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西方主流政治哲学从古典自由主义向新自由主义的重大转向,是资本主义发展实践从自由资本主义向有限资本主义(limitedcapitalism)①转折在理论上的反映、总结和辩护,同时又反过来促进这个转折过程。这个转折实际上是西方资本主义从原来自由放任的、粗放的、野蛮的发展转到相对科学、相对合理、相对文明发展的开始。从西方政治哲学角度来研究20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方式的转折,对于深刻理解我国近年提出的“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等重大战略思想,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一、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实践
古典自由主义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期间产生的,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的产物。它有两大传统:一个是权利论传统或社会契约论传统,另一个是功利主义传统。权利论传统的理论家们从天赋权利的角度论证自由。洛克把生命、自由、财产看作是个人的天赋权利,是人之为人必须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并不因为个人进入社会而转让给社会。功利主义传统的理论家对以权利的方式论证自由持激烈的批评态度,认为这种论证方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自然权利概念含混不清。对于什么应该是个人的权利,什么不应该是个人的权利,很难有一个确切的标准。比如,为什么一个人可以有抽烟的自由,却不可以有吸毒的自由,从权利原则角度很难讲清楚。②二是权利原则有过于激进的毛病,有可能会带来严重的社会代价。权利主义者认定某些权利应该属于个人,并以这种对权利的认定来衡量政府的好坏,鼓动人们以激进的方式去推翻被他们判定为侵犯个人自由的坏政府,而全然不顾这种激进的方式可能造成巨大的破坏性的社会后果。比如,对于法国大革命的消极后果,西方的政治哲学家是有许多反思的。从功利主义角度论证自由主要是强调自由的社会结果,特别是强调个人自由与创造性、进步之间的必然联系。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强调自由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国民财富的增长和社会的繁荣。约翰•穆勒在论证言论自由的必要性时指出,自由讨论可能带来科学的昌盛、艺术的繁荣、理论的丰富,并最终导致人类的进步。当然,无论是权利论传统的古典自由主义者,还是功利主义传统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对“自由”的强调和重视远远超过“平等”。他们大都把“平等”看作是形式上的平等,即拥有同等权利或同等自由意义上的平等,没有看到一定程度的实质平等或结果平等的必要性。这种对实质平等的忽视导致传统自由资本主义发展的两大弊端:(1)经济盲目发展,波动性大,其主要的表现是周期性的经济危机。(2)经济发展粗放野蛮,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国家没有对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节,导致整个社会严重的两极分化。
二、新自由主义与有限资本主义的发展实践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理论是新自由主义理论发展第二阶段的代表。当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对新自由主义进行修正和完善,把它发展成为一个系统而完整的理论体系,从而把新自由主义推进到第三阶段。
(一)早期新自由主义者对严重社会分化的反思
早期新自由主义者主要从关注自由的性质以及国家的作用和功能入手对传统的自由主义进行改造。他们认为,在传统自由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发展实践之所以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分裂,其首要原因在于传统自由主义对自由性质的理解有偏差,从而导致个人的“任性”和政府的“放任”。古典自由主义者对自由的解释是一种“消极的”解释。这种解释认为坚持自由乃是不存在外部障碍的状态。从政治角度看,就是个人不受或尽量少受政府强制或干预的状态。从这种“消极的自由”观看,维护个人自由的关键是尽可能减少外部障碍,特别是减少国家或政府对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干预,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侵害个人的各种自由权利。早期新自由主义者不满足于“消极的自由”概念,提出“积极的自由”概念。他们认为自由的主要含意是“自主”和“自立”,个人自由的维护不仅仅在于消极地摆脱限制,更在于获得自由地去做某些事情的能力,而国家也必须担负起增进个人自由能力的职责。针对古典自由主义所造成社会严重不公的弊病,早期新自由主义者强调了一定程度的“实质平等”的合理性,强调国家应该积极干预政治、经济、教育等活动,广泛提供公共福利,维护一定程度的“实质平等”。
(二)凯恩斯对自由市场经济不稳定性的反思在政治实践上,凯恩斯站在自由党一边,自称是一个自由主义者,那么他的自由主义到底是什么意义上的自由主义?是古典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西方学界一般认为,从自由主义的谱系看,凯恩斯是“中左的自由主义者”,他的自由主义属于新自由主义。尽管他的新自由主义与格林和霍布豪斯的那种早期新自由主义在理论基础上有很大的不同,但在政策主张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我们大致可以把凯恩斯看作继霍布豪斯之后英国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③凯恩斯所构想的理想社会是一种“伦理上合理的社会”,是一种能够把“经济效率、社会正义和个人自由”这三个要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社会,这种社会是我们社会发展的目的。他认为,这种“伦理上合理的社会”是目的,而政治和经济都是手段,都是服务于这个目的的手段。所谓市场、民主、经济发展等都是手段性的东西,是可变的,而“伦理上合理的社会”这个目的则不能改变。正是出于伦理目的的考虑,凯恩斯勇于突破传统自由主义的“最小政府”这个框框,提出“让国家机器在经济生活中担负起更大责任即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试图通过经济手段的变革来更好地为伦理目的服务。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确实为国家力量的扩张大开方便之门。因为如果国家出于解决就业问题和稳定经济的需要,有理由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那么依此类推,为了消除资本主义其他弊端,国家也可以进行其他方面的干预。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想对当代西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具有巨大的重塑作用,是当代西方社会体制变革的思想基础。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想代表着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的终结,它是现代西方经济上的宏观调控、维护经济稳定以及福利国家建设的思想基础。
(三)罗尔斯对有限资本主义的反思和辩护二战后,西方国家都有一个从自由资本主义向有限资本主义或国家资本主义的重大转折。所谓有限资本主义,其实质就是国家担负起维护经济稳定与保障社会和谐的职责,较大规模地介入、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然而,到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国家过度干预的弊端逐步显露。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著名的伦理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罗尔斯以正义原则为基础,重申自由主义基本理论,把新自由主义推到一个新阶段即平等论自由主义或福利自由主义阶段,在更深刻的理论层次上对有限资本主义进行辩护。罗尔斯的自由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两个正义原则,并在《正义论》中对这两个正义原则作了最初表述:第一,每个人对于与其他人类似的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拥有同等的权利;第二,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a)它们被合理地期望合乎每个人的利益;(b)它们与职位和公职向所有人开放相挂钩。④第一个原则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每个人对于最广泛的基本自由都拥有同等的权利,其前提条件是他在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时不得妨碍他人的类似的自由”。第二个原则中的(a)条件的意思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应该对每个人都有好处。(b)条件的意思是,这种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是与“职位和公职向所有人开放”连在一起的,也就是说,这种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是在机会公平情况下出现的结果。罗尔斯把第一个原则称为“平等自由原则”。这个原则说的不只是每个人应该有平等的政治自由权利,因为一个专制社会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保证每个人有平等的政治自由权利,那就是大家都没有什么政治自由权利,所以是平等的。因此罗尔斯强调这种平等的自由权利必须是最广泛的。
也就是只要一个人享有的自由不影响任何别人享有同样的自由,那么他就应该有权享有这样的自由。罗尔斯的这个原则其实质是在重申古典自由主义的个人自由的首要价值,以抵制黑格尔式的共同体主义和功利主义对这个原则的侵蚀。第二个原则本身又有两个分原则,一个是所谓“差别原则”,另一个是所谓“机会均等原则”。机会均等原则说的是,如果一个社会容许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不平等,譬如说一个社会容许总统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容许律师、医生和企业主管具有较高的经济地位,那么这个社会就必须让这样的职位和职业向所有人开放,而不能将这样的职位和职业保留给具有特定性别、种族或宗教信仰的人。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中最有创意同时也最有争议的是第二个原则的第一部分,即所谓差别原则。这个原则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如果是公正的,就必须使所有人都受益。在这里,罗尔斯的参照系是完全平等的社会。按照这个原则,我们不是绝对不能将一个完全平等的社会改变为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但在进行这样的改变时,我们必须保证,所有人都在这个不平等的社会中过着比他们在平等的社会中更好的生活。而在一个已经不平等的社会中,如果有人想让它更不平等,那么他们就必须表明,所有人在这个更不平等的社会中会过上一种比他们在现存社会中更好的生活。⑤通常,一个不平等社会的上层会过上一种比他们在平等社会(或较为平等社会)中更好的生活,看一种不平等社会是否会使所有人得益,从根本上说,就要看一个不平等社会的底层是否会过上一种比他们在平等社会(或较平等的社会)中更好的生活。如果连社会的底层都比他们在平等的社会中生活得更好,那么中层和上层毫无疑问也会比在平等的社会中生活得更好。由于这个原因,罗尔斯后来干脆把第二个原则的第一部分改写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必须给处于最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带来最大的利益”。⑥
当罗尔斯主张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只有在其对最不幸的底层最有利时才能容许时,这似乎是不容许有任何不平等。其实不然。罗尔斯是主张不平等可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可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从而有可能使所有人(包括社会的底层)都受益。即使最不幸的社会底层所分享到的社会财富最少,还可能比他们在一个平等社会中所分得的要多。因此,他们有可能会赞成这种不平等。至于幸运的社会上层,更是会积极赞成这种不平等,因为他们在这种不平等制度中分享到的,无论如何要比社会底层所分享到的多得多。因此,根据罗尔斯的差别原则,一个不平等制度的公正与否,应由不幸的底层判定,而不是由幸运的上层判定。所谓制度的公正与否由社会的底层来判定,其实质就是指在制度设计时要适当地向社会底层倾斜。(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制度设计时要向社会的弱势群体倾斜。)那么,为什么要向社会底层倾斜呢?因为,在罗尔斯看来,在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中,那些幸运的上层是那些天资高或者出生在富裕家庭因而有条件接受高质量教育的人,或二者兼而有之的人。但罗尔斯认为,一个人天资的高低或出生的好坏都不是一个人可以自己决定的,而是自然的偶然性和社会的偶然性造成的。很显然,一个社会制度的公正与否不应由这样的偶然因素决定。所以,罗尔斯认为,一个社会不仅应当像早期新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那样,通过为所有人提供同等的教育来克服社会的偶然性,而且应当进一步把人们的自然天赋看作是公共资源。因此,一个人由于其天生聪明而创造的比别人更多的财富也不是其私有财产,而是大家可以共享的公共财产。反过来说,一个人天生的残疾,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智力上的,也不完全是这个人的个人不幸,而是一个社会的共同不幸,因而大家都应该分担。
当然,罗尔斯并没有因为这种“天赋共享论”而主张绝对的平均主义。因为,虽然一个人的天生的才智应当被看作是公共资源,但是这种公共资源毕竟与油田或煤矿这样的公共资源不同:后者任何人都可以开发和利用,而前者只能由占有者加以开发和利用。如果一个人不想充分利用其天赋,别的人是没有办法加以利用的。因此,为了确保占有这些天生才智的人充分开发利用其才智,从而使别的人能够尽可能多地享受对这种才智开发利用的果实,就有必要让具有这样聪明才智的人比别人多享受创造出来的果实作为刺激。否则,占有这种才智的人会缺乏充分开发利用才智的动力,而别人没法加以开发,结果会造成才智的浪费,这样大家就都不能得益。所以,罗尔斯主张的社会经济的不平等,是以这种不平等的程度能够充分调动占有聪明才智的人的积极性为前提的。⑦从这个观点出发,可以推论出,收入再分配和社会福利是必要的,它不是施舍,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合作的必要条件,但是这种再分配和社会福利有“度”的要求,不能过度,要考虑调动有才能者的积极性问题。总之,罗尔斯第二个正义原则在早期新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公平的机会平等”基础上,提出“天赋才能共享论”和“天生不幸分担论”,从而把自由主义的平等理念进一步向前推进,能够在更深刻的意义上为“保护弱者利益”的社会政策辩护,为福利国家政策辩护。从中可以看出,罗尔斯实际上是把传统的政治自由主义和有限的经济自由主义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使新自由主义在理论上更连贯,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尽管在20世纪70年代后,对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国家建设存在许多争议,但笔者认为这些社会政策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无法全盘否定的。事实上,许多拥有强有力的社会政策体系的国家都是当今世界上生产力发达的经济体,比如北欧的瑞典、芬兰等。最新研究表明,社会政策是不可或缺的“生产性要素”,而不是社会的“负担或包袱”。良好的社会政策一方面满足了人们生存的基本需要,保证了所有人的基本的社会和经济安全,从而增强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公正和融合,为经济长期稳定增长营造有利的环境;另一方面它通过发展和释放人力潜能,降低社会工作风险,还可以直接促进生产率的提高。尽管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这些问题不是要不要社会福利的问题,而是如何完善和改革的问题,是如何使之不过分超前而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问题。应该说,二战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采取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对经济社会的这种常态性的干预,对二战后西方国家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看到,尽管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也还经常爆发经济危机,但危机的程度已经大大减弱,危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也大大减轻。比如,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滞涨”和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都是二战后的大危机,来势汹汹,迄今未癒。但在政府的有效干预下,并未造成像1929年大危机那样可怕的经济衰退,同时也由于二战后欧美国家社会保障体制逐步健全,也没有造成很可怕的民生问题。
三、西方主流政治哲学重大转折的启示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笔者认为,这里的“国外发展经验”当然包括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许多人在讲科学发展的理论背景时,通常追溯到二战后的西方发展理论,特别是发展经济学所总结出来的那些经验,比如,“发展不等于增长”以及20世纪后期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等。但是,这个追溯还是不够的。实际上更为重要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几百年的发展经验,特别是从自由资本主义向有限资本主义转化这段历史发展经验。这是值得中国学者重视和研究的。从资本主义发展史可以看出,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和教训都是非常深刻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高度的创造性,它所创造的生产力和物质财富是以往任何生产方式所无法比拟的。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又具有很大的破坏性,也就是说,它无法很好地驾驭自己的生产力和创造的物质财富,从而也对世界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巨大的伤害。我们从传统资本主义每隔若干年就要爆发经济危机以及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两极分化和对抗中,可以看出这种生产方式发展的巨大代价。因而如何管理好自己的生产力和物质财富是资本主义制度所面对的最为严峻的挑战。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政治家一直在探索如何应对这个挑战。我们经常用“摸着石头过河”来比喻我国改革需要探索。实际上,资本主义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也在探索,他们也是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参照。“文明发展”、“和谐发展”、“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等,就是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政治家在探索中得结论。西方国家二战后从传统自由资本主义向有限资本主义的重大转型,是自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以来最大的转型,笔者认为这个转型就是西方国家寻求科学发展,特别是寻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之路的开端。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经历经济社会动荡的沉痛教训后,其发展逐渐迈入了相对文明、和谐、协调的轨道。邓小平深刻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笔者认为这种“吸收和借鉴”当然包括要吸收和借鉴西方国家实现科学发展、合理发展、文明发展中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和理念。事实上近年来我国提出的一些重大治国理念,如“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既有中国特色又包含了人类文明的共性。
由此可见,从当代西方政治哲学转向这个角度对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历程的考察,能够让我们把“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等重大治国理念,放在更为宏观的世界思潮尤其是西方主流政治哲学转折这样的思想史背景中进行研究,从而使我们能更加深刻地理解这些重要理念的历史地位和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这就是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乃是世界文明大势所趋,是我们自觉的、理性的历史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