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设置总会计师的合理性
(1)高校组织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为高校设置总会计师奠定了基础。大学已经难以回到经典大学理念中的“象牙塔”之中,而逐步与社会、公众及其他组织之间构建了紧密的联系。从“多元巨型大学”到“创业型”大学,大学不断演化出新的组织特性,这些新的组织特性逐步缩小了大学与企业组织之间的差异。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大学组织开始在处理复杂的市场环境及大学组织内部环境之间的矛盾中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在市场化的背景下,高等学校经费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大学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与高校内部管理改革提供了条件。高校设置总会计师是高校调试与市场关系的改革实践,但是高校设置总会计师与企业组织设置总会计师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高等学校应根据高校组织的根本属性,结合现阶段的组织特性,明确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以提升高校应对复杂财务环境的能力。
(2)高校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为高校设置总会计师提供了契机。自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以来,高等教育系统内也掀起了高校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的高潮。高校领导能力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民主决策的能力、驾驭学校发展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社会交往和国际交流合作的能力等等。高校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的最终目的在于稳定高校办学方向,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就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来看,经费越来越成为决定高校发展水平与质量的核心要素,筹措及合理控制经费支出在高校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高校领导班子驾驭高校经费收支的能力日渐成为衡量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与质量的重要标准。鉴于此,高校领导班子关注财务资金专职管理岗位的设置是优化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完善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的有效路径。在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中,高校通过设置总会计师职务提升财务管理在高校决策中的话语权,形成管理决策首先要结合学校经费收支实际的管理路径,明确高校决策的经费支撑能力,以保障领导班子决策能够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这也是提高财务管理在高校管理中的影响力与渗透力的重大改革举措。综合来说,高校设置总会计师是完善高校领导班子结构,加强高校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促进高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有益尝试。总会计师是对高校传统财务管理工作的补充与完善。根据《总会计师条例》有关规定,总会计师的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发生的转型相似,已经逐步实现了从利益核算向利益调节转变,从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从被动保障向主动引导转变。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涵盖了高校财务运行中的各个环节与要素,并且强调财务管理中的利益协调,关注财务管理与学校系统管理的整合,是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系统整合。高校设置总会计师是适应高校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步骤。
(3)国外高校财务管理的相关实践为我国高校提高财务管理的专业化改革取向提供了作证。英美等发达国家高校经费收支数量与项目庞大。充裕的经费来源为高校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同时也给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无论是公立高校还是私立高校,为提高资金利用的透明度及资金利用效率,它们采取公开年度财务收支明细的形式监督高校财务经费收支管理。学校大多数是通过发布年度财政报告公开学校收支,其中详细的阐述了经费收支的监管及明细。以澳大利亚堪培拉TAFE年度财务报告为例,其内容主要包括运行报表、余额表、权益变更报表、资金流报表、拨款报表及附录,其中各部分是由高校负责财务的行政主管负责监制,并由责任人发布责任声明。其年度财务报告体现出的主要特征是公开、透明、科学、专业。其财务报告的专业化水平及财务收支与高校运行情况相结合的财务报告的撰写方式表明其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与高校系统管理实现了整合,在强调利益核算基础上,不断拓展为利益协调提供管理决策依据的管理能力。综合来说,国外高校财务管理中的诸多实践为我国高校财务管理改革,高校总会计师设置提供了一定的实践参考。
二、高校设置总会计师的建议
(1)明确高校总会计师的职责。总会计师既是行政领导成员,又是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校(院)长负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与经济核算。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既是高校的管理者又是财务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总会计师不仅要熟悉会计工作流程,而且要了解高校管理活动、管理对象的特殊性。综合来说,高校总会计师的职责应包括执行经费预算与决算,结合高校运行实际情况起草并执行年度财务计划及财务报告,监督经费收支管理活动,加强部门员工的引导、教育及员工培训,并为领导班子决策提供财务运行状况的依据。
(2)完善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高校设置总会计师是加强高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契机。高校需要围绕总会计师的任免、职责权限及监督等方面,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出台高校总会计师制度。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应围绕总会计师在提升高校财务管理的科学性、专业化,运行效率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同时,制度建设应强调总会计师在参与高校重大宏观决策中的职责和权限。高校总会计师要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保障学校财务收支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依据,达到资金利用的最佳效率。
(3)坚持公开选拔与内部挖潜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诚然,国家有关法律已经系统规定了高校总会计师的任命,但其任命程序仍然需要高校与任免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从目前来看,我国教育相关主管部门已经着手部分部属和省属高校总会计师的遴选及任命,并以公开招聘形式进行遴选。但是,不同类型的高校应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有步骤的开展总会计师的选择与任命。高校总会计师担负着高校经费收支有关的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及高校决策等多方面的任务,因此,不仅仅要熟悉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要求,高校财务环境,还要对所任职高校的运行状况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因此,高校总会计师任命的主管部门通过公开选拔与内部挖潜的方式有利于总会计师选择与安排的针对性。
(4)完善监管机制,进行高校财务管理改革。高校及总会计师主管部门应设置考核机制及监督机制,加强对总会计师权力行使的监管。高校内部可以通过民主参与,公开财务年度报告等形式监管总会计师的管理活动及工作绩效。总会计师主管部门通过实地调研,汇报材料等了解总会计师的工作绩效及工作成就,并通过学校反馈信息了解总会计师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主管部门应着手建立总会计师的培训及再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总会计师的专业化水天津职称平,促进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职业化发展。
作者:王超辉 单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