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在19世纪后期才建立起注册医师制度,而推动这项改革的最大动力是以抗菌术和麻醉术的发明、细菌学的建立、免疫反应的发现和X光技术应用为代表的医疗技术革命。这场革命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只有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的医生,才能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技术服务。这一时期,一批从欧洲归国的医学生将系统的临床课程、学校与医院的协作、医生职业的专门化等新观念带回美国,领导了按照欧洲标准改造美国医学职业的运动,如成立于1877年的伊利诺伊州健康协会就率先倡导提升医学教育水准。1883-1889年间,该协会发表了5篇报告,对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水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医学生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已获得过高等学校的学位;医学生医学课程的设置至少应包括两门解剖课以及医学导论在内的10门学科;医学生医学课程的学习至少3年,还须通过由外部进行的考试才能毕业。同一时期,成立于1876年的美国医学院校协会提出了类似的标准。伊利诺伊健康协会的倡议被各州纷纷响应,1891年,一个由各州考试和颁证委员会组成的全国联盟成立,有力地促进了医学课程的规范化和教学质量的提升。20世纪初,美国医学会也加入到提升职业标准的运动中来,1905年,美国医学会成立了一个医学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和美国医学院校协会创立一套关于教育和注册的标准,这个标准后来成了评价全国医学院校的综合指标[3]。19世纪90年代,随着民权运动兴起,民众要求政府在提供公共福利,保障公共卫生方面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成立工会的运动风起云涌,也催生了各种医学团体的形成。这两种因素也构成了美国医学职业社会化进程的大背景[4]。
西方社会医学职业化除了与大学教育相联系的注册制度外,随着科学的进步,其职业的分化也逐步推进,最先开始的是内外科的分离。如16世纪的英国,医学行业是一个等级分明的圈层结构,其核心和最高层是少数具有大学学位的内科医生和人数更少的且通过某个大学考试后获得行医执照的外科医生,他们可以在英国任何地方行医;而处于外圈和较低层次的大部分医学从业者是理发师-外科医生,他们属于不同的行会,行会法只允许他们在本地行医;而在这个行业的更外围是大量没有行医资格的江湖郎中,如一些充当助产士或儿科医生的妇女,一些杂货商-药剂师———他们除了配药外有时也行医。1518年,亨利Ⅷ世国王的御医,毕业于牛津大学并拥有帕多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的ThomasLinacre创办了内科医生法人团体(coporation),该团体获得国王授权,拥有在全英国举办考试和颁发执照的权力,并对伦敦周围7英里范围的行医活动和药事活动拥有监督和控制的权力,该团体于1551年成为伦敦皇家内科医师学院。同年,外科医生也效仿内科医生成立自己的团体。亨利Ⅷ世的外科医生ThomasVicary,Maidstone联合英格兰所有的外科医生行会,组成一个法人社团,并于1540年获得国王的授权可以在伦敦地区对无照行医者进行处罚,并且每年可以接受4名死刑犯人的尸体用作解剖研究。外科医生与理发师职业正式分离是在200年后才完成的,但从1540年起,外科医生就不再从事理发师工作,而理发师也被规定除了进行牙科手术外不得进行外科手术。早期的药事活动是由杂货店主兼营的,那些从事药事工作的杂货店主们除了配药以外,也为患者提供部分医疗服务,如为患者诊断、开处方。17世纪,药剂师职业与杂货店主职业逐渐分离。1606年,药剂师们组建了一个与杂货店主行会有所不同的组织———药剂师协会(SocietyofApothecaries),11年后,在国王詹姆斯Ⅰ世的授权下,这个组织与杂货店主行会完全分离,但药剂师从事医疗服务的行为却受到内科医生的强力抵制。18世纪以前,内科医生的教育是学院式和等级制的,他们往往在行医之前就已获得了大学学位,而外科医生和药剂师则是学徒制的。随着外科医师与理发师行业、药剂师与杂货店主的分离,学校教育逐渐面向药剂师和外科医生,并成为获得相应从业资格的必备条件。1763年,WilliamHunter创办了包括博物馆和图书馆的解剖学校,以提供高水平的化学、外科和内科课程。
19世纪早期,很多杰出的医学家就是在这所学校接受的医学教育。另一方面,牛津、剑桥等大学医学院虽然授予文凭并颁发执照,但是这些学校教学内容陈旧不堪,脱离实际,以至于每一个有志从事医疗职业的学生毕业后都要到爱丁堡大学再学习其它课程并在伦敦的医院工作一段时间,以获得更新的知识和能力。18世纪,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工业革命的推进,西方社会对医学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导致许多未经过学校教育的外科医生和药剂师进入到医疗市场。另一方面,富人对医生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造成医学行业中的内科医生、外科医生和药剂师之间矛盾丛丛,尤其是1789年,一场严重的伤寒流行造成医学服务人员严重不足,曼彻斯特的医疗管理当局试图招募药剂师和外科医生,以增加医生的数量,这一举动激怒了内科医生。1794年,Percival撰写名为“医学伦理学”的小册子,呼吁对医疗行业进行改革并强调医疗服务的规范性。1815年,药剂师推动了药剂师法案的立法,该法案规定了药剂师对内科医生的从属地位,但该法案增强了药剂师协会的权利。该法案规定所有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药剂师必须经过5年的学徒学习并通过药剂师协会组织的解剖和生理两门基础课程和两门医学课程的理论和实践考试,以及在协会承认的医院里经过至少6个月的见习后,才能取得执照和行医。法案还授权协会对违反者进行处罚[2]。该法案的设立提高了药剂师地位,也赋予药剂师全科医生的身份以从事医疗服务,而那些没有取得药剂师协会颁发的执照,即使有医学学士学位的人也不能从事药剂师职业[5]。1800年,旧的外科医生公会(Companyofsur-geons)改组成皇家外科医师学院。拿破仑战争使军队对外科医生的需求大增,而外科医生也在这场战争中受到更好的理论和实践训练,他们不再满足于在医学等级结构中处于较低的地位,要求至少与药剂师的地位相当。他们与药剂师协会达成私下协议,按照药剂师规则提升他们的执照和地位。1823年,皇家外科学院设立了外科医师国家考试,以获得皇家外科学院会员资格(MRCS)。许多年青人不仅希望成为皇家外科学院的成员,还争取获得药剂师协会的执照(LSA)。这样,“内外科医生”或全科医生就应运而生了,后来英国皇家内科学院也颁发内科医师的执业执照(LRCP),其级别高于LSA[5]。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英国在初级保健服务和医院专科服务之间划定了明确的界线,前者由全科医生提供,后者由专科医生提供。1911年,英国通过“国家卫生保险法案”,创立医疗保险系统,以保证全科医生的存留[5]。
西方社会药剂师的执照一直是最通用的资格证书,药剂师的规则也一直被“内外科医生”遵守,但随着19世纪科学的进步以及大学教育的改革,师傅带徒弟式的学习方法已然过时,学徒制渐渐让位于医学院教育。受过教育的新一代医生比那些传统方法培养的行医者有着更全面的知识和更强的竞争力,他们希望清除那些无资质行医者以提升医学职业的声誉。因此,他们要求由一个权威的颁证机构来认证医学资质,让持证者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从事医学工作,并将没有资质者排除在行业之外。于是,追求更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富裕阶层、在爱丁堡受过教育的年青内科医师、追求更高的社会地位并且感受到无照行医者带来威胁的外科医师和药剂师,成为推动医学改革的三股势力。19世纪中期的霍乱大流行,促进了医学教育的改革。1858年,英国通过了新的医学法案,成立一个颁证机构———医学教育和注册委员会(GeneralCouncilofMedicalEducationandRegistration),将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大学和各种医师、药剂师的组织都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这个强有力的机构现在被称为全科医疗委员会(GeneralMedicalCouncil),其成员均来自各机构和大学,隶属于枢密院,其职能是确保申请者只有在经过适当的课程学习和临床训练之后,才能获得注册资格。1858年所制定的法案初衷是保护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保证医生的利益,但它最终将医学从一门谋生技艺转变成一项受人尊敬的职业,让医生也从该法案中受益[2]。医学专业知识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医学职业的分化,到19世纪80年代,伦敦至少有6个专业协会,包括外科、眼科、皮肤、妇产科、神经科和耳鼻喉科协会,而在纽约,也成立了皮肤、产科、法医等协会[5]。
医学职业的分化和各种医学团体的成立,对于协调医患关系、医医关系、医技关系、医学行业与社会其它行业的关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对这些方面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理论探索,则逐渐演变成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20世纪上半叶,“科学医学”成为一种现代职业。高门槛、必修课、严格的执业资格、高品质生活、强有力的社会建制以及良好的公众形象成为这一职业的特征。现代医学的发展、经济的快速成长以及公民社会的形成,导致大量资本涌入医疗保健市场。新的诊所、医院、医学研究中心、医学校建造起来。另一方面,与医学知识的产生、传播和应用相适应的社会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医学的建制化趋于成熟。这不仅极大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也增进了社会对医学职业的普遍尊重。今天的中国正处在一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则极大的促进了医疗服务需求的增长,医疗行业在努力满足社会需要的同时,也面临着严格自律,维护职业声誉,提升职业形象的艰巨任务。西方社会医学职业社会化的进程,为我国执业医师制度的建立和医学社团的发展提供了一面镜子。
作者:左汉宾 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