体共同的经历,有助于增强音乐的情感力量。同时,音乐以诸多特殊的方式产生符号、索引方面所表达的不同情感与身份建构潜能。因此,它在构建社会团结、参与以意志为目标的事件和宣传中成为一种中央资源。①笔者延续赖斯的综述,将2006年至2013年标题含有“认同”一词的文献进行梳理,发现近年来诸多学者关注移民群体、离散人群及少数族裔身份构建与音乐文化研究。其中移民群体多采用延续本土音乐文化传统建构身份,《圣地亚哥及纽约的瑅芘科梅林格:多米尼加新传统音乐中的跨国乡土观念》不但呈示了多米尼加城乡移民和跨国移民坚守音乐表演以此来构建身份,而且论证跨国体验及其不同社会阶层重组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②离散人群和少数族裔社群则多采用“被发明的音乐传统”,这是在后现代思潮强力作用下,西方学者对文化政治、身份危机的关注,在此《跨越分界线———当代意第绪典范中的哈西迪音乐》较为典型,该文对美国意第绪犹太人离散群体的传统宗教音乐进行身份构建,论述了因历史原因造成的离散生活,没有得到广泛认同的传统文化。这些现象表明,缺乏身份认同的共识性方式,不可能理解、体验正宗哈西迪教派的宗教音乐。同时,政治因素及身份危机足以使得这些特殊群体从现实需要的角度去理解、利用这种音乐传统,彰显其可识别的特质,从而对身份建构方面发挥巨大而深远的作用。③在有关该主题的讨论过程中,值得一提的是马丁•斯托克(MartinStokes)所编的论文集《族群性、认同与音乐》。该书引用了巴特的观点,用个案说明音乐在族群边界认同形成与维护中的作用。斯托克认为这一理论对“音乐与认同”的影响,体现在“族群性”这一术语将民族音乐学的关注点从界定音乐“内”基本的“真实的”标识转向社会行为者怎样在特定的地方情景中使用音乐,以此来梳理“我们”和“他们”之间的界限,维持二者之间的差异,以及如何用“真实性”(authenticity)这类术语来证实这些界限。“真实性”与认同的概念密切相关,它专注于音乐方法的研究,这对于区分我们和其他人的音乐很重要。书中引用的10篇文章从表演与地域,族群性,认同与民族国家,杂交与差异,族群性、阶级和媒介,社会性别与认同等不同视角谈及音乐在其中的作用与意义。④综观以上文献综述,可以看出潜在的、全新的跨文化理论意义以及普遍的趋势,即音乐是可以被用来建构个人、社会的认同。当我们在审视族群性和认同在音乐表演中的作用和方法时,音乐已经不是单纯的方法之一,还要考虑到其中的主导类别以及与人的关系。然而,在诸多讨论“音乐与认同”的文献中,缺乏连贯、相互关联、整体的、针对性强的著作,这样势必会使音乐学科存在结构性的缺陷。因此,对这一主题进行专题讨论势在必行。

三、“音乐与认同”研究的回应与反思

2010年,赖斯基于上述提及综述文章,呼吁建立一种对民族音乐学学科有着重要意义的新方法,并发表富有影响力的论文《建构一条“民族音乐学”学科新的路径》⑤。该文对《民族音乐学》中讨论“音乐与认同”主题的17篇文章进行分析,总结出三个特征:第一,从第1篇文章开始,作者没有解释认同的含义及使用的意义,“认同”被认为是一种社会分析的类别;第二,在这17篇文章中,只有1篇是理论性探讨,其余16篇民族志文献没有借鉴相关学科的“认同”理论;第三,这些作者彼此之间缺乏互文性参考。赖斯指出,民族音乐学作为一门学科,需要滋养理论概括化的水分来建构、完善,并提出在“音乐与认同”研究方面,至少需要三个来源:一是来源于从学科外阅读到的普遍理论与范式;二是来源于阅读其他领域中有关认同的文献;三是来源于我们自己的音乐民族志著作。赖斯批评民族音乐学家没有通过互文参照及推动概念化和比较性的理论建设,将研究音乐实践与身份象征或身份建构之间关系进行结合,并强烈呼吁在未来具体研究中,利用各种机会进行跨区域、跨团体、以专题为导向的对话,坚信通过这样的理论对话建立起一些理论的“肌肉”,并试图打造一个更加充满活力的学科。换句话说,赖斯呼吁在未来的25年时间里,从“音乐与认同”主题入手进行民族音乐学研究路径的改革,共同定义一个民族音乐学学科的平面轴心。此呼吁发表后,引起了英美民族音乐学界强烈的反响与关注,先后有7位知名学者对此进行回应。大家集中对赖斯提出的学者间“互文性参照”“认同文献检索范围:17篇文章的选择”及构建“音乐与认同”普遍性的理论等问题提出质疑并展开讨论。①第一,诸多学者对赖斯发出的“呼吁”及学者间“互文性参照”给予了充分肯定。科菲•阿加乌(KofiAgawu)认为民族音乐学家应该进行定期的自我反省,这对于引导学者转向更好的学术模式有很大的帮助。埃伦•科什科夫(EllenKoskoff)指出赖斯的呼吁最耐人寻味的不是临近结束时有说服力的陈述,而是穿插在文中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可避免地引至文章最后的雄辩;同时,对于赖斯所提出的缺乏理论化的问题,她建议应该对民族志细节的差异性及完整性予以关注,寻求在使用理论背景中最适当的、最有效的话语平台。苏泽尔•阿娜•赖利(SuzelAnaReily)认为学科间的争论可以有多种方式,诸如赖斯这篇呼吁以及其他学者的回应就是不错的选择,她呼吁学者间文本性的对话尽可能广泛,应尽量加强学科目标之间的集体协同,从不同维度来理解人类的音乐性。斯克鲁格斯(T.M.Scruggs)认为,在我们的学术研究中,对横向研究重视的同时,不能忽略其纵向研究,我们应该与其他学者建立广泛的联系,仔细检查、比较我们的研究成果。马克•斯洛宾(MarkSlobin)则认为,赖斯提出的呼吁不是对术语的质疑,而是对民族音乐学家不假思索使用术语方式的批判,他主张作为学者应该对所使用的术语其出处进行详尽地说明,呼吁应该建构一个学术参照的平台。马丁•斯托克(MartinStokes)认为,现有的研究中大多数学者仅重视田野调查中所需的语言技巧与社交能力的提高,而忽略了理论的总结与提炼,因此,导致我们误认为民族志就是资料的搜集、技能的积累,他赞成赖斯指出的民族音乐学文献缺乏理论总结与概括的观点。简•C.休格曼(JaneC.Sugarman)非常赞成赖斯提出的学者们缺乏对相关学科中关于“认同”理论著述的引用,以及缺乏相互间的参照性,她反复强调“文献”的重要性,认为这才是建立严谨学科的最佳路径。第二,针对赖斯对“音乐与认同”主题检索文献范围的选择,学者们持有不同意见。阿加乌认为,除刊载在《民族音乐学》期刊的文章之外,还有很多文献可以阅读。赖斯提出的整合文献很有意义,但是对于处于后学科时代的学者而言,他们往往进行着跨学科的理论对话,而不局限在民族音乐学家之间;同时,赖斯提出的新方法忽略了美国之外的民族音乐学者。斯克鲁格斯认为,研究某一主题时,检索文献的范围应该扩大至图书、各类学术期刊,大量真实、有意义的理论讨论应该以一种清晰、吸引人的风格进行,这样会吸引大量的读者关注某一主题;同时,应该充分意识到地方学者在研究过程中的重要性,目前有许多杰出的范例均来自于同我们研究地域的地方学者细致而令人尊敬的协作,他们的知识、调查应该融入我们的研究日程中。休格曼认为,赖斯检索范围的设定存在偏见,他排除了非音乐期刊、专著及编著作品,并且对与认同相关的“自我”“主体性”“性别“”族群”等议题也有所忽略。第三,诸多学者就赖斯提出构建“音乐与认同”普遍理论提出了质疑与批判。阿加乌认为民族音乐学是一门内在的、不可简化的多元学科,很难寻求一种同质性的普遍理论来概括;民族志材料有充分的实用性,理论的提出、概括同样需要依赖地方研究的调查结果以及民族志细节的争论。斯托克认为,学术领域在当下非常不稳定,我们的理论对话应该具有宽松性、灵活性与去中心化,而非有序的、集中的引用机制。关于“音乐与认同”主题是否允许集中的理论概括问题,他认为任何理论都是多样化且高度流动的,认同同样是一个多元的、复杂的主题。因此,我们不能一成不变地研究它。休格曼认为对于发展一种民族音乐学关于“音乐与认同”的普遍理论并不赞成,在学术界诸多范式中,关于文化形式与认同议题之间存在独特的观点,因此,没有必要寻求一种内在的一致性。针对以上讨论,大家各自提出自己的见解与观点:赖利认为民族音乐学家真正感兴趣的是音乐,认同通过音乐及其特性变成一种可接受的框架,认同不是民族音乐学所特有的问题,应该在人文与社会科学更广阔的范式转变中予以关注;斯克鲁格斯认为,选择“音乐与认同”作为研究主题是极好的决定,但是选择“符号学”作为未来写作的假设不是最佳的选择;斯洛宾主张当我们对某一主题进行研究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其纵横不同的面向,在不同的视角、不同视点之间有不同的组合,同时,每个碎片可以随时拆卸、随时组合,顺应学术领域的不断更新、变化;休格曼则针对民族音乐学家所呈现的缺点,提出可以参照文化人类学实践中建构理论的发展方式,并呼吁民族音乐学应该开阔一个以音乐为导向的论坛,提供较为全面的、引发争论的评论文章,她反对整合出一个“音乐与认同”的普遍理论,并为此构思了一个持续的、渐进的理论构建过程,即通过各类媒体的呈现方式,以民族音乐学界文献为基础进行评论、批评,进而提出自己的见解。上述针对“音乐与认同”主题所展开的激烈的讨论可以看出,大多数学者较为赞成赖斯提出的以“文献”为依据进行学术研究,并应该建立一个规范的引用机制和有效的民族音乐学阅读与书写范式。但是,针对某一主题进行综述时,诸多学者希望可以通过广泛阅读,扩大检索范围,这样可以全面地予以分析。同时,民族音乐学学科自身的多元化、复杂性及流动性等特点,不适宜总结、提炼普遍性的理论,可以逐渐探索一个持续的、适宜发展的理论建构过程。

四、与认同相关的主题

结合诸多学者的呼吁,民族音乐学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民间、部落和亚洲音乐艺术等方面,笔者认为应该更多地借鉴功能主义、符号学、解释人类学、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等多重视角展开讨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全球化移民进程的日益加剧,涌现了诸如遭遇现代化、民族—国家、个人能动、城市、性别、移民群体、离散族群、少数族裔的边缘化、身份危机、民族主义、全球化等与认同相关的其他主题。

(一)现代民族—国家研究

当音乐学者讨论与认同相关的因素时,现代民族—国家与不同类型的民族主义话语很有可能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关于小规模、大部分乡村社区的研究仍然是音乐民族志研究的重要领域,这是民族—国家、民族主义和与伴随国家而来的不同争议和纠缠之间的联系,它已经成为迄今为止最为持续的研究对象。“第三世界”流行音乐最新的文献说明了音乐实践总是破坏推定的民族—国家同质的时间和地点,它较少涉及发达的西方国家,但是有时会涉及民族主义议事日程。然而,在大多数个案中,常常会产生新的异国风情与种族、民族排外性相连接。例如,受阿拉伯音乐影响的以色列摇滚乐,庆祝“他者的”特别喧闹的、争执的落后印象,巴基斯坦少数民族的以色列项目,可以同时存在正如参考书所提出的一个稳定的“东方”认同。①相反的,一些音乐以更为顺从的认同形式加以自我表现。这或许就是典型的介于民族—国家、民族主义理念和在离散社区中的文化实践之间的冲突表现。因此,黑人音乐是农奴面对西方产品、反对现代化的过程中出现的。它可能作为一种反本质主义模式、批判压制的历史和本国种族危害等出现,这些都拒绝放开集体主义认同的记忆,甚至在非洲直接的、血统的路径中抵制他们。②在一些语境中,民族—国家可以带来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例如,坦桑尼亚是几个试图成功推进“国家”音乐的国家之一,他们的音乐产品中保留了85%的内容用于为国家广播服务。但是在许多其他的个案中,坦桑尼亚文化的定义总是界定为以斯瓦西里语为母语的少数人手中掌控的国家机器。③

(二)种族、族群研究

种族和族群或许成为当今民族音乐学关于认同形式的第二个重要研究。种族的、族群的认同常被民族主义深深地纠缠,而且总是站在民族主义者话语的对立面,同时又被看作是在象征的领域(音乐)中最为有效的维护。现实中有很多理由连接着族群与音乐,但是事实是种族自尊心的断言来自于边缘化的社会群体,他们进入其他诸如经济财富权力的基础是有限的。与之对照的是,阶级形成的进程和代表阶级意识的音乐组成部分失去了他们先前的呼吁,主要是因为搜集的证据不支持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在这些地区因缺乏证据,工人阶级文化常伴随着原始定义的轮廓,用于在“第三世界”中得以发展。或者他们即将瓦解的是大多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欧洲和北美的发达经济体的状况。但是近年来可以看到,不断增长的对于形成模糊的认同和文化渗透的兴趣,要考虑到“前现代”资产阶级的价值和实践因素。在葛兰西(A.Gramasci)“霸权主义”的概念和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Bourdieu)“习性”的概念影响下,民族音乐学家开始将殖民地化和西方化作为项目进行再评价,他们开始意识到他们不愿意沿着整洁的分割线将阶层或种族认同进行研究。

(三)性别研究

所有的认同都可能涉及性别认同的概念,他们很大程度上受到人类学关于音乐与舞蹈研究的影响。①近来的学术界开始强调沟通性别认同及在构建诸多认同中音乐所起的作用。②例如,一项关于法国马格里布移民音乐的研究表明,籁乐表演者和观众建构了围绕着性、浪漫的爱情和青春期复杂的认同,它们被西方性别平等的自由观念所推崇。③同时,这些表演者复制了各种阿拉伯的传统印象。然而,女性歌手总是在鼓吹获取更多的女性自由,它们的卡式录音带的夹克衫复制了陈词滥调的日益减弱的女性主义和阿拉伯女性的意念。

(四)离散族群、移民研究

目前对认同的兴趣出现了重要的焦点,它进一步破坏传统集体主义观念和个体认同,并且在认同的“表达”时,音乐仅仅起消极作用,它被一些诸如离散、旅行、迁移、移民、代替等术语所引发的多样性实践所限制。近年来,这些音乐实践在某种程度上被民族音乐学家图里诺所关注,但是音乐学家和学习流行音乐的学生们并不渴望去探索音乐和社区转移边界以及大规模人口移动导致的观众之间的联系。进一步而言,诸如旅行者、迁移者、难民、巡回演出的音乐家等遍布各地的人们,他们常被描述成充满着声音,更少具有多层重叠区域的身份,他们的认同和音乐总是迷离且模糊不定。

五、结语

通过以上探讨,我们应当认识到,在对音乐自身旋律形态、节奏样态、结构规模、剧目等方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应该更多地考虑其中的主导类别以及与人的关系,从而审视族群性、认同在音乐表演中的作用。但诸多关于“音乐与认同”的文献中,缺乏连贯的、互文参照的、整体的、理论性的支持,研究视角局限在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领域,缺乏跨学科、跨文化理论意义的视野,这样势必会造成音乐学科出现结构性的缺陷。结合中国当下民族音乐研究状况来看,近年来包括传统音乐、宗教音乐、仪式音乐、少数民族音乐等音乐研究已经在从不同视角关注“认同”这一话题,并开始借鉴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以指导音乐学研究从多维视角关注“音乐与认同”问题。但迄今为止,大多数研究论著主要是对某一个案、某一地域研究对象具体面向研究中涉及这一话题,而未能进行全面、深入的专题讨论,所引用文献也多局限于国内学者著述,缺乏对国外“认同”理论、方法论进行分析和讨论,国际视野的交流与沟通意识较弱。因此,我们力求从全球化视角关注这一话题,对国际学术界最新研究成果加以归纳、整理,以期推动民族音乐学学科的发展,使相关学术问题研究能够有新的拓展和深化,这样我们才能够具有与国际学术界持续对话的能力。

作者:魏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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