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献综述
根据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及其对技术类型分析结论[1],农户在不确定性条件和制度环境约束下,根据要素价格相对变动和产品市场供求变化,形成以劳动密集型技术和劳动节约型技术为主的两类技术创新偏向,以获得总要素投入边际收入最大化。近20年,国内外学者针对具体技术特征和采用不同方法,对农户技术创新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展开丰富的实证研究,在验证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合理性的基础上[2-4],证实通过农业推广服务体系渠道获取技术信息,是农户技术创新的关键外部因素[5-6]。同时,根据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农业技术创新具有公共产品性质,不能完全通过市场交换,其供给需要公共部门通过制度变革来保证,后来的实证研究也有效支持该观点。如,Jaffe等[7]分析证明,由于技术市场具有公共品特性和外部性而导致技术市场失灵,进而强调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中政府职能的重要作用。可见,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受到技术市场的影响。特别是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技术市场中,常常会发生农户的个体理性与政府的集体理性之间存在不一致性,因而技术创新是政府为主导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与农户共同博弈的结果。国内学者结合我国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及技术市场的特殊性,关注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选择行为影响的研究。讨论焦点集中于农业技术市场的概念界定等方面,并重点验证以技术推广机构为渠道获取的技术信息对农户采用新技术的影响及其差异。其中代表性的文献认为,农业技术市场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农业技术市场的狭义概念是指农业科技成果流通交换的场所。农业技术市场的广义概念是指农业技术商品交换中供求双方之间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是实现农业技术商品开发、流通、应用环节的总和[8]。农业技术市场的客体是农业技术,主体是农业技术的供给者和需求者[9]。而且农业生产过程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决定农业技术市场具有地域性和季节性特征[10],并且是诱致性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8]。在实证研究方面,学术界侧重于针对具体的某类生产技术,探讨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农户技术创新的影响,并认为技术信息[11]和技术培训[12-13]是影响农户技术创新意愿的关键因素。然而以往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于将农业技术市场视为“黑箱”,仅仅分析农业技术市场中的个别因素对农户技术创新行为的影响,并未从理论上系统、深入地阐明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供给主体行为特征对农户技术创新行为的具体影响机理与影响途径。综上所述,西方国家基于其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背景、优良的农业科学研究及技术市场环境,以及现代化的农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户技术创新理论体系。其市场经济环境、技术创新体制与技术扩散机制、农业生产力发展状况,均与我国农业发展环境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尤其是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市场化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相比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多年生、高价值农产品成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其在生产过程中凝结更高的科学技术含量和市场附加值。这就诱导经营多年生、高价值农产品的农户根据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供求变化进行农业技术创新优化决策。但政府主导的、供给导向型的农业技术市场,容易忽视农户在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调节和诱导下的技术需求,技术创新存在错位、技术供给存在扭曲,从而对具有有限理性特征的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创新决策产生约束。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农业技术市场供求关系视角,构建基于农业技术市场约束下的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创新行为分析框架,揭示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对农户技术创新决策不同阶段(包括技术认知态度、技术决策实施、技术集成采用)的影响机理,为政府制定改进农业技术市场效率的制度安排,形成技术有效供给与技术有效需求相匹配的有效市场机制提供理论借鉴。
2农业技术市场供求主体及其特征
根据现有研究成果,本文界定的农业技术市场是指,在以生产要素为载体的生产技术交换过程中,农业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与技术需求主体,即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决策之间形成的经济关系的集合。农业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与农户技术创新行为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以促进农业技术供给和技术需求达到有效均衡、投入要素达到有效配置。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既为农户技术创新行为达到预期目标提供激励和引导作用,又对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实现预期目标产生约束和制约作用。
2.1农业技术市场供给主体构成及特征
2.1.1主体构成
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是对农户技术创新行为产生直接影响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及其关联关系机制的集合。按照供给的农业生产技术属性,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主要包括以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为代表的公益型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以涉农企业为代表的商业型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俱乐部式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以政府技术扶持机构为代表的基础服务式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在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下,遵循官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制度安排,依托具有农业技术创新优势的中央和地方科研资源,对农业产业链中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自主研发。在此基础上,开展农业产业综合集成技术的实验、示范,并为农户提供公益性、公共性的技术产品,以及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咨询服务,属于自主创新模式。涉农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在自身利益驱动下以开拓农资销售市场或是获取农产品为目的,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方式与农户建立合作关系,按照市场制度安排提供商业化的技术产品及服务。由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目前涉农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以一次性买断利益模式为主,合同式、订单式利益联结模式为辅。因此,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及推广活动主要表现为向农户出售农资产品,并从促销视角提供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咨询服务,属于自主创新和模仿创新兼有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户社员技术需求的联合体,按照合作经济制度安排在其社员内部主要提供俱乐部式的技术产品及服务。由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组织制度及治理结构不完善,人力资本不足,自主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使得其技术创新模式主要是根据其农产品属性、区域特殊性,对政府、科研机构等组织的技术创新进行选择性吸收、应用,属于模仿创新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在社员中实现技术信息集成、传递。此外,社员接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资代理采购服务,如品种、化肥等统一采购,统一使用,实现生产作业、经营环节协调。中央及地方政府技术扶持机构则是以信息传播、财政政策、信贷政策和基础设施投资为核心开展技术公共服务,引导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其中,政府技术扶持机构通过电视、书籍等大众传播媒介向农户传递技术信息;通过生产资料财政补贴和小额信贷优惠来引导农户技术调整;通过生产性基础设施投资来为农户技术创新提供物质条件。此外,政府技术扶持机构通过科技投资、科技政策、科技服务来指导和引导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供给行为,创造技术市场运行条件,促进技术市场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除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产业扶持机构外,其他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者还有由生产、加工、储运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企业、有关科研及技术推广服务等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民间科技推广型专业协会。民间科技推广型专业协会以技术服务为扭带,联合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靠科研机构,以培养“农民老师”的技术推广新模式,补充了部分产业技术创新及推广服务。由于这些民间科技推广型专业协会可分为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主导型、涉农企业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型的技术创新及推广模式,因而本文在以下分析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创新影响时,未包括民间科技推广型专业协会。
2.1.2特征
成熟的、有效的农业技术市场应该是一个开放的、非线性的、具有自组织和运行机制的有机系统。笔者认为,农业技术市场的发展驱动力是价格机制,并促进技术创新的供给与需求有效均衡,投入要素达到有效配置。一方面,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提供了可供农户进行选择的创新技术集合,即技术供给。另一方面,在趋利性和风险规避性导向下,农户以要素相对价格变动和产品相对价格变动作为市场信号,形成自己的技术需求倾向。当技术供需不相匹配时产生技术创新要素流动的势能,通过调整制度安排,驱使技术供需实现有效均衡。而这个过程又会促使农业技术市场内部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特性(组织方式、管理机制)及其关联关系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农业技术市场出现新的状态并要求新的技术创新供需均衡。由此,技术创新供需曲线的变化推动整个农业技术市场不断发展进化。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组织特点、运作机制和职能作用方面存在并列和重叠,使其在技术创新及推广中具有独立、耦合和互斥的相关关系特征。
首先,农业生产技术特性决定了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具有独立关系。具体表现为:由于政府农技推广机构的运行成本主要由财政支付,其供给的农业技术表现出公共产品特性。这类农业技术(如栽培管理技术)具有经验型特征,容易被模仿,因而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涉农企业在自身利益导向下,其技术供给行为的驱动力来自对利益的追逐和对自身形象、品牌状况的改善。因此,涉农企业供给的农业技术具有较强的私人物品特性。这类技术(如种苗、化肥、农药)在应用时难以被模仿,不存在明显的外部性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具有相同或相似技术需求的农户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的自组织。其供给的农业技术表现出俱乐部产品特性。这类农业技术(如合作社社员共同出资购买,或合作社运作过程中积累的技术经验)具有地域特征。合作社社员消费其技术不具有竞争性,而对非社员具有排他性。
其次,由于农业技术体系是众多技术因关联性形成的产业技术群,技术之间具有不可分性。因此,不同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向农户提供创新技术时,会形成耦合关系,即不同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对同一农户的技术创新行为的约束相互配合。例如,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服务优势,将生产经验丰富的合作社能人吸收为示范户,在技术上进行重点指导,并给予一定物化补贴。通过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提高了技术创新及推广的效率和规模。再例如,政府农技扶持机构的政策导向、投资力度等因素决定着农业技术创新及推广的方向,进而对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供给行为产生直接影响。最后,由于利益机制及运行目标不同,政府主导的公益型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对以涉农企业主导的商业型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具有排斥性。这是由于涉农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决策目标与公共性技术的本质相悖,因而其技术供给行为会忽略对社会利益的影响。
2.2农业技术市场需求主体及特征
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认为,农业技术是一种在投入和产出之间转换的生产函数,农业技术创新实质上是现代生产要素增加、减少或改变的结果,即农业技术创新是现代生产要素的组合。借鉴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本文将农户技术创新行为的内涵定义为:从事市场化、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农户在不确定性条件和农业技术市场约束下,以生产要素相对稀缺程度(即生产要素相对价格变动)和产品市场供求变化(即产品市场价格变动)作为市场信号,对各类现代生产要素(劳动力、化肥、农药、机械等)进行不同组合、调整的多元选择决策过程,以获得家庭收益最大化。
由上述定义可知,农户技术创新的行为动机符合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即农户作为“有限理性小农”,其技术创新动机及行为倾向具有趋利性和风险规避性[14]。受到农业技术变迁和农业技术市场的影响,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机制完善,在竞争导向和效率驱动下,农户技术创新行为的专业化、市场化导向特征更加突出。即要素价格和农产品价格作为市场信号,是农户技术创新决策的依据。
(2)农户技术创新行为是一个包括技术认知、技术决策、技术采用在内的多阶段、连续性决策过程。在每一个阶段内,农户从农业技术市场中获取技术信息和物质能量投入。
(3)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呈现市场化整合趋势,即农户会对同一技术体系内的各子技术进行联合决策。
3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诱致性技术创新的影响机理分析
根据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农户作为“有限理性小农”,在趋利性和风险规避性导向下,会以要素相对价格变动和农产品价格变动作为市场信号,遵循技术认知态度、技术决策实施、技术集成采用的过程进行技术创新。也就是说,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供求变化是诱致农户技术创新的需求因素。由于农业技术市场是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与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决策之间形成的经济关系集合。有效的农业技术市场能实现技术供给和技术需求达到有效均衡,投入要素达到有效配置。因此,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是诱致农户技术创新的供给因素。以下将从农户技术创新的决策过程,就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创新的影响机理展开分析(图1)。
3.1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认知态度的影响
农户技术创新行为是一个多阶段、连续性的决策过程。其中,技术认知是影响农户技术创新决策的首要环节。在技术认知阶段,农户在根据前期要素相对价格变化和农产品价格变化,在已有技术经济评价的基础上,对创新技术的存在进行认识并理解其功能,因而农户技术认知在本质上是对创新技术属性信息进行搜寻、加工,以降低创新技术因果联系(即技术是否取得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的行为。也就是说,农户在技术认知过程中,主要围绕“这项创新技术是什么?”、“这项创新技术为什么有效?”以及“这项创新技术怎样操作?”这3类问题进行技术属性信息搜寻及加工。这3种认知类型中的第1种是关于创新技术存在信息的意识认知,第2种是关于创新技术原理信息的认知,第3种是关于创新技术正确使用信息的认知。农户依据其在认知阶段获取的技术信息,会从心理上对创新技术的特性形成主观赞成态度(即潜在技术需求)或否定的态度。这个农户技术认知→技术说服(态度)→潜在技术需求的过程受到农业技术市场的影响。这是因为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的职能之一是通过技术信息披露和技术公共服务,向农户传递关于上述3类技术属性信息,以此来引导农户技术认知及潜在需求意愿。在农业现代化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多重背景下,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运行目标和功能方面呈现出独立关系。具体表现为,政府主导的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提供的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连同政府技术扶持机构提供的技术公共服务,表现出公共产品的特性和政府意志。涉农企业在自身利益驱动下供给的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具有较强的私人物品特性。以规制社员行为和优化社员利益为目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推广的技术产品及服务,表现出俱乐部产品特性。这导致不同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通过技术信息披露和技术公共服务,传递给农户的创新技术属性信息从数量和质量方面均缺乏一致性,进而导致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认知产生分化。
3.2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决策实施的影响
在完成技术认知阶段,即农户将技术认知转变为潜在技术需求之后,进入选择采纳接受或拒绝技术创新的决策及实施阶段。在技术决策及实施阶段中,农户通过搜寻当期要素相对价格信息和农产品价格信息,对是否将技术潜在需求转化为技术真实需求进行决策。此时,采用某创新技术预期后果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因而农户在该阶段需要继续对创新技术信息进行搜寻、加工。而这一阶段农户主要围绕“从哪里以及如何获取这项创新技术”、“如何结合自己生产经营模式运用这项创新技术”等问题进行创新技术应用信息搜寻及加工。而这些创新技术应用信息主要来源于技术交易市场,因而农户在进行技术决策及实施时,会与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形成不同的技术交易制度安排,即“涉农企业+农户”模式、“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农户”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在这些技术交易制度安排下,农户与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进行技术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成本,对农户技术创新决策及实施产生影响。
由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当农户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涉农企业+农户”模式,涉农企业主要采用一次性买断利益模式,按照市场交易价格与农户进行技术交易,因而农户面对的是公开市场交易制度安排。当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社员需求提供技术交易服务,农户遵循内部交易制度,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完成技术交易。而“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农户”模式的技术交易市场化程度介于“涉农企业+农户模式”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之间,即当农户参与“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农户模式”时,按照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协定,由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提供技术交易服务,农户遵循准内部交易制度,与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之间完成技术交易。由于这3种技术交易制度安排的契约稳定程度不同,农户在技术交易信息搜寻、技术合约谈判及执行过程中付出的努力不同,导致农户面临的技术交易成本有差异,从会对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决策及实施产生约束。
3.3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集成采用的影响
根据小农技术创新理论[15],农业技术可划分为可分割和不可分割两类。具有不可分割性的技术主要以技术包(technologypackage)的形式进入技术市场。一个技术包包括了多个可辨别的技术元素(子技术),并且这些技术元素之间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密切相关的综合体。农户在采用技术包内的某一项子技术的经历必然会影响其对同一技术包内其他子技术的态度,即农户具有技术集成采用倾向。而农户技术集成采用的过程受到农业技术市场的影响。这是因为农户在该阶段主要围绕“这项创新技术与已有技术存在什么关联?”、“这项创新技术与已有技术如何交叉融合?”等问题,进行创新技术集成信息搜寻及加工。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的职能之一是通过技术推广培训和技术公共服务,在品种选育、种植模式、土壤管理等一系列技术环节中向农户传递技术集成信息,以此来引导农户形成完整的技术创新体系。但是,由于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组织特点、运作机制和职能作用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不同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农户一系列生产环节中传递的创新技术集成信息存在冲突和矛盾,进而对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集成采用行为产生制约。
从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创新认知、技术创新决策实施和技术创新集成采用的影响机理分析看出,由于农业技术兼有公共产品性质、私人产品性质和俱乐部产品性质,需要由私人部门(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共机构(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政府农技扶持机构)共同向农户提供商业性和公益性的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即在农业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及科技政策等制度诱导下,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通过技术信息披露、技术交易、技术培训、技术公共服务等传播方式,在农户根据要素市场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信息进行技术认知、技术实施和技术集成采用的技术创新决策过程中提供创新技术属性信息、创新技术应用信息和创新技术集成信息。当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根据自身组织特点、运作机制,在农户技术创新的各个阶段中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的技术供给与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需求之间达到有效均衡时,农业技术市场具有有效性。此时,在真实、公开的农业技术市场信息(包括创新技术属性信息、创新技术应用信息和创新技术集成信息)引导下,技术供需水平及结构均衡,农业技术市场运行机制能对技术创新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当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由于农业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及科技政策等制度不适当干预,未能在农户技术创新的各个阶段中有效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导致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的技术供给与农户的市场诱致性技术需求之间产生扭曲、错位时,农业技术市场缺乏有效性。此时,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与农户均因无法及时获取真实、必要的农业技术市场信息而产生无效供需或过度供需等行为,农业技术市场运行机制无法对技术创新资源进行有效配置。
4结论与启示
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多年生、高价值农产品的农户会根据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供求变化对技术创新进行优化决策。但供给导向型的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创新产生制约。我们认为,要素价格相对变化和产品价格相对变化传递的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信号,对农户包括技术认知、技术决策实施和技术集成采用在内的技术创新过程产生诱导作用。而农业技术市场中,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农业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及科技政策诱导下,以技术市场信息为载体(包括创新技术属性信息、创新技术应用信息和创新技术集成信息),对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创新行为产生约束,进而影响农业技术市场的有效性及技术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形成农业技术创新供需匹配的有效市场机制的关键在于,从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层面改进农业技术市场效率。具体来说,一是培育信息不对称校正机制和技术需求反馈机制。通过扩大技术市场信息有效传播途径,提高技术信息传播速度和透明程度。二是建立农业技术创新协调联动机制。通过积极引导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其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创新及推广环节充分发挥其职能。同时,在技术创新活动交叉部分通过政策和制度设计实现合作创新,依靠技术转移和创新知识溢出,推进技术创新资源在技术供求主体之间实现有效配置。
作者:王静 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管理学院