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学生的法定权利
关于高校的学生管理和学生权利的关系而言,高校的教育管理主体就是学生和学校,教职员人对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是受教育者,就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而学校的管理主体是保证学生实现法律规定的权利。所以学校必须制定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制定具备的管理行为,让学生在享有权利时有法可循,同时也能够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法律的可以做出自由范围的法定刑为。
二、学生权利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保障
(一)合法性原则
高校在制定学生的管理制度时,严格遵守其制度的合法性,确保不违背我国宪法律及教育部的部门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强调学生的主体合法地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合法制度。
(二)规范性原则
在制度的编写时,一定要规范,符合立法程序,用词要准确,对于学生的处分条例,也要用具体的语言进行表述。
(三)民主性原则
学校在进行制度的制定时,要积极吸取广大学生的建议和意见,在制度制定过程中,加入学生的参与渠道。同时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求广大教职工、学生管理工作职工听取学生不同的意见,为学校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民主的环境。
(四)合理性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学校要以学生为主体,从实际的育人角度出发,以教育、警示为基础,摒弃传统的从严治校的方法,进行合理的管理制度。
(五)参与性原则
在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时,应放弃传统的制度过程,让学生自己参与制度讨论和制定过程,让制度变成和自身相关度极高的规章制度。这样可以让学生的意见通过正确的途径得到表现。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充分的展现。同时,在制度的实行过程中,也会让学生自觉的遵守其规章制度吗,减少阻力。
三、管理工作的改革
(一)以学生为主体
首先,学校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思维动向和心理变化,从不同学生表现出的不同性格特征、文化差异、道德素质等等建立出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不断的以学生为主题进行创新改革,打开未来管理学生的新模式。其次,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务必要移交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确保其制度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充分鼓励学生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于学生。最后,对于管理观念,相关工作者必须摒弃旧观念,建立新思维,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服务学生。
(二)学生管理学生
学生干部是保障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稳定且有效实施。学生管理者挑选相关管理干部时主要选择学生中的积极优秀者、组织者、骨干、带头性强的学生,在学校中,这些学生不但是学校工作及制度的贯彻者,同样也是学校培养人才质量的表现者。因此,在选择学生时,一定要注重选择一些政治觉悟高、品德高尚、热心工作、负责肯干、组织纪律性强;且成绩突出、虚心好学、专业扎实,说服力强的学生作为管理干部。
(三)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动态
首先,相关的管理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大学生的心理波动,正确分析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学生的心理教育,提高学生人格的健全和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其次,对于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时有效的进行指导,防止进一步的恶化。最后,在管理学生的同时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加强学生对于自我的管理,正确树立起管理能力和责任感。学生在学校中不单单有着被动接受的习惯,同时也有着一颗自由奔放的心,他们渴望得到肯定,也希望得到社会的肯定。所以相关工作人员在实行管理制度时一定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动态,保障其合法权利。
四、结语
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应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为主,制定内部学生管理机制。将权利和义务结合到高校的管理制度中,让义务和权利相融合,打破传统的学校管理模式,转变学生权利主体本位,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拥有合法权利。
作者:尹卓然 单位:南阳理工学院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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