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人员要充分认识国家设立纪念日缅怀烈士的重大意义
(一)设立烈士纪念日是各国通用做法
长期以来,包括美国等发达国度在内的很多国家都有纪念烈士的固定仪式,多数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设立国家级烈士纪念日,还有不少国家把纪念日同时列为全国民众的法定假日。如印度将1月30日设为烈士节,加拿大将3月3日设为烈士纪念日,俄罗斯将5月9日设为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美国将每年5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设为阵亡将士纪念日,缅甸将7月19日设为烈士节。以上国家政府、元首和民众每年都要在本国法定纪念日举行隆重的公祭仪式,缅怀本国英雄,告慰先烈,激励后人。
(二)设立烈士纪念日体现了人民呼声、彰显了国家意志
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有无数英雄为了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的幸福献出了宝贵生命。他们是国家的功臣、人民的骄傲,是中华民族的精英,他们不应被风雨岁月漂白,更不应该被后人所遗忘。时下,有不少地方复古思想严重,不惜劳民伤财祭奠一些人文祖先,甚至搞封建迷信活动,而与此同时,有的烈士陵园年久失修,有的被出租经营,革命先烈没有得到应有的、合适的纪念。近年来,部分群众呼吁国家应遵照国际做法设立烈士纪念日,更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早已提出了设立纪念日的议案。可见,国家褒扬先烈,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烈士纪念日,是民心所向,也是铭记历史、铸造国魂、警示和教育国民的重要形式。
(三)设立烈士纪念日有利于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动力
在各个时期涌现出的革命烈士,普遍具有为实现民族解放抛头颅洒热血、勇于献身的革命精神,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社会长治久安而前赴后继、勇往直前的英雄主义精神,为了人民生活富裕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奉献精神,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广大发扬。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在烈士纪念日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可以让干部群众通过缅怀革命先烈接受思想上的洗礼,继承先烈遗志,弘扬革命精神,从而有利于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有利于形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档案人员要切实认清弘扬革命烈士精神的重要使命和责任
(一)档案馆(室)在烈士档案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各级、各地档案馆在搜集、保护烈士档案资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不少档案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有的档案部门在烈士档案建设上总体协调、指导不够到位,过多依靠当地民政部门来建设和管理烈士档案。二是由于烈士陵园、纪念馆基础设施条件参差不齐,存在烈士档案管理不规范现象,甚至一些珍贵资料损毁丢失。三是不少档案馆尚未建立专门烈士档案,相关资料零散,少数珍贵资料仍然遗存社会和民间。四是烈士档案深藏不露,开发利用不够,尚未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有关人员对烈士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工作主动性;另一方面,现存烈士档案归属不同,档案部门不便统一管理。由此可见,档案部门在建设革命烈士档案、弘扬烈士精神方面任重道远,但使命光荣,意义重大,更重要的是可以大有作为。
(二)利用烈士档案宣扬革命精神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档案记载着人类社会文明的一切成果,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历史记录,档案部门则是保护、展示革命烈士丰功伟绩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主要阵地。无论是鉴于档案部门的职责,还是烈士档案保管现状,档案人必须服从并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大局,更好地发挥档案在烈士革命精神方面存凭、留史、育人的作用。[1]全体档案工作者务必高度重视烈士档案建设,加大烈士档案的搜集整理和开发保护力度,不断丰富红色资源,增强烈士档案教育功能,创新教育手段,让全社会真正从档案中受到教育和启迪,提高全民族的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
三、切实建好管好用好烈士档案
(一)科学统筹烈士档案建设
档案部门作为各类档案的主管部门,对当地烈士档案建设应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建立起烈士档案专项管理制度,并实行单位责任制,确保建好、管好、用好烈士档案。一是尽可能地将烈士档案管理纳入档案系统综合管理范围,进行集中统一保管,这是最理想的管理方式。二是无法对烈士档案实行统一保管的,也在档案部门统一规范下,对民政部门、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烈士所在单位进行档案监督和指导,确保烈士档案完整收集,规范入档,规范管理。既使烈士档案在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档案部门应该保存归档目录,重要档案留有副本,或予以复制。对于不具备保存档案条件的,应该协调、督促其改善保管设施,对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应协商收归档案馆保管,确保对烈士档案进行有效保护。同时,根据工作安排定期对有关单位进行专业抽查,及时掌握烈士档案的归档情况。三是及时收集新时期各类烈士的英雄事迹材料,包括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抢救国家财产、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而牺牲,牺牲后被授予各类荣誉称号的革命烈士,其档案资料纳入档案部门集中保管。
(二)深度挖掘烈士档案资源
利用烈士档案为爱国主义教育服务,必须首先全面掌握当地烈士档案资料信息。档案部门要以设立烈士纪念日为契机,加强与民政部门协同,集中开展烈士档案资料检查调研。一要全面掌握民政部门、档案部门现存的各类烈士档案资料,进行分类鉴别、整理和修复。二要深入群众搜集仍在民间的烈士资料。通过走访烈士遗属、亲友和所在单位,更深入地了解掌握烈士事迹,搜集散落在民间的珍贵资料,主要包括烈士照片、影像、奖章和日记、笔记、书信、书画作品,以及烈士生前使用过的代表性物品等等。对捐赠烈士资料者应颁发荣誉证书,而且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价值较高的要视情给予一定的奖励。如烈士遗物所有者不愿捐赠,可采取档案资料复制或代管的方式,对于具有标志性、重要价值或具有代表性教育意义的宝贵资料,如收藏者不愿捐赠但愿意出售,档案馆可酌情购买。三要对征集的烈士遗物和资料进行鉴别,先对破损的档案资料修复后再行入库。
(三)加强烈士档案的开发利用
对于档案管陈列和新搜集的每位烈士档案资料进行整理,重点是烈士事迹材料和遗物,尤其是烈士留下的奖状、奖章、入党志愿书、功劳证和日记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烈士纪念馆、烈士墓、纪念碑、纪念雕塑、纪念塔、纪念广场等馆舍场所的基本资料,包括占地面积、烈士墓数量、保护管理基本情况和重要档案资料等,实现烈士纪念设施档案的集约化管理。编写《烈士档案人名索引目录》、《烈士档案名册》等检索工具,方便来访者查阅。[2]编印烈士纪念册、画册等,更集中、更直观地宣传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真正成为革命传统教育教材。
(四)不断创新纪念烈士和弘扬烈士精神的方式方法
第一,有条件的档案馆可以专门设立烈士档案展览厅。为集中展示烈士档案,增强教育效果,可以按照不同时期分类陈列,包括当地每个时期战争概况、英雄烈士总体情况,并对事迹突出、史料丰富、影响较大、有代表性的烈士的档案选择陈列,形成文本、影像、实物等多位一体的档案资料,常年为党员干部和群众参观提供方便,真正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第二,在烈士纪念日和清明节等重大纪念日前后设立烈士追思厅,重点展示烈士档案资料,供各界群众瞻仰。第三,广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传播弘扬烈士精神。网络是档案开发利用的高效平台,具有投入少、受众广、时效强的特点和优势。档案部门可开设烈士纪念网站,开辟网上缅怀纪念烈士栏目,以网络视频等形式介绍战争背景和烈士的生平事迹等,引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第四,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并协调广播影视、出版、民政等部门,通过共同编撰出版烈士精神书籍,举办烈士事迹展览,拍摄影视纪录片等,整合提升烈士档案建设水平,从不同视角展示、宣扬烈士精神,弘扬红色文化,激励后人。第五,档案部门在利用档案资料开展革命精神宣传教育的同时,要主动走出档案馆,深入部队、学校等青少年集中的单位,通过讲课、座谈等多种形式宣讲烈士事迹、烈士精神和优良传统,进一步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让正能量在全社会广泛传播。
作者:许昌国 刘晓萌 李华锋 单位: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