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南州农业产业化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牧民收入等方面已初步发挥了作用。但发展中仍然存在诸如产业化经营组织发育不良、环境与条件不容乐观、农牧业信息化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提升产业化经营组织的经营能力,政府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其发展。
关键词:海南州;农业产业化;政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
社海南藏族自治州(简称海南州)位于青海省东部,青海湖南部,全州辖共和、同德、贵南、兴海、贵德5个县36个乡镇424个行政村,总人口45.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5万,共有农牧户7.24万户,农牧业人口33.6万,占全省农牧业人口的10%。海南州产业结构以牧为主,农牧结合。
一、海南州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①产业化基地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全州5个科技示范园区、26个产业基地和30个种养殖基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其中,兴海河卡有机畜牧业示范园区、同德县生态畜牧业基地、贵德县休闲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共和县生态农牧业示范园区、及贵南县草产业示范园建设均已初见成效。培育种植业特色专业村70个,良种覆盖率达到93%,建立6个良种繁育基地,面积达到5万亩,建立优质油菜、冬小麦、高产青稞、饲草料、反季节蔬菜、果品、中藏药材等7大种植基地。①②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全州有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6家、州级27家。龙头企业对农产品原料基地的投入达9182.9万元,主要农产品原料采购值达5.84亿元,科技研发投入1418.3万元,直接或简介带动农户数达4.71万户,带动农户增收总额达9826.98万元。②③产业分布广泛,种养业突出。产业分布已从种植、养殖业逐步扩展到运输、劳务输出、农机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较为突出,占到总数的94%。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223个,已实现牧业村全覆盖,初步形成了松散结合、契约连接的一体化经营,既提高了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又畅通了农畜产品销售渠道。④经营效益不断显现。2013年底,海南州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固定资产达到23.32亿元,带动7.01万户;从业人数达15.14万人;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1.41亿元,净利润2.48亿元,上缴税金2064.34万元;专业合作社销售收入达到1.17亿元,市场交易额达3.65万元,净利润2346.8万元,农牧户增收总额达到1.44亿元。③
二、海南州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①龙头企业发展后劲不足。表现在龙头企业数量少、总体规模不大,难以充分发挥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利益联结较为松散,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还停留在以产品买卖关系为基础的、低层次产销合作上;融资相对困难,使得一些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改扩建项目难以实施,缺乏发展后劲;产品科技含量和档次低,开拓市场的能力不足,部分农牧业企业在技术上还依靠传统经验,农畜产品档次低,精深加工率、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足。②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成熟。一是规模小,辐射带动和服务能力不强。合作社大多没有与龙头企业和农民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只挂牌不服务的现象较为普遍,对农牧业生产经营和产品流通、销售缺乏技术、信息服务;二是部分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有极强的功利思想,要么只为争取政府的扶持资金而成立,要么是为自己经营需要而成立,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三是缺少农牧业技术实用人才和服务,难以在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等方面有所作为;四是大多数合作社内部组织松散,机构形同虚设,权责不清、财务和分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③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不容乐观。一是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和农产品销售市场体系不健全。农业生产的各要素和农产品无法全部进入市场,农畜产品流通渠道还未真正理顺,交通、邮电等方面的配套建设也跟不上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农业集约化程度低,无法将分散农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联结起来,走规模效应之路;二是条块分割、垄断割据的体制还未完全打破。阻碍了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与配置,增加了产业化经营的难度;三是资金条件的限制。由于投入不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启动资金的巨大需求受到牵制。财政资金的部门分割严重,地方财政包揽过多,造成专项资金被肢解,加之财政监督弱化,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④农牧业信息化建设滞后。一是农牧业信息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终端应用还处在初级阶段,有线电视、互联网普及率和应用水平还很低,光纤宽带接入能力不强。信息资源稀缺、信息不对称、不通畅及在村镇间分布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各县镇缺乏专门的农牧业信息机构。信息发布的渠道不畅,农牧民获取信息的途径少,信息接收方式落后;三是信息需求散杂,农牧民使用信息能力低。由于对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率低,散户无法获取及时、准确的信息,信息应用效益差;四是基层农牧业信息管理服务人员数量少,知识结构不合理,农牧业信息开发总量不足。⑤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是农业科技服务落后。表现在对产业化经营组织的科研投资不足,缺乏技术培训、指导和示范;基层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技术水平有限,新的实用技术无法及时、有效的进行推广;二是政府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较突出,而政府服务供给明显不足;三是服务内容与农民的需求差距大。
三、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政府强力推进是关键
①加强党政机关的组织领导。一要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产业化工作职能,明确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部门间的协商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二要依法行政。要解放思想,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做到“少干预”,“多服务”,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农业的生产与经营;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滥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对经营主体的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对国家的法律规章及改革政策都要带头执行,督办落实;对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事项,要提高办事透明度,实行公开办事。②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奠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一是制定符合龙头企业发展需要的产业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干预资源配置及其经济运行,帮助企业设立实现预期的产业发展目标,提高其适应法律规制的能力;二是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对农牧产品深加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于龙头企业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帮助龙头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三是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各县实际进行相应的技术开发、引进与推广工作,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实行产学研结合,鼓励农技人员、科研单位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升级。③大力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帮助合作社解决规范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经营有特色的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把经营内容类同的小规模合作社组织起来,建立与龙头企业、农户之间互利互惠、稳定的供需关系;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开拓市场销路,引导农牧民不断调整生产行为,减少经营风险;帮助合作社建立合理的内部积累和利益分配机制,增强其生存、发展和竞争能力,继续加大对合作社各类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范围,更好的为专业合作社发展服务。④创设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一是加强市场环境建设。主要是加快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和农产品销售市场建设;通过举办产品展销会,使更多的农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加强对市场通讯、交通等方面的配套建设,为农业产业化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快中介组织建设,引导贩销大户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二是提供尽可能多的经营资金。各级财政要多渠道整合和统筹支农资金;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创建担保机构;三是改革条块分割、产销脱节的行政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⑤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强化政府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充分利用农用工业、农用生产资料、农业银行、农信社等资源,建立统一的农业产业化服务机构,实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网络,开展好各项服务;强化信息服务,加大农牧区信息化基础建设投入,提高互联网在农村牧区的覆盖率,帮助企业和农户掌握市场、了解市场,提高其驾驭市场的能力,政府提供的服务不应以营利为目的;二是大力开展企业化经营服务。主要是在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及农产品的运销加工方面提高服务,政府需要健全法规政策,规范其行为;三是积极发展农协组织,打破市场垄断,促使涉农组织充分考虑农民利益,并与其组成利益共同体。
作者:景芳 单位:青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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