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之而来的是,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出现了去政治化、非行政化的趋向,开始脱离原有的结构体系和摆脱轴心的控制,人作为“人”的价值重新被发现,市场经济中的各类主体日益活跃,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现出来。这表明社会的运行方式随着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由一元轴心向多元轴心转移,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不仅被分离出来并日益彰显出它们的社会功能,且形成相对独立、各具特色的运行轴心和逻辑。“在公共领域中,农业社会等级条件下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则受到了彻底的冲击,一种在人的平等、自由理念下确立起来的道德体系得到了人们的接受。而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中,精神现象中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农业社会中那些规范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的道德因素随着社会的领域分化而更多地被包含在日常生活的领域中了。”〔2〕如此,日常生活领域的关系也就更加复杂多样,并表现为不同个体之间或个体与某一群体的利益矛盾。固然,其中一些具体矛盾不涉及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冲突,还未能上升到系统的理论形态或“主义”,故不应该将日常生活领域意识形态化,但是,“由于社会转型中诸多问题的集中爆发或凸显,背后往往存在‘主义’的影子,而如何化解这些矛盾,也存在着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导向,因此,日常生活领域没有完全脱离意识形态的影响”。〔3〕所以,随着社会领域的分离,日常生活领域的地位和运行方式的凸显,探索日常生活领域的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和价值观培育新机制就成为一项全新的课题。
一、阶层分化、利益多元,总体意识形态已经不适应多元的价值需求
在改革开放的推进下,另一个重大的社会变化就是阶层的分化和由此带来的利益多元化。自1956年至20世纪80年代初,“两阶级一阶层”一直主导着我国传统的社会阶层结构。30多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在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变革的推动下,产业结构面临调整与升级,伴随而来的是原有的阶级和阶层结构的更新,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力量不断涌现。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4〕;不仅如此,传统的工人和农民阶级也发生了分化,“农民中有一部分人成为私营企业主、个体户,相当一部分人成为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生力军。由于城市经济结构、企业结构的变化,大批原来国有工业企业的职工转入新兴的第三产业,一些人成为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人员,也有些人成为失业人员、半失业人员。这种转移与流动使原来最大的两大社会群体———农民与工人产生了明显的分化,成为不同社会阶层的成员”。〔5〕阶级、阶层的分化必然带来利益的分化和重组。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竞争中,无论是新兴的社会阶层之间,还是新旧社会阶层之间,不仅会必然表现出各自的利益差别,而且会表现出诸如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乃至正当利益与各种不正当获利的冲突,甚至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因凭借手中的权力对资源的垄断或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而演生的既得利益者或集团,更是激起全国人民的公愤和憎恨。利益是现实中的个人生活方式和存在基础,马克思认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利益也是主流意识形态社会认同的现实基础。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或执政党往往会以一种代表全人类全民族的利益甚至或全民的利益来宣称自己的意识形态,从而这种总体性的意识形态以一种普遍化的、抽象的、体系化、简约化的方式遏止和吞蚀了多样特殊化的群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中国社会各种阶层或各种利益群体的关系逐渐发生了深刻变化,再用过去的阶级划分标准来分析中国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已经不合时宜。然而,时过境迁的阶级分析原则不但未能得到及时调整,反而被更加严格地坚持。”〔7〕今天,中国社会的利益分化几乎已经超乎人们的想象,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建设若仍然还以“全国人民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这样简约化的方式看待我国的利益关系与结构,而忽略曾经统一的人民主体已经分殊为多元化的社会各阶层和各种利益群体,以至不去正视各种上访事件背后所折射出的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和权益的诉求,就必然会出现“是—不是”的二元对立思维逻辑,和维稳式的简单社会治理模式。“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8〕,必然导致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随着新兴的阶层涌现和其利益要求不断得到张扬,原有的代表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总体意识形态已不能适应人民“分殊化”的各阶层相对独立的利益的群体意识形态和多元的个体意识。改革开放之后,伴随“四个多样化”的出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利益分化和价值多元,既表征着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同时也给总体的意识形态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群体意识形态的生发和个人价值意识的彰显,总体意识形态与群体意识形态及个人的价值意识必然表现一定程度的差异和内在张力。究其缘由,一方面,群体意识形态与社会总体的意识形态各自在行动目标、运行方式、存在领域、所涉对象以及理论体系等方面都有着很大差别,这是客观必然的;另一方面,从深层次看,由于领域的分离和社会分化的加剧,中国社会由此走向个体化的进程,伴随“个体主体性”在现代社会的确立,诸多标榜“内在价值”的价值个体主义兴起,与以执政党主导的作为维系社会统一的精神基础、价值信念的“集体意识”之间的冲突与融合,在当下已成为中国意识形态领域的历史景观。更为关键的是,主流意识形态在理论上宣扬的价值意识与代表主流意识的权力者在价值实践中出现了不相符乃至极大的反差,如由于社会政策不完善和机制不健全而存在的分配不公、购房难、看病贵,行政部门的失职和缺位,司法的不公,党内的各种腐败,给当事人和社会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伤害,不仅会大大降低人民群众对总体意识形态的未来远景的期许,甚至会让人们对总体的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产生怀疑甚至是拒斥的态度。因此,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和重构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总体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若不能做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和完善,或者不能充分地反映分殊化的利益诉求、对多元化的价值取向进行有效整合,必将失去其存在的合法性和感召力。
二、开放社会、网络媒体时代下人的精神荒芜与意识形态生产、传播和消费的感性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从传统的整体社会开始走向“个体化”〔9〕的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开放性和流动性。其坚持以市场需要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促使了包括原材料、资金、技术和劳动力在内的一切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一切社会资源的活力被竞相激发出来。在此基础上,不仅大批新企业、行业和社会组织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同时,由于逐利(盈利)成为市场经济各类要素主体的核心目标,资本的逻辑把社会中一切可利用的资源的内在价值和潜力充分激发出来,包括人及其价值也被得以“发现”和“发掘”,人的主体性得以张扬,遮蔽的理性被照亮,人们可以独立自主、自我选择。卡尔•波普尔提出“开放社会”这一概念,“开放社会”或社会的开放,无疑意味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有利于发挥人的主体性价值,但是,人的主体性过分凸显,人性的过度张扬,自我价值的过度追求和满足,必然会滋生出价值个人主义,最终也必将不利于人自身的发展。思想家们用“个人主义”、“原子式社会”等词语来揭示人的主体性猖狂招致的社会后果的尖锐批评。他们认为,在社会分化严重后果下,“没有对集体共同命运及社会整体目标的信念,个体只能依靠自己,为自己的人生目寻求意义”。〔10〕“原子式社会”出现的恶果和根源,卡尔•波普尔可谓一语破的,他说:“现代开放社会基本上是通过抽象关系,例如交换或合作来运行的”,“在现代社会中生活的有许多人都没有或极少有亲密的个人接触,他们生活在默默无闻和孤独的状态之中,因而是在不愉快之中。因为社会已变得抽象,而人的生物性质却没有多大改变,人有社会需要,但在一个抽象的社会中这些需要是不能得到满足的”。〔11〕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就会导致精神的失落与焦虑,以至各种心理疾病的出现,诸如抑郁焦躁、惊恐惶张、内心荒芜、精神空虚,等等,这些问题就是当下中国现代开放社会走向个体化的一个侧面的现实写照。30多年的改革开放也是一个技术现代化的过程。在引进西方先进科技的过程中,我们经历了简单模仿、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曲折历程,促进了中国的技术和社会的现代化。然而,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出现的技术理性主义泛滥问题在当下中国正成为了一种不争的现实。不仅我们的经济生产和社会发展依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而且人们的日常生活从吃、穿、住、用、行等到社会交往,都离不开当代科学科技提供给我们的便捷工具,手机、手提、微信、V品会、全自动洗衣机、电梯、高速列车等无时不刻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沦为了先进技术和工具的奴隶,异化为技术的工具。在这个开放的社会和流动的生活背景下,时间和空间被压缩到同一个维度,社会生活的日益信息化和网络化,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样式和社会交往关系,而且使整合个体意识形态面临更加复杂的任务。在信息社会网络时代,不仅意识形态的生产、传播和消费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也使群体意识形态表现形式与功能更加感性化和多样化了。
在网络信息时代,快捷的信息通道和发达的网络媒体,使人们可以超越时空的限制,超越传统社会下意识形态中诸如语言障碍、传播时差、政治屏障、民间传统等屏障,无阻拦地呈现在大众面前,并在人们头脑里留下深刻的印记。个体意识形态在无孔不入的信息作用下不断地更新与重构,令人目不暇接的新语言、新时尚、新偶像、新族群的纷纷出现,充分展示了意识形态的丰富多彩。〔12〕大众的日常生活领域的意识形态的运行以一种有别于传统的、非政治领域的方式在发挥着自己的独特作用,它“正趋于形成自己的轴心,并以其特有的方式满足普罗大众区别于严肃的公共政治生活、区别于激烈的商场竞争,是长期的集权体制和计划经济之后,以非政治化、非主流化、非商业化特征出现的文化需求”。〔13〕在社会网络化信息化的带动和作用下,大众文化和日常生活呈现出一种娱乐化、世俗化的倾向。由数字技术、影视媒体和互联网推动的视觉文化,不仅成为人们娱乐消遣的重要工具和载体,而且正以日新月异的速速代替文字文化的统治地位。意识形态中那些作为道德伦理、宗教信仰和价值信念(如消费主义价值观、西方个人英雄主义、基督教的求赎意识)的感性意识形态,借助文化艺术的感性形式植入广告宣传和影视节目的感性形象中,以文字文化无法比拟的传播广度和传播效度向社会生活的每一个层面或每一个角落传播开来,并改变着意识形态的存在形式。以印刷品为主导的“阐释时代”被网络、电视、摄影术等这先进科技的普及完全冲击了,信息大量过剩、没有连贯性、失去思想意义,娱乐业与非娱乐业界限越来越模糊化,我们的日常文化中处理事物的方式开始改变,生活中的意识形态的话语的性质开始发生改变。好莱坞的最新大片、TVB的娱乐节目、电视媒体各种播报,苹果iPod里愤怒的小鸟等各种休闲游戏、网络里日日更新的文学与小说,购时尚、逛咖啡厅,参加形象塑造与气质提升的讲座或精英野外拓展训练,这些已几乎成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人们在纵情的过瘾、极度的放松中成为了传媒视觉文化的忠实粉丝,从而也不知不觉地沦为了各种感性意识形态的消费者与受众。人们在趋向和被动接受这些感性化的、图像化的感性意识形态时,不需要经过严肃认真的思考,就能便捷地消费和轻松地享用它们,长此以往,就失去了脑动力、批判性,对媒体的各种报道,甚至发生我们身边的故事,我们完全是看客的姿态,我们越来越无动于衷,社会上的阴暗面和坏现象也被我们等闲视之,一切似乎都成了娱乐,我们对外在的世界表现得是如此的麻木和冷漠。生活在网络虚拟社会,处于高科技的传媒时代,除了上班时高强度的紧张工作,下班后就是疯狂的娱乐和放纵,时下已成为众多工薪族的鲜明写照。因此,在开放的社会,在传媒资讯发达的条件下,社会生活的网络化、信息化已成为的一种必然。对于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一方面要限制私人社会中过度市场化对人的精神腐蚀的消极作用,正视大众日常文化生活的世俗化、娱乐化趋向,要使核心价值体系与观念融入(包融)大众文化生活,并发挥其对大众的精神塑造与引领作用;另一方面,我们要重视和改变意识形态在生产、传播和表现的方式和途径,尤其是充分发挥大众化的感性意识形态形式的积极作用。这是我们顺应时代特征,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培育与践行核心价值观,着力创新载体、提高实效的必然选择。
三、社会转型下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体制性障碍与社会治理中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的缺失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经济领域已举得了瞩目的成就,政治、文化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各项改革也正在稳步推进。据世界银行2014年发布的关于经济总量的国际排名数据和最新预测,中国经济规模将在2014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14〕然而无论是经济总量的增长还是人均收入的普遍提高,都没有带来人们的幸福感的提升和对国家权力的高度认同,人们的道德水准并没有相应的提高,现实生活中各种道德事件诸如“考试作弊盛行”〔15〕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成作弊‘重灾区’”〔16〕“八成行人过马路闯红灯”〔17〕和“老翁摔跤头破血流围观群众无人敢扶”〔18〕等类似事件不时见诸报端或媒体,诚信缺失、不遵守规则、道德冷漠似早已司空见惯。近年来,无论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还是地震、干旱等自然原因所带来自然灾害,甚或是由于政策不公、执法不当、表达渠道不畅而引发的各种群体性事件,也在中国大地频繁发生。这一切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突发事件高危期,社会矛盾加剧,风险社会到来。风险社会中的不确定性、非安全感,不仅使人们对周围的陌生人产生怀疑、不可信,而且对社会失去归属感,乃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共同理想产生了怀疑、动摇,甚至丧失了信心。当前我国的各项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利益的分化和价值的多元还会客观持续下去,在各领域各方面的制度和机制还没有完善和定型之前,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多发期在今后一段时间还将持续。可以说,一方面,当今中国社会矛盾的多发、“四大考验”与“四大风险”的并存,是影响和制约国家及其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客观因素和社会条件;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的改革的方式、路径和目的设计是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原则,是否依靠人民,是否立足于人民,是否造福人民将从根本上决定和影响着人民大众对改革的支持与否,进而决定改革的成败。因此,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主体的作用,使其参与各项改革建设事业中,为破解改革的难题汇聚智慧和力量,确保改革建设事业科学、有序地推进,增强改革的合法性和大众的认同度,既是我们如何深化各项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在方法和路径上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主流意识形态和培育核心价值观从从国家制度层面和社会治理方式上的必然要求。为成功地实现中国改革攻坚期的平稳过渡,尽快走出矛盾多发的社会风险期,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勇气和决心推进新一轮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从国家制度和政策层面来着力破解发展难题、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应发挥文化软实力作为加强社会凝聚力的黏合剂功效,以党和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来引领和整合多元的群体意识与个人的价值观念,用先进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提升大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弥合社会领域的分离,缓和人民内部矛盾,整合多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核心价值观不仅是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而且是文化软实力的核心与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和培育,也必然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9〕
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发挥社会各方面各种力量的协同作用。不仅要靠教育引导、氛围熏陶,而且要靠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不仅要把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更需要贯穿到依法治国与和社会治理中去,体现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体制全面转轨的关键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把充分发挥核心价观对社会各种思潮和多元价值观的整合功能、凝聚社会共识,要实现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风尚的引领,要把核心价值观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应该充分把握好历史新机遇,以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主体的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保障的前提下,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办事“三统一”的这一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道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和发挥人民创造历史的价值,引导人民有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参与到深化各项体制改革、参与到各领域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健全中,通过拓展参与渠道和扩大参与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去,凝聚中国13亿人民的集体智慧和力量。那么,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一定能废除,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更加成熟和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必定能够建立。对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已鲜明指出,要“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让农民参与现代化进程”、“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20〕,等等,这些已清晰地为全党和各级政府指明了方向和出路。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创造力量,通过群众有序的社会参与,尤其是参与到各项体制改革,并在政治参与和社会治理中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不仅能提高对党和国情的了解与认识,减少认知误区和降低隔阂,增强对民族和对人民的情感,从而缓解党群矛盾、化解干群矛盾,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达至思想共识;更重要的是锻炼和提高了他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道德水平,参与的过程本身就是在培育人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为,公民的多方面的有序参与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在本质是统一的。因此,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各项体制改革,在政治参与和社会治理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性本质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本性的使然。
作者:康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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