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定不移保护好野生药用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
20世纪50年代均减少80%以上,野生人参、赛加羚羊等几乎濒临绝迹,麻黄、冬虫夏草、豹、象、黑熊、棕熊、马鹿、中国林蛙、蛤蚧、穿山甲、玳瑁等野生资源的破坏也十分严重,以致在一段时期内无法提供商品或只能提供少量商品;当归、三七、厚朴、杜仲、黄柏等的野生个体已很难发现。保护濒危野生中药资源意义深远,任务紧迫,它能促进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能促进和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兴旺发达。这也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切实保护好野生药用珍稀濒危药用动、植物资源,除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利用现代生物技术进行引种驯化,保护发展种质资源,科学采集野生资源等外,当前应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1加强生态文明教育,鼓励人人树立生态荣辱观
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爱护自然,爱护生态环境,爱护花鸟草木就是爱护人类大家园,爱护人类自己的思想观念,提高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树立以珍爱它们为荣,破坏它们为耻的生态荣辱观。这一工作必须从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抓起、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并列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1.2大力宣传并严格执行国内外的有关公约、政策和法规
主要有《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生物多样性公约》、《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等。除在各级电视台、电台、各类报刊等媒体进行必要的宣传外,还应在高中及大专院校学生中开设《人与自然生态和谐》等知识讲座或选修课。与此同时,对严重违反法规者必须给予严惩,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以警世人。
1.3加强野生中药资源保护立法和科学管理
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需要,今后应加强对中药资源保护的立法,做到科学管理。当前急需建立中药资源权属法规和有偿使用法规,明确资源所有权、经营管理权与开发利用权,推行“谁保护谁享有、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谁补偿”的产权制度。目前,中药资源仍处于无价和无偿开发阶段。为此,应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遵循有偿使用原则,制订中药资源开发利用补偿、税收等相关法规,同时要把保护中药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建立加强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等,依靠法规和制度,进行科学管理,使中药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建立在一定的法律和经济基础之上。同时应切实制订中药资源规划和中药资源的计划管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产权部门对中药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恢复和管理做出近期和远期规划,解决中药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当前利益与长期持续发展矛盾问题,从而以最佳结构和形式开发利用中药资源。采购或采集中药材的企业或个人,应制订年度采收计划和采集规程,并提出“资源利用报告书”,报告书包括:该种中药材在采收地区资源情况(蕴藏量、经济量和年允收量),计划年采收量,采集规程,是否采取了资源恢复技术措施等。
2处理好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辨证关系
中药资源具有地域性、人文性、可变性、多样性等特性。中药资源与其分布的自然环境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资源的种类、数量和质量均受着地域自然条件的制约。中药资源是我国人民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过程中利用自然资源的经验总结,它既是中药本身的物质基础,又是使用的经验基础,是十分珍贵的无形资产。中药资源可能由于人类过度或不合理的利用而逐渐枯竭甚至消失(解体),也可能因为科学的保护而通过更新得以发展和扩大(再生)。在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是从经济学观点出发,主张大力开发自然资源,以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另一种是从生态学的观点出发,主张尽力保护自然资源,以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大环境。其实,资源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两者必须兼顾,如果过分强调保护,而不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则这些资源不能完全化为效益,造福于人类,从而削减了资源的意义;但过分强调利用,而不注意利用强度和资源的再生能力(包括自然更新和人工更新),采用“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野蛮掠夺方式开发和利用,必然会加速某些物种的濒危绝灭,以致资源不能永续发展。保护和利用均不能走极端道路,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保护是利用的基础,是为了保护资源的再生能力和生态环境,是从长远的观点出发,谋求长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对于珍稀、濒危的种类,首先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确保这些物种的生存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适当和科学地加以利用。
目前国内外有些人对中医利用野生动物资源作为药物的认识是片面的、盲目的甚至是无知的。他们认为大量的使用必然会导致一些资源的减少,甚至濒危。但他们为什么不对鸡、鸭、鹅,猪、牛、羊是否会濒危产生疑虑呢?这说明资源的消耗量并不是决定资源是否会濒危的唯一因素,而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用什么方法和措施去发展这些资源,用什么机制和规范去引导资源的管理和发展。野生资源保护也应体现可持续利用观点,因为迁地保护、离体保护和人工栽培饲养主要是以利用人工繁殖资源为主的发展和利用原则,充分体现了我们对保护概念理解的延伸和发展。要处理好野生资源保护,规范栽培、饲养繁殖以及合理开发利用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还要对市场的需求进行科学的分析,即人类对资源的需求是否关系到人类自身生存发展和健康,对人类必须的需求,即关系到人类生活、健康、发展等的需求,如对传统中医药的需求,就需要通过大力发展资源,增加资源的可持续供给量来合法化的满足人们对这种资源的消耗,从而实现保护和合理利用双赢的目标。世界上和国内有很多成功的例子,如美国西洋参,中国人参、三七、梅花鹿、银杏、水杉等都通过种植、饲养成功,大量繁育而解除濒危状态并充分满足人们的需求。中医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祖先通过代代相传而留下的造福生民的宝贵财富。野生动植物保护也是人类重要的文化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人类的智慧把这两种文化,两种文明协调组织好,做到中医药事业,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中药资源持续利用三者和谐、协调、有序的发展。我国从20世纪九十年代与国际上一些保护组织,包括CITES成员国在濒危物种保护问题谈判时确立了国际合作的三个原则,即:①坚决禁止利用极度濒危的野生物种资源。今天禁止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资源,因为如果这些物质基础丧失了,我们的文化就会丧失传承的基础,这也是我国在1993年开始禁止虎骨和犀牛角使用的原因。②要求国际社会支持我国的人工培殖和人工栽培的研究与应用。如麝香和熊胆。因为我国的人口基数巨大,野生资源的供给有限。中国人有利用野生动植物种入药的实践,现在随着实践的发展有一些物种已经变得濒危了。因此,为了满足动植物入药的需求,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要求国际社会支持我国的人工养殖和人工培植的研究与实践。③要求他们支持我国对濒危药材替代品的研究。如体外培育牛黄替代人工牛黄、水牛角替代犀角、狗骨替代虎骨等等。替代品的研究实际上涉及到几千年的文化,所谓固定的传统和动态的文化演进的问题。有些东西可以替代,有些不可以替代,过去固有的配方和做法都是千百年来实践的结果。这一工作很有意义,但需要有资金、技术和源头上的支持。
3科学发展资源,做大做强中药材产业
如前所述,保护野生濒危中药资源是为了发展这些资源,做到可持续发展和利用,从而发展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促进生态文明,造福人类。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这一工作,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如《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把“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作为中药现代化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把“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现代中药产业”作为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把“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和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等五个国家规范,提高中药行业的标准化水平和“优势产业培育”以及“加强中药材野生变家种家养,加强中药材栽培、驯养技术研究,实现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和产业发展,发展绿色药材”作为中药现代化的重点任务之一。科技部从1999年起批准建设了22个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是我国中药产业迈进规范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最近发布《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重点任务中强调,要“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指出“支持中药材种植(养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区域化生产,加强中药生产关键技术应用与提高,培养龙头企业,发展一批聚集效应突出的现代中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中医药相关健康产业”。“支持紧缺、用量大、且有较好种养基础的野生药材品种的人工种植(养殖)”。“建设野生中药资源培育基地”。湖北省科技厅为加快湖北科技与经济、科技与资源的结合,规范和加强全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目前制定了“湖北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认定条件”和“申报与认定形式”等。我们要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抓住机遇、在原有科研和实践工作的基础上,加快中药产业化进程,尤其应对历代中医常用的,目前又属于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为基源的中药材,如虎骨、犀角、甲片、麝香、熊胆、蕲蛇、金钱白花蛇等人工养殖或代用品研究,切实按照国际和国内有关法规要求,既保护好野生资源,又充分发挥其特有疗效,形成知名中药产业。此外,还应因势利导开发出以中药资源为原料的各类药品、促健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添加剂、中药旅游产品、中药农药、中药兽药等经济价值高的产品,把各种植动物资源变为财富,造福生民。本文得到中国药科大学周荣汉资深教授的指导,特经济类b类期刊表感谢。
作者:詹亚华 黄必胜 杨红兵 刘霞 刘登攀 朱志国 徐智斌 单位: 湖北中医药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九州通医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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