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地保护
1.1概念
“原地保护,修旧如旧”是《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首要原则,要求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应尽可能减少干预,保护现存实物原状和历史信息,坚持贯彻“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及环境整治等[2]。该保护模式是指在原地对古迹进行必要的保护、修缮,恢复结构的稳定状态,增加必要的加固结构,修补损坏的构件,添配缺失的部分等。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聚落内整体保护及古建筑个体均较好的情况[3]。目前,在对文物古迹实施原地保护的过程中,将其内部结构适当改造,使其具有或适应新时代下的新功能——即功能置换,实现古建筑的再利用,属于较低程度的旅游开发。
1.2实例应用
自2010年“百村千幢”工程实施以来,完成了《唐模村综合整治与复兴规划》编制,完成了村庄环境、道路、水系整治工作。并对村中非徽派建筑实施改造,完成了相关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工作,结合中法合作唐模乡村旅游综合开发项目,逐步将唐模村打造成艺术创作型古村落及国家4A景区。古村落中的继善堂、尚义堂、许氏宗祠、许承尧故居等徽州古建筑实施了原地保护,涉及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四个方面。对于现状保存良好的古建筑,针对其有隐患的主要承重部分实行连续监测,记录存档;根据结构变形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政策与规定制定保养方案。对于部分构件与结构受损的古建筑,则在保持其原有传统建筑结构、构造与装饰特征的前提下,为防止建筑继续受到损伤而采取必要的加固与修复措施。在不改变其原有结构、不增添任何新增构件、保持现状的前提下进行修整维护,主要内容包括:加固受力结构,归整坍塌、缺失及错乱的构件,修补残损部分,清除后期无价值添加物等。对于受损情况较严重的古建筑,则采取恢复整体结构稳定性,增加必要结构加固构件,修补损坏构件,添配缺失部分等重点修复措施。例如唐模村中许氏宗祠初建于清嘉庆年间,原有三进七开间,气势雄伟。由于前面二进在太平天国年间毁于战火,现仅存最后一进(图2为经过原地保护修复后的最后一进建筑的内部结构)。
2异地保护
2.1概念
异地保护是针对无法在原址进行保留、保护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重大影响或代表性较强的古建筑所采用的一种保护模式。在不改变原古建筑外形和构造的前提下,依照原样搬迁至与原先环境相似,甚至更适宜的新地块进行专门性或集中性迁建的一种保护模式。这种保护模式是对古建筑原地保护模式的一种补充和创新。从古民居与其生存的整体环境协调性来看,原地保护无疑是最理想的模式。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恰当的异地搬迁比原址修复更有利于保护。例如,当传统聚落的整体风貌已经遭到破坏,单体建筑很难与周边环境协调;或者由于某些重要的古建筑位于地质灾害点,必须迁出;或者由于众多受到严重损毁的古建筑散落在不同聚落中,其损毁程度相当严重以至于很难修复,只有收集其残留建筑构件与材料进行异地重建。因此,不难看出,异地保护是将不适合原地保护的古建筑进行异地搬迁、重建的一种保护模式,在力保古建筑原真性的基础上,进行适宜的旅游开发和利用。同时,在保持原有徽州建筑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内部功能发生改变,建筑品质得到提升[3]。
2.2实例应用
黄山市五福养生会所,是“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实施项目之一,通过创新古建筑的保护方式,适度改造,使古民居焕发出新的活力。休宁县内有大量徽州民居等古建筑因自身及周边环境的变化,致使难以在原址实施保护;同时,县内也存在大量无法修复的残败古民居,村民纷纷随意拆毁、变卖。经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异地迁移和保护。该项目严格按照古建筑保护要求,聘请地方专业古建施工队伍,尽量使用原有构件与材料,对古建筑首先进行构件编号与拆分;重新择址,再进行重新组装、结构加固、构建维修和整体修复等工作,以确保建筑的外部原状、原态、原貌和空间组合方式等都不被改变。经过百年的风雨侵蚀,古建筑的修复与再利用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借用现代科技的力量来加以改造,特别在防腐、防霉、防虫、防火、采光、保温等方面。五福会所以半透明有机玻璃覆盖传统天井,设计电动装置,控制天井的启闭,在保证通风的前提下又满足保温需要(图3)。天井处雨水采用专用雨水管收集排入暗沟。另外增加建筑的采光窗,满足室内采光、通风需求;设置防水卫生间;对房顶、墙体采取防水、保温措施等,以满足现代高档会所的基础设施要求。秀里影视城是黄山市首个“古村落版”影视村,从2009年3月起,将黟县各地包括宏村、碧阳镇、美溪乡等23幢破损和濒临倒塌的古民居进行异地搬迁、重建、修复,依托宏村镇秀里村原有的依山傍水、优美生态环境与自然景观,建成了徽派老街、水口园林和水街,还有古道、古楼、古廊桥、茶馆、当铺、钱庄等。还原明清时期徽州地区寻常百姓的生产、生活场景,有效保护地方古建筑,展示和传承徽文化(图4)。体现出徽州传统古建筑的精髓不仅在于建筑其本身,更在于其与周围青山绿水的相得益彰。由此不难看出,徽州建筑离开了孕育其生长的自然生态环境、地理人文环境而孤立地进行异地重建,其蕴含的人文、历史价值以及原有的精气神自然就消亡了,更无法呈现其应有的审美价值。
3恢复重建
3.1概念
恢复重建是基于古建筑早期的数据记录、历史记载和可靠的形象资料等,通过技术还原手段将一些遭到严重破坏或消失的重要古建筑重新复活。《中国文物保护准则》依据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原则《威尼斯宪章》精神,在第25条中规定已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文保单位中已不存在的少量建筑,如有特殊需要,经特殊批准,参照确凿依据,经充分论证,依法按程序报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原址重建[2]。从以上原则可以看出,对于相关国际准则,需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和文化背景灵活运用。由于我国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古建筑本身具有相当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特殊纪念功能、地方特色代表或在公众心目中有较深印象等,虽部分主体建筑遭到严重破坏或已不存在,但局部附属建筑、原址所在环境和用地保存完整。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在充分调研、掌握复建资料的前提下,恢复重建,还原当时建筑场景,再现中国传统文化,因而对中国的文物古建筑修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4]。
3.2实例应用
徽州府是中国四大古城之一的徽州古城歙县府衙,是古徽州府政治中心。始建于公元888年,历经数次扩建,到明代中期古徽州鼎盛时期的弘治年间已“规模宏敞、气势雄正、聿成伟观”。弘治年间是府衙格局最完整、规划最恢宏的历史时期,因而在建筑、史学界素有“徽州故宫”之称,具有很高历史文化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徽州府衙位于今天的歙县城区的核心地带,是《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之一。恢复重建后的建筑群与歙县古城内东谯楼和历史街区形成一体,再现了明代徽州古城旧貌,恢复塑造了传统的文化空间(图5)。该恢复工程按照古徽州当时经济鼎盛时期的弘治年间府衙格局和形制为设计依据,在保留原有古建筑遗存的基础上,依据明弘治《徽州府志》所载《府治公廨图》和《歙县志》等资料及建设部相关古建筑修缮原则,编制府衙建筑群修复工程技术导则。按照原样恢复或部分重建的原则,在中轴线上依次布局主要建筑。建筑结构复杂,构件种类繁多,利用计算机辅助施工管理和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同时,应用现代技术于传统古建筑的恢复重建,在尽量保留历史信息的前提下,克服传统木结构建筑不足之处。例如,对木材进行烘干、防虫、防腐、防渗漏和防火等现代特殊技术处理;木工雕刻采用机械设备辅助施工,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4虚拟保护
4.1概念
虚拟保护即数字化保护,是通过对徽州古建筑进行数据记录的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构建的全新保护理念与方式。该保护模式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而即时展开,既是对徽州古建筑历史、文化信息保存的重要手段,也是对以上几种实体保护模式的重要补充。另外,在虚拟的仿真建筑环境中,可以对古建筑及建筑群开展多种保护模式的评估,既快速准确又有效避免了对古建筑实体的损伤;为古建筑的修复、重建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因此逐步体现出在古建筑保护领域的应用价值和潜力。在古建筑的保护过程中,将传统木建筑营造、修建等施工技术与现代计算机的数字化技术结合,在其展示、修复和复原等环节更加科学有效,符合当今信息化时代要求和特点。不仅使古建筑的保护更趋科学性,也实现了该领域的多学科交叉。通过历史文化遗产的虚拟保存、信息再现以及古建筑的可视化等技术手段,为各类专家和普通用户提供新的研究平台与观摩途径。
4.2实例应用
安徽建筑大学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研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的“徽州古建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以徽州古建筑的空间和属性这两种信息源为基础,而建立的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该数据库内容包括实地测绘的徽州古建筑平、立、剖面图、构件大样图,以及构建出的古建筑实体表面三维模型等空间数据和古建筑的属性信息,包括建筑尺寸、材质、结构形式、构件类型及相关历史背景、图片、影像资料、文献研究等(图6)。通过录入古建筑的地理位置、GPS坐标、建造年代、建筑规模、面积、类别、形制、主要建筑构件组成等相关属性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如文献资料、历史、文化等;借助于该数据库系统,实现古建筑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的收集、查询、管理与使用。属性信息查询包括古建筑分布与聚落形态、建筑属性查询、相关文史资料查询等功能。空间信息查询包括三维建筑模型检索、GPS坐标查询、建筑构成的立面和剖面查询、建筑构件大样查询与图形显示等。该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为徽州古建筑及传统聚落的保护和研究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准确的数字档案。用数字记录的方法为徽州古建筑保护提供检测和修复依据,并能够依据储存的数据重建即将完全坍塌毁坏的或已经不存在的历史遗迹,重现原貌。同时,在数据库建立的基础上,运用GIS(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地理信息系统)、RS(RemoteSensing遥感技术)、VR(虚拟现实)等技术,实现海量数据与图形、图像关联及后期处理,构建徽州传统聚落与建筑的特征元素的参数化模型,建立徽州传统聚落与建筑的特征元素数据库及虚拟营造系统,虚拟重现典型徽州古建筑的营造过程与营造工艺。在此基础上,建立古建复原结构、构造等诸多评估体系,为古建筑提供全方面保护服务,真正实现徽州古建筑的数字化虚拟保护与利用。另外,在古建筑数据库的基础上还可以实现虚拟现实(VR,VirtualReality)技术,建立虚拟建筑场景与环境,即利用电脑模拟产生一个三维空间的虚拟世界,让用户在虚拟世界进行体验和交互作用。例如,虚拟漫游就是利用计算机虚拟现实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将多个场景串联起来配以缩略图、地图导航、场景说明文字等多媒体表现手段来实现的模拟仿真环境,使游客足不出户地游历世界各地名胜和风光。宏村实景漫游系统,就是利用三维投影和智能控制平台真实再现宏村整体风貌,使观赏者体验到前所未有的真实感、沉浸感、时空感和互动感(图7)。
5结语
古建筑与传统聚落具有原创性和不可再生性,有着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保护中国古建筑、发展地方旅游的关键资源。古建筑保护是通过采取相关技术和管理措施,修缮自然、人为因素造成的损伤,制止继续破坏;其目的是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因此,对于徽州古建筑保护模式和应用研究意义不仅在于保存古建筑本身,更重要的是发挥社会价值作用,即潜在的研究、教育、商业、文化、经济等价值作用。国内外学者越来越注重对古民居保护的研究,并且意识到,对于古建筑的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保护这一层面,更要合理利用,以利用促保护,以保护带利用,实现古建筑保护与旅游利用的双赢。在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这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树立发展观,将古建筑的保护与乡村建设共同发展,使古建筑既保持其历史真实性,又保持生机与活力;实现对古建筑、历史文物的单纯保护到保用结合的转变,将静态保护逐步过渡为动态保护。促进地方乡村旅游业及第三产业发展,形成古建筑、古村落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性循环态势,更好地为营造农村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作者:季文媚 牛婷婷 单位:安徽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