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老戏的人都知道,旧时犯人收监前,狱吏总要对其施以棒打,少则三五棒多则几十棒。狱吏们这样做,是想杀杀罪犯的威风,使之以后低眉垂眼。和尚兼乞丐朱元璋坐上金銮殿后,也学到了这一手,不过,朱皇帝的“杀威棒”打的不是弱势的犯人,而是前朝牛气兮兮的富家,用的也不是白花花的木棒,而是更具杀伤力的命令、冤案。
遇了战乱,富人总是最先逃走的,富人坐得起高铁,搭得起豪华游轮,住得起星级宾馆,他们在乎性命却不计较金钱。元末也是如此。战争打完了,逃难的人自然想到要回来。这很好理解,富人都有巨额财产,逃难可以带走金钱珠宝,但带不走豪宅良田。与其他朝代不同,明初的富人历尽千艰万难回到家乡,发现自己的土地已被穷人们耕种了,怎么要也要不回来。向地方官员告状,地方官员答复说:皇帝陛下已在洪武元年(1368年)下令:“各处地主,过去因为兵荒马乱抛下田土,已经被别人耕种了的,这块地的产权归现在的耕种者所有。”不得已,这些富人只好跟以前的穷人一样上山开荒,以养活一家老少。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富人都傻傻地逃向外地,他们有的比较机智,既避了战乱,又保住了家业。对付这种富人,朱元璋也有招术,他“徙富室以实京师”,也就是将江南大量富豪之家迁到首都应天,一夜之间使小小的应天成为人口超过百万的特大城市。为了防止富人逃回,朱元璋制定了禁止逃亡令,一经查获严惩不贷。将富户统一迁到京城的办法,有点类似于将水稻田里的禾苗拔出扔到旱地上,命大的或许尚可再度成活,命小的自然只能渐渐枯萎。
朱元璋喜欢制造冤案,制造冤案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打击政敌,树立个人威信;二是找个罪状将某些富人罗织进去,以便“合法”地抄没这些人的财产。明初,朱元璋制造了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蓝玉案四大冤案,唆使民众诬陷地主们藏有贪官寄存的赃款,将江南大量地主的财产抄得塘干鱼净。《明史》记载:郭桓案“核查赃款所寄放的人家,遍及天下,民众中中等以上富裕的人家大抵皆破。”在胡、蓝党案中,江南有点名气的地主几乎都受到株连,光是吴家一县,遭遇抄没的就“不下千家”,“尽洗富土之民,而夷其室庐。”朱元璋只顾数从富豪家抄来的银子,从来没有考虑过如此做道不道德,是否符合起码的政治伦理。
朱元璋没有读过多少书,但他心思活络得很,绝非笨人,他之所以要这样干,与其身世有关。至正四年(1344年),淮河两岸大旱,朱元璋的父亲朱五四在饥寒交迫中死去,无地安葬,朱元璋与其二哥乞求父亲租佃其地多年的地主刘德给点荒地,兄弟两人原以为刘德会发点怜悯心,不料此人不但不给地,还将他们兄弟俩痛骂一顿赶了出来。父亲死后,朱元璋在好心的汪大娘介绍下做了村头皇觉寺的和尚,然而,只当了50天和尚,寺庙里也揭不开锅,主持的老和尚叫大家自谋生路。年少的朱元璋能干什么呢?他只得四处流浪,乞讨为生,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三年,直到他参加红巾军起义才有所改变。艰辛生活锻造了朱元璋一生的两种性格,一是仇富,一是怜贫。
农民是天底下最弱势的人,他们上要受老天欺负,无论在田土上付出多少,水旱一来,一切白搭;中要受皇帝和各级官吏压榨,随意加税便是这种压榨的具体反映;下要受恶霸大户的掠夺,种一年田交了东家的租子,自己连汤都只能喝稀的,遇到灾荒年头第一个没饭吃的就是农民。因此,自古以来,农民就有“等贵贱,均负富”的思想,陈胜、吴广如此,钟胜、杨么如此,朱元璋亦是如此。做上皇帝后,朱元璋一方面挖空心思“劫富”,另一方面也想方设法“济贫”,下令富人不得追索流亡时被穷人耕种的田土和他后来的下诏减轻农民赋税、通过立法鼓励农民将贪墨小吏解送京师,都是这种“济贫”思维的缩影。
当然,从根本上说,朱元璋向富人一次次施以“杀威棒”,剥夺他们的财产,还是为了维持朱家王朝的长治久安。作为一个有着辛酸的底层经历的前农民,朱元璋懂得一个道理:贫富悬殊、社会不公会造就大量的流民。这些流民饥了找不到一顿饭吃,寒了买不起一件薄衣,一觉睡下去,不知能否看到明天的太阳,命不值钱,有人一搅和,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本人就是一个例子。而流民得到了土地,有了谋生的根本,加上他老朱的“劫富”之术带来的一定程度的财富平均,这些人就会变得安分守己。何况,打江山不只是用于自己坐的,还要让子孙也有机会坐,穷人没了钱就没了命,富人少点钱照样可以过日子,就算他们过不下去,富人总体人数不是太多,造反也弄不出太大的声响。
只是历史告诉了我们:朱元璋式的不分青红皂白的劫富“杀威棒”,虽然可以赢得暂时的社会稳定,却会给后人留下一地难扫的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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