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社会的传媒形式和舆论平台正发生着变化,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化的新媒体时代,网络作为新兴的传媒,已经成为反映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作为具有查办职务犯罪职能的检察机关,自然成为了网络舆情关注度较高的部门,反贪工作方面的相关网络舆情呈现出增长的趋势。文章从一名反贪检察人员的角度,对当前网络舆情的特点、应对舆情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处理应对反贪工作中的舆情进行简单分析,以期对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检察机关;网络舆情;反贪;应对
近年来,网络上关于反腐的热点话题此起彼伏,涉腐舆情大量存在,网民在互联网上发表对检察机关反贪案件的相关言论,对检察工作产生极大影响,有些夸大其词和过分渲染的言论甚至危及到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损害了检察形象。面对具有极强号召力的网络舆情,检察机关应当且必须做出回应。但网络舆情是新生事物,检察机关在应对方面显然缺乏相应的经验,所以,这已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不可回避的严峻挑战和需要深入研究的崭新课题,即如何做好当前反贪案件的舆情处置及应对工作,最终以法服人、以理服众,在网民面前赢得舆情博弈的胜利,充分发挥出网络在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一、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方面的网络舆情概况和特点
网络舆情就是公众通过网络表达的、在网上传播的各种态度、观点、意见和情绪的总和。与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相关的网络舆情情况,具体是指网民围绕涉及检察机关反贪案件工作的事件、侦查行为、案情的发展和变化等方面,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形成传播,民众通过网络表达对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及形象产生影响,进而形成有一定倾向性的意见汇总。一般来说,这种倾向性意见多是网络上的负面新闻或不利言论。笔者认为,正面舆论有利于社会稳定、民众信服;某些负面的舆论则可能会对检察机关办理反贪案件工作产生干扰及不利影响。目前涉及网络舆情的主要来源有微博、博客、论坛、贴吧等。这些媒介比传统媒体具有更大的优势,表达快捷、信息多元,互动性强,决定了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1.舆情的对象具有特定性。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的网络舆情关注点是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人员或者与反贪案件相关的司法行为,包括检察机关对某一受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是否立案、侦查,或者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提起公诉等等。2.网民对检察机关的反贪案件信息敏感度相比于一般舆情信息要高。这是由检察机关本身的特殊地位和性质决定的。在我国,检察机关具有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职能,同时还担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在如今严峻的反腐形势下,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型的犯罪案件比一般的案件更容易引起人民群众的关注。3.负面舆情的破坏性极大,且影响深远。网络舆情对人们的认识和评价会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它的影响力不可忽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的正确看法,反贪工作的舆情危机会引发百姓与检察干警的冲突,一旦负面舆情多了,久而久之就会逐渐降低网民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况且,由于反贪工作对象的特殊性,这方面的舆情会被关注较长时间,即使是处理应对之后可能仍会持续一阵,影响力较大。
二、当前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中应对网络舆情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上对反贪方面的网络舆情不够重视。从实际工作中网络舆情处理情况来看,各地检察机关应对反贪工作网络舆情的重视度和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检察机关还没有意识到网络作为新媒体已成为时代主流,不去了解网络舆情的传播特点和影响力,对网络舆情并不关注,有些事件的网络舆论本来可以做到提前预防、抢占先机,但却变得比较被动,没有提前研判分析,问题出现后也没有较好的应对方案,导致了小问题转变为大热门大焦点。消极应对、回避网络舆情,只能造成检察机关在网络舆论上的被动,引发网民的各种猜忌。2.没有建立有效的反贪工作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目前检察机关关于网络舆情监控的重点仍集中在收集环节,还没有统一的应对工作机制,而反贪工作具有特殊性,其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应较普通案件舆情更加详尽细致。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反贪工作,有些案件可能直接关系着人民利益,但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去做反贪案件舆情方面的分析研判,遇到舆情危机不能够适时果断地作出处理,不知道如何与网络媒体打交道来引导舆情走向、化解矛盾的现象大量存在着,亟需尽快形成系统的处置机制。3.缺乏处理反贪工作网络舆情问题的技巧,方法不够得当。有些检察机关在办理反贪案件时只是一心扑在案件工作上,而当出现网络舆情时,并不知道该如何去和网络媒体沟通,没有及时反映、有效应对重大网络舆情的能力,水平较弱。有的消极回避、不主动处理;有的处理不及时,错失与网民交流的最好处置时机;有的态度不端正,与网民针锋相对,发生严重冲突。这些情况都是处理网络舆情的错误方法,会引发群众的不满,导致事态扩大升级。4.反贪网络舆情工作上缺乏人员和设备的有力保障。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很多检察机关在应对反贪网络舆情工作上也就没有给予相应的人员和物质设备,没有配备专业化和高素质的网络舆情人员,则可能会导致网络舆情无法掌握或者掌握的不及时,出现具体舆情工作无人管或者不及时管的现象,系统建设和设备平台投入不足,只靠人工搜索监测收集,则不能保障网络舆情的及时全面,时间上的落后就会直接导致处置网络舆情工作的被动。
三、提升检察机关应对反贪工作网络舆情能力的对策
1.提高认识,强化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的网络舆情意识。应对反贪工作网络舆情是一项复杂度和敏感度极高的工作,正确地应对可以使事态发展有利于大局,而引导失误则会陷入被动局面,使检察机关的反贪工作无法健康地发展。故从事反贪工作的检察干警应该更新意识,牢固树立起网络舆论的引导意识,提高对网络舆情的重视度,自觉增强防范与处置舆情危机的意识,让网络舆论引导意识伴随在反贪工作的整个过程中,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反贪工作的总体安排内,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形成应对反贪工作网络舆情的正确观念。2.建立健全机制,科学研判,从容应对反贪网络舆情。检察院反贪部门应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将侦查反贪案件工作与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积极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的各项机制,做到准确分析从容应对。对可能出现的不利舆情做好预防工作,对有倾向性的网络舆情及时应对,使网络舆情的工作贯穿于反贪办案工作的始终。一是建立健全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机制,联系新闻媒体等部门,沟通好网络舆情信息方面的工作,取得其支持理解,发挥新闻部门的优势,共同分析研判舆情,确保在舆情处置工作上步调一致。二是建立健全舆情把握及报告机制,由专门人员负责,对关系到本院反贪案件方面的网络舆情出现后,及时掌握,分析上报相关部门,迅速有力地应对。三是建立健全反贪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机制。由专门人员对涉及检察机关反贪工作舆情进行搜集汇总、登记,关注网络舆情的走向发展,并分析研判网络舆情的重大程度,分出各种等级,提出处理意见,形成定期的分析报告,使反贪案件舆情应急处置做到及时发现、高效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3.加强应对反贪工作网络舆情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处置能力。一是成立应对反贪网络舆情工作小组,由反贪局领导直接任组长负责,指定专门的反贪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具体开展反贪工作的网络舆情监测、评估及应对,形成调查意见,充分发挥小组的协调作用。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转变反贪侦查员的思维,不断提高干警对网络舆情的关注度,学习传媒知识和网络语言,学会如何与媒体打交道,及时总结经验,提升反贪队伍对网络舆情工作应对的意识和技能。4.强化反贪工作网络舆论宣传力度,提升应对舆情技巧。通过检察机关的网站及检察官方微博、检察官方公众号的形式对检察机关反腐工作适当宣传,普及对检察机关反贪工作职能的认识。在处理反贪网络舆情事件中,可以建立网上答疑的机制,开辟检察论坛或者官方电子邮箱,让群众可以将信息和质疑通过这种形式反馈过来,在不泄密的情况下用平和的态度进行答复和解释,注重答疑技巧,积极地引导舆论,做到依照法律并以理服人,尽量使负面信息不扩散,降低负面影响。总之,反贪工作的网络舆情处置是一项全新、紧迫而又艰巨的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如何与社会沟通的重要任务之一,需要检察机关干警的共同参与,多个部门的帮助配合,更需要检察机关自身建立健全各项舆情机制,强化应对网络舆情的专业能力,树立好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的良好形象。
作者:吴雪君 单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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