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集团现行薪酬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
1、薪酬结构不统一。由于C集团是由原来的大型化工企业和煤炭企业按照资产重组整合而成的新公司,其化工企业仍然执行原来的“岗位+技能+效益”工资制度,煤炭企业执行的是“岗位(职务)+计时(计件)+效益”工资制度,贸易企业执行的是“基本工资+提成+奖励”工资制度,机关人员执行的是“职务级别+绩效+其他激励”等工资制度,集团在对所属各单位的薪酬进行管控时,虽可以管控到总额,但无法做到事中监控和深入剖析。
2、薪资项目不规范。经调研汇集,C集团下属各单位现使用的薪资项目多达396个,原因是大多数煤矿企业均成立于建国初期,仍习惯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工资发放项目,尤为突出的是津贴补贴类项目繁多,比如知识分子补贴、肉食补贴、书报洗理费等;同时,同一个薪资内容在各个单位的称呼各异,薪资项目名称参差不齐,比如同是“年功工资”的称呼就各不相同,有称呼“年资工资”、“工龄工资”、“工龄补贴”、“年资津贴”等。
3、对所属企业的绩效考核办法没有分类设计。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出台了国有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办法,C集团依照此规定,也对所属各二级单位统一制定了一套针对所有企业管理者的薪酬管理和考核办法,以充分调动所属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真正做到职责明确,考核有据,激励充分,约束严明。其中:基本年薪=集团在岗职工平均工资×M×R,M为基本年薪调节系数,由集团根据当年集团发展水平和生产经营情况确定;R值为基本年薪等次系数,由集团根据各所属单位考核年度的经营总资产规模综合确定。绩效年薪=基本年薪×N×绩效考核得分/100,N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由集团根据当年集团发展水平和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由于C集团所属各二级单位的行业跨度较大,企业之间规模档次差距较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设计绩效考核办法时没有进行区别分类,用“一刀切”的方式进行考核,导致考核结果与企业实际状况不符,存在较大分歧。
4、对所属企业的绩效考核指标不科学。企业管理者薪酬水平既要与经营责任和经营风险相适应,更要与经营绩效挂钩,其绩效考核得分以集团与所属二级单位当年签订的绩效合同为依据,其中一级考核指标和权重为:利润总额(15%);净资产收益率(15%);销售收入(15%);工业增加值(10%);资产负债率(10%);销售回款率(5%);重大项目建设管理(5%);安全责任目标(10%);节能减排(5%);制度执行(5%);稳定工作(5%)。由于没有进行分类设计,用“一刀切”的方式进行考核,往往是规模较小单位的绩效考核得分偏低,而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即便经济效益一般,考核也能得高分;相反,部分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利润指标很高,企业成长性也较好,而绩效考核得分却很低,考核结果不客观。
5、对企业管理者的特殊激励政策不配套。企业管理者在完成当期工作目标后,若出现当期或任期经营业绩完成较好,资本运营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转方式调结构或产品升级方面成效显著,节能减排工作切实有效等情况时,还应该配套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以进一步促进企业管理者勇担重任,管理创新,为企业的中长期作出可持续发展的突出贡献。由于上级对省属企业管理者的中长期激励政策存在很多壁垒和可操作性,因而所提出的管理层持股、增值奖股、期股(权)或分红权激励等政策,在国有企业内往往无法落实。
6、监督执行不到位。由于C集团企业规模较大,下属分子公司众多,集团公司的定位为战略管控型,所以集团对所属单位的日常薪酬管控主要以工资总额数为管控方式。集团所能及时掌握的薪酬信息除了工资总额数,人均工资水平增长或下降幅度等外,便无法进行数据深层分析和数据挖掘,比如无法对引起工资总额变动的原因,人均工资水平变动的合理性,薪资水平区间分布趋势,分配是否科学,人员流动是否正常等进行有效监督。
二、薪酬制度体系优化的原则
1、化繁为简,规范统一。对现有的薪酬结构进行认真梳理,将不合理的薪酬结构分门别类进行规范,对不规范的薪资项目清理统一。
2、科学分类,一企一策。按主营业务或资产占比摸清所属单位的行业分类,针对不同性质的行业制定不同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3、实行激励与约束、奖励与奉献相统一。按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企业管理者薪酬水平既要同经营责任和经营风险相适应,更要与经营绩效贡献挂钩。
4、完善配套激励。按绩效考核激励与其他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实施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5、制定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企业管理者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与社会及市场调节相适应,促进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三、薪酬制度体系优化重点
第一,通过调研,将C集团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科学分类,共分成六类,即高层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技术技能人员、设计开发人员、销售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第二,高层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其绩效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考核;中层管理人员采用准年薪制,与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按系数直接挂钩考核;职能部门管理人员采用结构工资制;技术技能人员采用计件工资制;设计开发人员采用职能工资制;销售人员采用佣金制;后勤服务人员采用固定工资制。第三,将集团的薪酬结构进行统一。薪酬结构统一规范为三大类别,即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奖励及激励。编制全集团的规范薪资目录使用手册,对薪资项目进行统一编号和注解,并明确各薪资项目的归类和隶属层级关系,集团可实现分类分层统计汇总分析。第四,按照“一企一策,分门别类,什么重要,权重体现”的绩效考核制定原则,分别制定出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将C集团所属各二级单位分别划分为:化工原料生产单位、煤炭采掘单位、深加工制造单位、冶金制造单位、火力发电单位、机械装备制造单位、科研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辅助生产单位、物流运输单位、贸易单位、后勤服务单位。第五,各单位的考核指标和考核重点均不一样,通用的基本考核指标有: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增长率、现金综合指数等,但通用指标在各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中所占权重均不一样。个性指标按各单位的类别划分,单独制定,比如生产单位侧重于考核生产成本、产品合格率;贸易单位侧重于货款回收率,资金周转率;辅助生产单位侧重于及时响应,以及解决处理故障的时效性;科研单位侧重于专利申请,新产品开发,项目成果转化等,并在考核指标中增加对标考核项,与国内同类型企业排名前五的企业进行对比考核,体现向行业优秀企业靠齐,拉近差距。修订后的※※※生产科研所绩效考核表样式如表1所示。第六,对年度或任期内经营业绩特别突出、对企业或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企业管理者在发放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外给予一次性特别奖励和激励。企业资本运营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或获得国家专利、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发明奖等奖励;或任期考核结果为A级且在该任期中年度考核获得三个A级或两个A级和一个B级的,集团将给予一次性特别奖励。对延伸产业链,引进先进技术或高级人才促进转型升级的企业,集团将给予分红权收益奖励。第七,C集团对所属单位的薪资管控不再局限于总额管控,而应向运营管控延伸,利用集团现已实施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e_HR)手段,将薪资数据时时进行监控,实现渗透式查询,并分析出薪资数据的波动原因,分配是否合理,经济期刊是否围绕集团指标在执行考核等,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到所属单位管理者的绩效考核指标中,严格执行考核。
作者:李良 单位: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