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学生管理借鉴社会管理创新方法的优势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推动我国教育发展的一种重要力量,也是一项复杂的管理过程。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指出:“本规定所称的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学者李强天和吴伟认为其涉及面甚广,既有学生工作管理者与学生的关系,也关系到学校的管理者、教师、服务人员;既涉及高校内部的各种关系,也包含学生的家庭、社会等各种外部关系。本文认为,高校学生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的是对于学生在校阶段学习、生活等规范性问题的管理,也包括学生工作管理者、代表学生利益的组织和学生之间关系的构建。而社会管理在不断的发展和创新过程中,形成了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在于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构建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便更有力地实现对社会发展的整体调控,具有体系化、系统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等特征。由于高校管理存在较多的问题,仍然需要发展和创新,而其目的和社会管理创新存在着相似性,都是站在管理层的角度探索和完善相应的体系,实现整体的调控。因此,高校学生管理需要借鉴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方法形成优势。
(一)实现高效治理的重要途径
高效治理其实是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将可利用的资源进行整合提升,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在高校管理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实现高效治理。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指的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重点在于对人的服务。对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而言,学生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核心,服务好学生对于推动学校的高效治理极为重要。而高校代表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衔接高校和学生的重要一环,是高校高效治理的关键所在。代表着高校学生利益的组织作为衔接高校和学生的桥梁,可以将学生的要求和建议反映给高校,又可以把高校的规定制度传达给学生,在高校和学生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路径。代表学生利益的组织作为一种中介力量,通过组织的力量规范学生的行为,引导学生通过理性的方式进行利益诉求的表达,减少和避免过激行为的产生,既提高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学生的参与程度,又维护了高校的和谐稳定。
(二)促进教育发展的推动力
随着我国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地完善,而学生个体的力量相对薄弱,学生个体的信息较为堵塞,学生个体与高校管理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而代表学生利益的组织类似于校学生会、校团总支等便应运而生。这类学生组织通过联合学生个体,构建学生和高校之间沟通的桥梁,提高学生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缓解学生和高校之间的矛盾。大力发展代表学生利益的组织,对于学生利益诉求的反映以及调整学生与高校之间的关系、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完善高校管理体制的关键力量
高校管理体制一直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完善高校管理体制是我国教育体系稳定的重要保障。在高校管理的过程中,对于高校的决策、规章制度的制定等等,学生个体都处于劣势,他们并没有参与其中。然而,这些决策和规章制度却是用来规范学生个体的行为。在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的背景下,代表学生利益的组织能够发挥其中介的作用,保障学生的利益诉求能够传达到学校管理层面。保障学生的基本救济权利,有利于推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弥补高校高层无法及时和学生沟通的缺陷,真正做到高校管理工作以学生为本。
二、高校学生工作在管理中的困境
(一)法律体系的困境
结合我国的实际状况,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教育领域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且国家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与日俱增。但是与西方国家成熟的教育体系相比,我国教育尤其是学生管理体系方面仍稍显欠缺。其中,我国有关高校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严重缺位的状况。一方面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学生工作管理的部分匮乏,这让高校管理层在制定相关校规校纪时无法可依。另一方面,很多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已经和现实脱节,但学校管理层仍旧参照现存的法律法规,造成制定的校规校纪无法适应学校的具体运行状况,缺乏可操作性。并且由于陈旧的法律法规过于笼统同时漏洞较多,导致高校校规校纪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造成高校管理的法律盲区。这与社会管理创新所要求的法治化道路大相径庭,存在着很大的改进空间。
(二)管理过程的困境
社会管理创新的一大特征就是系统化,要求在系统化地利用资源中达到既定的目标。近些年,高校管理过程中由于程序不当、系统化缺失受到学生诉讼的案件屡见不鲜。在黄渊虎诉武汉大学学籍与户籍管理案中,当初武汉大学因黄考博政审不合格做出不予录取而让其跟读的决定时,并未告知黄渊虎申辩、申诉的权利和途径,也未告知其“跟读”的具体含义。这就明显违反了相应的法律程序。首先,学校并未对“跟读”一词对学生做出明确解释;其次,也并未给学生申诉、申辩的机会,缺乏正当的程序;并且在做出不予录取的决定时,就不应当采取跟读的决定,而且让该名学生读到毕业,加剧了学生与高校的冲突和矛盾。
(三)权利制度的困境
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之一就在于推行民主,而这种民主理念在高校管理之中并没有很好地体现。现行的法律法规大多规定了高校学生的诸项权利,但并未指明权利受到侵犯时该如何救济。教育部2004年3月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但是事实上,在高校的管理过程中并没有成立相应的部门处理学生提出的申诉,也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向学生说明具体的申诉流程,更没有建立申诉答复机制,这让学生即使心怀不满也不知道如何提出申诉,更无从申诉。如此,高校管理层倾听不到学生的诉求,也就无法做出正确的管理行为;同时,学生的利益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心中的不满累积得不到宣泄,这不仅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不利于高校管理的发展和完善。
(四)认识不足的困境
社会管理的本质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本质要求。然而,很多高校的管理者在管理学校的过程中却没有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当前,很多对大学生权利的侵害和限制的事件没有引起学生管理工作者的高度重视,究其根源是观念问题。学校高层管理者在进行管理决策时缺少保护学生权益的概念,只是一味强调规范和维护高校的教学秩序。此外,高校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也是主要原因之一。高校教育工作者往往是站在高校的角度去考虑高校管理问题,只是把学生作为管理的客体,忽视了学校实现有效管理的真正目的是维护学生的权益。这种现象不仅阻碍了高校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还会使学生对高校产生不信任的心理,造成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困境。
三、基于社会管理创新的高校学生管理发展路径
本文将从以下方面对高校学生管理创新的路径进行探索:
(一)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特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虽然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存在着漏洞与矛盾之处,但是高校自身具有其能动性和机动性。高校在参照目前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校内规章制度时,需要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变动,使之更适应本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正如社会管理创新是在一定条件下运用可以利用的资源改进原有的管理模式达到既定的目标,高校也需要发挥自身的自主性和自发性。第二,国家需要调整当前的相关法律政策,结合国外成熟的教育体系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理念,弥补法律上的漏洞,修正矛盾之处,让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第三,国家需要高度重视学生权利保障问题,重视社会管理创新的民主化特征,通过立法将保障学生权利的措施合法化,增强学生对高校规章制度的信任,避免出现权利形同虚设的状况。
(二)加强宣传教育,确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
根据社会管理创新以人为本的理念,高校管理层需要注重法治化意识的培养,在管理的过程中站在学生的立场上思考问题,真正做到为学生服务,把学生作为高校管理的主体。同时,高校需要对教师以及管理高层开设相关讲座,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强化教师和管理阶层的法治化理念,将这种理念落实到平时的教育教学以及管理工作中去。此外,高校需要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了解程度的调研,建立和完善学生校规校纪信息反馈制度,对学生不甚了解的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和说明,在了解学生真正需求的基础上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微调。并且,在遇到学生权利受到侵害的事件时要高度重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学生心目中树立威信,推动高校管理的法治化进程。
(三)建立救济制度,形成系统化管理体制
高校需要建立相应的救济制度,从社会管理创新层面来看,高效管理工作需要引入新的管理理念、知识和方法,才能够形成良好的管理秩序。因此,高校管理可以借鉴相关理念,在高校内部选取部分学生和教师组成救济制度小组。当学生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救济小组能够从学生和教师两个层面,全面了解情况,为评判和审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此外,高校应当在高校内部和网站上为学生设立匿名信箱,鼓励学生把身边的问题以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及时反馈给高校管理高层,以便高校管理高层及时了解基层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实施的政策和方针做出调整,为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提供保障。
(四)建立归责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制度
高校在处理学生与学校之间发生的矛盾时容易出现偏差,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大目标就是消解社会矛盾。因此,高校需要不断借鉴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不断完善法治化建设,明确责任的归属问题,建立建全归责制度。当高校与学生发生冲突时,学生与高校双方都能够通过归责制度的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使高校处理这类问题的偏差度减小,增强学生对高校的信任。此外,当学生对高校的管理提出质疑时,高校能够根据归责制度给学生进行详细的解释,消除学生的疑虑,使学生信任高校的处理,增强高校在学生心目中的威信。
此外,当高校发生重大事故时,学校根据规则制度,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计算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且尽快给予道歉以及赔偿,提高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推动高校管理的快速发展。高校学生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格人才的培养教育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日益受到教育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结合我国经济政治高速发展的现状,针对于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为了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需要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特征与思路,注重法治精神的宣传,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救济制度、建全归责制度营造高校法治氛围,增强学生的权利意识,从而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全面发展。
作者:赵冬鸣 艾丽娜 单位:华北电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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