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守儿童游戏缺失问题的原因分析
有学者指出,需要指的是一种动机力量,这种力量是由于特定的缺乏在体内产生的不平衡或紧张状态造成的。此外,一个人可以有消费某种物品的驱动力而没有需要,如抽烟、酗酒、吸食毒品等;但同时有做另一件事的需要而没有任何驱动力,如儿童游戏、锻炼身体和节食等。在前者之中,驱动力与以某种可以普遍化的方式防止严重伤害之间没有关联。而后者,如果这个人一直得不到满足,久而久之,可能会受到伤害。留守儿童的游戏缺失问题即属于后者。留守儿童对游戏的需要是没有任何驱动力的,是天赋的、自发的、有益的,如果剥夺留守儿童的游戏权,长远地看必将对其造成一定的紧张状态甚至伤害。因此,对留守儿童游戏缺失这一问题的原因进行客观而科学地进行研究,进而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留守儿童游戏缺失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如下。
(一)家长或监护人要求孩子以学习为重,留守儿童疏离游戏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大批的农民外出他乡,打工挣钱。与此相伴,留守儿童问题也应运而生,6000多万留守儿童的巨大数据,已然成为日益突显的社会问题。这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家庭亲子互动教育,缺乏父母的关爱与鼓励。再者,农村家长受到时代和环境的影响普遍的文化程度较低,家长们认为,小孩子玩游戏是幼稚的,毫无意义的,这样加剧了留守儿童疏离于游戏之外。
(二)老年监护人隔代管教,深怕发生意外,导致不轻易让留守儿童参与游戏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以(外)祖父母为主,六岁以下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九成以上是(外)祖父母,且监护人以女性居多;6岁以上留守儿童的监护人74.5%是(外)祖父母。隔代管教,深怕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了对游戏的严格限制。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留守儿童,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而这些问题可能就需要孩子们的游戏娱乐来完成和解决。但隔代管教者或监护人,唯恐孩子们在游戏中可能发生危险,可能受到伤害,不好向孩子父母交代,只能严格禁止孩子玩游戏。
(三)应试教育现象依然严重,留守儿童学习压力大儿童游戏,是打破主客对立,以自由、超越为内涵的一种人的存在方式,强调参与并解放游戏参与者的主体精神,调动个人体验,达成共同建构知识的目标,这对摆脱灌输的困境、改进灌输的方法等具有借鉴意义。应试教育体制把全身心投入学习和备考当成学校教育教学中的第一件大事,是重中之重的大事,一切活动要听从小升初、中考、高考等不同阶段的指挥大棒。一些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和老师认为,学习知识与游戏娱乐活动是相互冲突的,游戏娱乐占用了大量的学习时间,得不偿失。这些观点根本上忽视了留守儿童这个特殊年龄成长阶段的真正需要,比如对游戏及游戏与学习并重的需要,忽视了劳逸结合的重要性,压制了儿童的游戏、游玩的天性。应试教育由于升学率、平均分两根指挥棒自上而下被层层强化,教学中广泛采用过度学习,强化训练的做法,造成学生作业量过大,中小学生必不可缺的游戏时间、娱乐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没有保障,连正常的星期六、日和假期也被挤占,影响青少年学生身体的健康发育,同时,也造成许多心理疾病,如无目标地学习,恐学病、逃学病,学习和考试反复受挫后的精神抑郁、孤僻等。
(四)现代电子科技发展吸引留守儿童沉迷电子虚拟游戏,不擅长现实游戏当代科技的迅猛发展,游戏机、电视、电脑、手机、网络逐渐普及,不少儿童还成了“网络成瘾者”、“屏奴”,大大减少了儿童的游戏时间。随着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挣钱的增加,物质条件的改善,添置一些必要的现代科技设备和成品玩具,家长们是舍得花钱投入的。于是,电视机、游戏机、电脑等现代设备迅速走进留守儿童的生活,看电视、玩电脑成了孩子居家时的主要活动,甚至有一些孩子沉湎于其中,导致儿童的游戏时间减少了。同时,在玩具市场高度繁荣的今天,大量新颖的成品玩具成为主流,尽管玩具品种繁多,而过去那种自我开发型的原始性、半成品玩具制作和自娱游戏几乎消失,留守儿童在便捷化、序列化、简单化的玩具堆中显得游戏形式、内容单一,即使同伴有交流,也缺乏交流的深度,人际间相互学习和互动不足,社会性发展程度低。
二、需要视角下留守儿童解决游戏缺失问题的几点对策
(一)家长或监护人应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和快乐成长出发,多鼓励孩子参加集体游戏,促进与朋辈群体的交流家长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外出务工的父母应该时常打电话回家询问孩子的情况,让孩子与家长的沟通不断线,进行成长指导;多问一些玩游戏、玩什么游戏、得到什么启发的事情,少问一些学习,以减轻压力,也应经常与孩子所在学校的老师沟通,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思想状况,把孩子的状况转告给家里的监护人,希望他们能够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对孩子出现的某些问题引起关注;另外,家长也可以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把孩子接到身边,或者至少每年和孩子团聚一次或多次。有了家长的关爱和指导,留守儿童才能在今后的成长中获得更好的发展。
(二)学校科学调整教学模式,增加留守儿童游戏空间和设施学校调整教学计划时,在课余时间设计安排儿童游戏环节,改进教学方法,寓教于乐,帮助他们消化所学知识,促进其交流与互动。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保护”有诸多对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都可以通过游戏的形式来进行,如“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学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等。学校可调整教学模式,增加留守儿童游戏空间和设施,适当组织、策划一些适合留守儿童需要、促进健康成长的相关游戏,吸引留守儿童积极参与到游戏中,在抓好德智体全面教育的同时强化安全教育,贯彻落实这部法律,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调动农村社区村干部及专业社区工作者积极性农村村干部及社区工作者熟悉村情、民情,发挥其积极性是解决留守儿童游戏缺失问题的基础性工作。村干部或社区工作者以“留守儿童之家”为服务平台,挖掘当地传统游戏,启发留守儿童创新游戏,为留守儿童开展相关游戏活动服务,包括设计和提供合适的游戏场所即游戏设施、设计小组游戏方案,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增强留守儿童之间的团结协作精神,强化社区归属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农村社区也有许多保护留守儿童的责任与义务,比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等。通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游戏活动,达到预防其不良行为乃至违法犯罪的目的。
(四)政府出台购买服务政策,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有效组织留守儿童游戏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促进“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的政策法规,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推动实施,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留守儿童的权利,发挥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留守儿童的专业优势。提出这一举措的法律依据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青少年在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是我国的教育方针,也是留守儿童在基础性、发展性、可塑性等特点的具体体现,而不仅仅是强调学习和智力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留守儿童各种权利如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的保护落实,各级政府应建立适合于留守儿童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即应建立“留守儿童之家”体现政府和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关怀。
作者:李昌阳 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