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是临终关怀的理论基础。医学上通常把死亡的过程分为3期:一是濒死期;二是临床死亡期;三是生物学死亡期[1]。中国伦理学会会长罗国杰同志在为何兆雄同志所主编的《医学伦理学导论》序言中说道“:医学伦理学作为一门科学,它的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与人的生死有关的一切伦理道德问题。”《医学伦理学导论》主编何兆雄指出,医学伦理学可以分为两种,即传统医学伦理学和现代医学伦理学。其中传统医学伦理学包括的内容主要是传统医德,即将医生的行为准则列为传统医学伦理学的主要内容,涉及的人员主要医生与患者。而现代医学伦理学,从狭义上讲,是指随着生物医学的深入发展,所衍生出来的道德准则,它的核心是生与死的道德;从广义上讲,是从社会公平和公益论的角度出发,围绕着人的生命质量而展开的,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人的生命价值。因此,医学伦理学与临终关怀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并且医学伦理学理论对临终关怀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医务人员要深入研究临终关怀,就应该首先将究医学伦理学进行深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理解临终关怀。
临终关怀是以医学伦理学为理论依据的,医学伦理学就是临终关怀的行动指南和理论基础。我们在做任何事情时,都是一某种思想为指南的,同样的,我们研究临终关怀也离不开指导思想,这个指导思想就是医学伦理学[2]。临终关怀不仅是要关怀濒死患者,也包括为患者家属提供各个方面的照护,它包括多方面的项目和内容,但终极目标仍是提高患者的生命质量,使濒死患者能够舒适幸福地离开人间,并顺利进入“天堂世界”,同时维护和增强患者家属的身心健康。那么,要实现这一伟大而崇高的目标,医院的一线工作人员就必须发扬风格,体现出医务人员的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用一种慈善的心理,以濒死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护理服务,以高尚的医德,认真做好临终关怀工作,从而使患者的家属满意放心,临终者在生理和心理上具有舒服感[3]。
医学伦理学为临终关怀提供理论基础,而临终关怀则为医学伦理学的发展提供实践基地。俗话说:“床前没有百日孝。”这句话深刻地描述了人们对一些久治不愈患者的不耐烦心境。对于一些身患绝症,并且濒临死亡的患者,其生命需要维持和延续一段时间,才能够最终结束。对此类患者的护理,与一般患者相比,其恢复的期望可以说是非常渺茫,患者的病情只能是越来越严重,死亡的日期日益临近。然而,在当今世界,我们需要对此类患者进行关怀,此时,从某种意义上说,医生的医德往往比医术更显得可贵和重要。此时,医学伦理学中的伦理思想和道德原则,将在对濒死患者的临终关怀中得到最充分、最真挚以及最完备的体现,并且通过对患者的临终关怀实践,可以不断获得一些新知和规律,从而使医学伦理学更加丰富,获得更大的发展[4]。
医务人员只有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才能真正地做好临终关怀工作。据有关资料报道, 癌症晚期患者中,有70%以上的患者在临终时非常痛苦,那时的他们特别需要别人的照顾和关怀,甚至需要人们为其提供24 小时的服务。医务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医德,才会真正地关心患者,并为患者提供周到、贴心的服务,才会在任何情况下,真正做到想患者所想,急患者所急,以他们的辛勤劳动和一流的服务,去换取患者临终的满意感舒适感以及幸福感,使临终者在临终前仍能够再次体会到人间的温暖。
医学伦理道德是做好临终者亲友工作的准则。医学伦理道德要求,医务工作人员在为患者提供临终关怀时,还要注意对患者的家属及其亲友进行抚慰。据美国科学家调查发现,对患者的死亡极度悲伤和克制伤感的家属和亲友,在患者死亡后,他们的境遇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度悲伤的一组人员,在第一年内有5%的死亡率,若是丧偶者,其死亡率可高达12%,克制伤感的一组人员,在第一年内的死亡率仅为0.16%,丧偶者的死亡率也只有1.16%。由此可见,对患者的家属及亲友进行恰当的抚慰是多么地重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往往过于关注对死者进行关怀,而忽视了对患者家属及其好友的抚慰。因此,医务人员只有具备崇高的道德修养和较高的素质,以医德水准为个人最高追求,才能更好地做好临终关怀工作[5]。
总之,临终关怀是一项伟大的事业;临终关怀是一项造福人类的事业;临终关怀是需要人人参与的一项光荣事业[6]。从事临终关怀工作的医务人员的道德水准,对临终者积极面临死亡,缓解疼痛和恐惧,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医务人员要告诉临终者,生命是死亡的源头,死亡也是生命的最终归宿,要正视死亡,要认识到死亡是人的生命历程中的一段体会,要顺应自然规律,高高兴兴地走完人生旅程,安详地归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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