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腐倡廉的现状分析
(一)监督的观念问题
自成立纪检监察机构以来,员工对监督的认识逐步提高,但是真正从依法治企的角度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高度认识反腐倡廉监督工作,无论从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来说,都存在着意识弱化的问题。这突出表现为:一是不要监督,对监督有一种逆反心理,自觉不自觉地抵制监督;二是不会监督,把监督仅仅看成是职能部门的事,是上级领导的事,与己无关;三是不愿监督,下级对上级不愿监督,怕遭打击报复;上级对下级不愿监督,怕得罪人;同级之间不愿监督,怕伤了情面,影响团结。因此,往往从支持配合方面考虑多,从监督制约方面考虑少,使监督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二)监督的机制问题
一是监督的组织机构不够健全。由于专职纪检监察人员较少,以及托管集体企业的纪检监察专门机构一直未能设立,专职人员的配置也难以实现,有时造成职责不明,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这项工作的职能;二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如在加强企业管理、加快电网建设等工作上,监督程序和监督措施还不完善,导致监督工作的开展在某些环节上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难以引起被监督者的足够重视,使监督者束手无策,导致监督疲软,工作乏力;三是监督还存在缺位现象。适应“三集五大”改革新体制的严密有效的电力监督制约机制正在形成中,存在对权力制约的空白点。从近年来被查处的案件看,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监督的能力问题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不断加强,电力企业改革的进程加快,监督工作任务也必然越来越繁重。然而,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基层企业的监督人员,在素质上还不适应监督工作的需要,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监督人员的监督能力不强,不善于及时发现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致使一些违规现象没有得到及时纠正。
(四)监督的效果问题
一是监督的程序和手段规定得不到完备,影响了监督效力。目前,公司在反腐倡廉监督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相对还不够完善,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二是在管理制度中对纪检监察的知情渠道和监督手段规定的不具体,纪检监察部门难以及时发现违法情况,即使发现也缺乏必要手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由于公司制度对内部各部门和单位接受监督的义务规定的不明确,监督的效力受到局限;三是监督的外部环境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改善。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得不到一些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对策
(一)构建惩防互动的企业反腐倡廉教育体系
教育是基础。实践证明,脱离了教育这个中心环节,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党员、干部极易发生蜕化变质的行为。教育要富有活力,要真正入耳入脑,达到塑造人、鼓舞人、激励人、改造人的目的,确保党员干部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1、建立教育惩戒的观念。所谓教育惩戒是指企业党员、干部及权力人员通过自我检查、自我反省,及时认识自己有损效益和公平、廉洁从业等方面思想和行为,严于解剖,自我修正,“择其不善者而改之”的一种教育方式。2、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教育惩戒性预防。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指够不上处分的“小问题”,这些小问题也可能成为“溃堤之蚁穴”。教育惩戒性预防就是抓住这类小问题,小题大做,给有这类问题的人以标识性记忆,做到永不重犯。3、运用惩处的案例开展鲜活的警示教育。古人曰: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为鉴,是惩转换为防,惩防互动的较好结合点。
(二)构建惩防互动的企业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制度是保证。建立有序的企业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机制,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制度是落实惩防互动工作的载体,反腐倡廉制度要体现惩防互动的要求。针对企业权力人员履职过程建立惩防互动的制度体系。实践证明,无控制的权力最容易滋生腐败。要解决权力无控制问题,就得建立企业权力人员履职过程的惩防互动制度体系。一些腐败问题屡屡发生,原因就在于制度控制中没有做到惩防互动。围绕企业重大敏感问题的动态过程建立惩防互动的制度体系。企业重大敏感问题主要是指企业重大投资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及大额度资金运作等。这些问题是腐败和反腐败争夺的战略关键。无论是防还是惩,企业制度设计的视角应始终瞄准重大敏感问题运作的全过程。论证这个问题可以从很多企业中的“豆腐渣工程”中找到注脚。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就是要建立企业重大敏感问题动态过程的惩防互动制度体系,如看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到堂,是否坚持了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体决策等制度。惩防互动制度不是机械性的运动,而是惩防结合,惩防相互转化、相互作用,使人的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一是树立积极的惩防互动的制度意识。要主动地做好惩中有防、防中有惩的制度设计及落实工作,把惩防有效地结合起来,使两者整合的功效最大化。二是树立整体的惩防互动的制度意识。整体的惩防互动不是零散的、破碎的、孤立的、静止的;而是全面的、整体的、联系的、运动的。这就决定了惩防互动的制度是立体化、多层次、全天候的。三是把握惩防互动制度的精髓。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创新制度,使惩防互动制度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企业廉洁经营环境。
(三)构建惩防互动的企业反腐倡廉监督体系
监督是关键。构建惩防互动的企业监督体系是把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互动的惩防监督体系应包括企业各系统各部门互动的惩防监督体系,企业权力人员互动的惩防监督体系,企业领导人员与职工群众互动的惩防监督体系。建立企业各系统各部门互动的惩防监督体系。一是信息资源共享。掌握企业有关监督方面的信息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本条件。惩防互动的格局能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为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打下基础。二是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三是激活各系统各部门的内部监督。企业内的各系统各部门相对于企业总项监督来讲,是子项监督。构建惩防互动体系,要求总项与子项形成“命运共同体”。总项监督通过构建互动的惩防监督体系来激活子项监督,变过去子项的“要我监督”为现在的“我要监督”。建立互动的惩防体系表明,权力人员既是接受监督的客体,同时又是开展监督的主体。权力人员最了解所管辖的范围内哪些制度有“毛病”,哪些管理有漏洞,哪些监督最松散。因此,他们所举相互监督之力,往往会用在点子上,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总之,强化公司的反腐倡廉工作,要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及时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注意借鉴国际社会预防腐败的有益做法,不断探索预防腐败的新路子,确保公司的经济运作和电网建设向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作者:何勇萍 单位:宁夏送变电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