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科技素质教育存在问题
1.1认识误区
各级地方政府和干部存在认识误区。对农民进行科技素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中,一般将经济指标作为主要硬性指标进行考核,而文化、教育等社会发展目标一般只能作为软指标,农民教育问题长期受到忽视。一些干部对农民科技素质教育的认识仍停留在“扫文盲”的阶段,相关工作停留在字面上、报告中,落实不足。农民自身的认识误区。“一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是几千年来农民的真实写照,这一传统观念仍束缚着农民的思想。农民守着几亩薄地,满足于风调雨顺带来的粮食丰收。在农村地区,一些成年农民甘于现状,不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文化教育的缺乏,导致农民缺少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而缺少科学文化知识,必然导致进一步的落后。
1.2体制障碍
城乡二元分割管理体制是造成农民科技素质需求得不到满足的主要障碍。农村享受的教育资源明显低于城市,而农村农民的人口素质低,基数大,科技素质教育迫切,科技素质提高的供需矛盾明显高于城市。城市科技资源配置明显高于农村,农民职业高等教育学校等基本分布于城市,农民基本享受不到。农业职业中等教育萎缩严重,农民成人教育、农业广播学校的教育资源不足,经费、场地和师资等问题突出。
1.3管理障碍
农民科技素质教育管理主体缺位[5]。政府是承担责任的主体,但具体由教育部门承担还是由科技部门、农业行政部门主管,没有明确的定位。近年来,实施的各项农民培训工程政出多门,有农业部、教育部、科技部、团中央等多个部门参与,一些是多个部门联合,如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就是有农业部、教育部和团中央等多个部门参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对基层的约束性不够,管理的规范性、连续性不足,造成一些农民科技素质教育工程,且成效不明显。农民职业教育缺乏相应的考核管理机制。一是对职业学校的资格认定和教务管理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未形成良性的管理机制。二是对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管理,缺乏规范约束。很多职业教育学历管理涣散,农民即使拿到毕业证书,对其生产和生活帮助不大。科技素质教育与农民需求脱节,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6]。近年来,政府农业、科技部门加大了科技服务的力度,但始终“叫好不叫座,叫座不见效”。很多现代农村科技服务形式(如农民远程教育、农村信息化服务等新型科技服务)还未被广大农民普遍接受,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一方面由于农民的主观积极性不足,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的科技服务不够深入,未抓住农民的“兴奋点”。政府科技项目、示范科技服务等在生产和服务针对性方面有待提高。培训效果有待提高。当前一些农民对参加培训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并不是农民不想参加素质培训,而是培训不能完全符合他们的需要,实效不显著。一方面,只重形式,不讲实效,不符合农民实际需要;另一方面,不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和接受能力,脱离了农业生产实际,最终导致开设的培训班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
1.4其他障碍如因地方经济、社会条件造成的农民素质
提高方面的障碍等[7]。像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地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开展农民科技素质教育困难较大。一些地区人口稀少,经济落后,尚未实现脱贫致富,对农民科技培训尚不能投入很大精力进行等。此外,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很强,如何保持农民工培训的连续性,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等,都受多种条件限制,目前尚无更好的解决办法。
2提升农民科技素质教育对策
2.1建立强有力的政策引导支持机制
关注农民科技素质,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教育培训是长期性的公益事业,必须得到各级政府大力支持。2007年《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颁布,农民有了自己的科学素质教育标准。当前,迫切需要各地把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下去,把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工作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中,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任务中,明确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配备专门的人员和设备,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工作落实。加快农民科技素质考核的专项法规建设,使农民科技教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2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
研究表明,人力资本投资是效益最大和回报率最高的投资。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是农村人力资本积累最有效的提高过程,有利于增进公共福利,应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稳定的资金投入。中央多次提出不断增加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应当积极运用金融、信贷、税收等手段,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民间组织参与农民教育培训事业,逐步建立以政府扶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培训的补贴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3确立面向市场的运行机制
培训内容要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做到针对市场和农民所需的科技知识,组织相应的培训。针对农民科技基础知识的要求,大力落实农村科普工作;根据农民转移就业的需求以及转岗转业农民的特点,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设计培训内容,实行订单培训;按照农民科技文化方面的需求,开展农村文明教育培训等。培训机构的选择,应当打破地方、部门和行业的界限,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公平通过招标认定培训机构,使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高的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农民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农民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按照个人意愿,自主参加培训,自主选择培训专业,自主选择培训机构。
2.4建立农民乐于开展培训的机制
如何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接受培训成为农民个人的自觉和自愿行为,是加快农民科技素质提高的重点。①要加大对农民培训的补贴力度,简化补贴环节,完善补贴方式;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③要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的配套政策,建立先培训再就业的制度,使培训成为农民个人的自觉行为;④大力开展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和农村文明建设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农民接受科技教育培训的持续动力。
2.5形成规范的农民培训监管机制
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面广量大,必须加强对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督和管理,确保质量和效果。今后在农民教育实施过程中,应当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使之不断规范化,更具可操作性。与此同时,还要建立意见反馈制度,把农民的意见和满意程度,作为检查教育培训质量、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和评价项目实施效果的重要依据。
3结语
提高我国农民科技素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农民科技素质教育供需矛盾明显,关注农民科技素质,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教育培训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公益事业,必须得到各级政府大力支持。需要从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入手,形成农民科技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并长期坚持,才能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黄杰 曹承忠 孙素芬 张峻峰 罗长寿 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科技推广处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北京市农村远程信息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